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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等级特权体系分布在社会各个重要领域

  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总是割不断的,我对历史深入的反思,还是源于现实问题。今天无论是推动民主,还是推动法治,一定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国情就是历史文化传统。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的进步过程,不单是经济成就,也包括政治领域的许多重大进步。比如我们确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把人民民主当做社会主义的生命等,这些目标的确立是非常了不起的。 另外一方面,有许多现象老百姓不满意,比如说特权腐败,还有官本位。按道理讲,社会越进步,尤其是民主法治越进步,官本位越淡化,但是这些年来官本位好像没有淡化,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正向社会各个领域蔓延。比如学术领域,是最不应该有官本位的,比如评教授要有成果,按照正常理解,应当是文章质量,但现实中我们却看到刊物分等级,有国家级、省部级,甚至出现地厅级,学术也开始官本位化。

  中国传统社会复杂多变,但实质没变,中国传统社会的实质性支配关系都是建立在权力占有基础上,是一种以权力本位为基础的官本主义体制。在官本主义体制下,权力是衡量人的社会价值的基本标准,也是影响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属性的决定性因素。权力支配着包括物质资源和文化资源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配制,只要拥有权力,就意味着拥有社会资源。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拥有金钱和财产,可能但不一定拥有权力;反之,拥有政治权力,则必定会拥有经济特权,只要掌握权力的官员愿意,这种经济特权可以直接变换成其个人的金钱和财产。

  等级社会体系:用官秩来衡量社会地位

  社会都要有等级,没有等级会乱套,现代政治的理性就是科层化。但中国整个传统社会都被纳入到官本位等级体系之中,而整个社会的等级体系都建立在权力本位之上。进入官方体制之内的任何人都被分成三六九等,所有这些等级最终都可以用官秩等级来折算。除非你到“江湖”,只要不在“江湖”,你就要到体制中来。体制内的任何人都可以用官秩来衡量你的社会地位,这就是官本位等级体系。

  这套体系从西周春秋就开始形成,一直到清代。清朝将所有官员分为九品十八级,如果只是把官员进行如此划分也就不稀奇,关键是也用此划定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的等级地位。比如商人,单有钱你的社会地位是不够的,而且是不高的,所以有了“红顶商人”。商人一旦进入正式的社会等级体系,其社会地位不再以其富裕程度来计算,而是按照其官方给予的官爵等级来认定。

  在传统中国,想光宗耀祖,想活得人模人样,单有钱是不行的,单有脸蛋也不行。你只要进入体制内部,必须得有官爵。这就是官本位的等级体系。

  荣誉体系:官越大社会荣誉越高

  中国人与西方人不一样,不单注重生前的名誉,还看重死后的评价,生前荣誉和死后荣誉,全部与官爵有关。中国人讲名分,官爵就是最重要的社会名分,有官位就意味着有荣誉。在传统社会,一个人生前最重要的荣誉就是被朝廷封爵。每一个朝代都有一套荣誉制度,官做到什么级别,就享有什么样的荣誉。死了以后有“谥号”,实际就是死后的一种荣誉。对达官贵人死后的名号,也有一整套十分完备的制度,即“谥法”。

  “生无爵,死无谥”,几乎是整个传统中国的定例。只有位高权重的少数官员才能受谥,普通人即使再富有、再有学识,通常也没有资格受谥。唐、宋、元三朝,只有正三品以上官员方有谥号,明代要二品以上官员才有资格获得谥号,清代则更加严格,通常只有一品以上大员才有资格受谥。帝王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死后与生前一样,最高荣誉都是给他的。当然不见得他真的品行最好,学问最高。这就是官本位的荣誉体系。

  资源分配体系:官员级别不同,其衣食住行也不同

  官爵总是与资源配置连在一起,什么样级别的官员,就有什么样的资源配置权。在中国古代,官阶与官秩总是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有些朝代官秩就直接反映物质资源等级,因为中国传统最重要的物质资源就是粮食,汉代的官职常常以“二千石”、“比二千石”、“一千石”、“比一千石”等来称呼,汉朝的职官制十分详尽地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官员所对应的俸禄。资源分配也体现在住的方面,就是官邸。官邸规定非常严格,什么级别的官能有几间房子,连厢房、正房怎么配置都有规定。比如在明代,公侯,前厅七间、两厦、九架,中堂七间、九架,后堂七间,七架,门三间,五架。如果违反,重者杀头,轻则革掉官职。

  在出行方面,以前是轿子,有三十二抬大轿,八抬大轿,四抬大轿,不是因为坐轿者体重不同,而是其官爵等级不同。现在不同了,好像是按照排气量吧。如果违规了,都要处罚。这就是官本位基础上的资源分配体系。

  等级特权体系:分布在社会各个重要领域

  总体上说,传统政治就是一种特权政治,特权无处不在。在官本主义条件下,特权实质上体现为官僚的等级权力。在传统社会,除衣食住行外,等级特权还分布在社会各个重要领域,其中影响深远的就是“官荫”,指父亲或爷爷当官的,子孙也可以享受官员的庇荫。不同朝代有不同规定,比如明代,父亲是正一品,儿子可以做从五品的官员,这是非常典型的特权制度。现在大家对“官二代”非常厌恶,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大大进步了。另一方面是国家办的官学。朝廷办的一些官方学校不是一般孩子能上的,也必须是一定级别官员的子女才能进入。

