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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五个要素

  我们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好,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也好,至少要有这么几个要素:

  一、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制度化和规范化,不能带有随意性。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

  二、民主化。所有公共治理以及制度安排,最终要保障主权