  还有最“要命”的一个特权,就是官员犯了罪以后,可以用他的官职去抵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源于商鞅改革的一个“美丽传说”,从未在传统中国真正实现过。相反,中国古代有“官当”和“八议”,所谓“八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凡属“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八类官员一旦犯罪,普通的司法机关不得对他们进行审判,而须由皇帝裁决,并按照犯人的身份功绩对刑罚进行减免。“官当制度”就是以官职折抵刑罚。这种特权在现实中应该还可以看到某些痕迹。现在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一直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方面做得越来越好,但过去也有人认为官职甚至党员身份都可以抵罪。

  文化价值体系:权力大,学问和道德也高

  在官本主义条件下,不仅社会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文化权益按照官职等级进行分配,而且对社会历史现象和历史事件的叙述与评价也是由官职等级为基本尺度。可以说,谁的权力大,谁的学问也大。皇帝不仅是民之“人主”,也是思想的导师和道德的楷模。朱元璋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而且十分专断残暴,但他成功地建立了明王朝,成为明朝开国皇帝,因而,他便有资格编著《御制大诰》,让举国上下人人学习传诵。

  在当今社会,我们也会看到一种现象,许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会觉得自己什么都行。如果你们工作后碰到一个领导,水平虽然比你差,但你写的文章他东改西改,他认为这很正常,因为权力比你大,水平当然就比你高。不单是文化知识水平,道德水平也是如此,谁的官大,谁的道德水平就高,谁的官职高,谁就拥有更大的道德裁量权。因为他认为自己不单是掌握了真理,还是道德的化身,权有多大,道德水平就有多高。所以,在传统中国,教化的责任不是学者,主要是官员,官员要担负起教化民众的责任。哪怕事实上某个官员的道德真的很差,但只要官比你大,就可以教训你。中国最有意思的就是官修历史,如果不是官修历史,那就叫野史,官修历史才是信史。这种以政治权威来叙述和裁判历史的传统,被称为中国特有的“史官文化”。

  民本主义是理想,官本主义才是常态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现实中,君主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普通庶民在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从来没有成为最重要的角色。平民压倒君王成为最重要的政治角度,至多是民本主义者心目中的一种不切实际的理想。民本主义理想恰恰是官本主义现实的伴生物,当然是对后者的一种超越。

  但是民本主义与现在的民主主义完全不是一回事。民本主义既可以被皇帝用,也可以被臣民用,它是对官本主义的一种抗衡。即使统治者也常常认可民本主义,因为它有双重性,皇帝可以利用民本主义制约官权。凡是这种皇帝,就会被称为明君。如果地方官员与老百姓发生冲突,皇帝站在地方官员一边,就会被称为昏君。官员也一样,那些聪明的官员也会把民本主义拿出来,去制约君主,说皇帝不能这样,要以老百姓为本,这样的官员被称为明臣。

  我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史学家提出来,如果说中国是官本主义,那怎么评价君主主义?官本主义的实质就是君主主义。在整个官僚体系中,君主居于最高权力地位,是整个官僚体系的总代表。皇帝是“人主”,不仅是民的主人,也是官的主人,君主主义是官本主义的最高形态,官本主义是君主主义的日常形态,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更多看到的是官本主义。所有的官都是为君王所设,皇帝掌握着官职设置以及官员升迁的决定权。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县令从法律制度上讲也是由皇帝任命的,这个权不可能下放,皇帝掌握着官员的命运。

  官本主义和专制主义是什么关系?专制主义是官本主义的典型特征。在官本主义条件下,以君主为代表的官僚系统垄断了国家的全部政治权力,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最终集中于君主。在整个权力体系中,君主是国家主权的掌握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超越法律,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

  民主法治是克服官本主义的不二法门

  改革开放前我们讲民主与法制,后来改为法治,一字之差,意义非常大。法制的主要含义就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传统中国,许多朝代做得到。尤其是一些有作为的皇帝,像朱元璋,严格按照大明律,这是法制,但永远不可能是法治。因为法律之上总有一个皇帝,皇帝是超越法律的。所以,在官本主义条件下,国家政治权力实际上是没有边界的,无所不及,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任何领域,从控制物质资源,到控制思想文化,既支配公共领域,也可支配私人领域。

  在官本主义条件下,行政权在决策、执行、监督之间有所分工,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最终都集中于君主。在官僚体系内部,从属关系也决定了人身依附关系,不单皇帝和大臣有依附关系,上下级官员之间也有相当严重的人身依附。从下级到上级,一直到皇帝,一层一层依附。官本主义的实质或者说典型特征就是专制。

  官本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在于,在典型的资本主义条件下,金钱和资本是衡量一切的价值尺度,它奉行“有钱就有一切”的基本法则;但在官本主义体制下,官位和爵位是衡量一切的价值尺度,奉行“有权就有一切”的基本法则。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有权的官员想要有钱,他可能会有,但不一定有。在官本主义条件下,有权的官员若想要有钱,就肯定可以有。他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渠道,把权力转换成物质资源。

  但是资本主义和官本主义有同构性,都产生一个特权阶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统治者通过经济剥削来实施对被统治者的政治压迫;在官本主义条件下,统治阶级通过政治压迫来实施对被统治者的经济剥削。

  官本主义在中国传统社会延续几千年,已经成为中国文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官本主义不仅有其长期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而且也必定有切合国民性的合理因素。但官本主义这种传统体制最终被我们中华民族无情抛弃了,分别成为孙中山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对象。官本主义作为一种传统的制度和文化,究竟有什么样的合理性和弊端,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哪些影响?依然值得深入研究。但我始终认为,这种官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主体,它与建立在权利本位之上的现代政治文明有着实质性的区别。从官员的权力本位走向公民的权利本位,是人类政治进步的必然规律,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而民主法治则是破除官本主义,使传统政治文明向现代政治文明转型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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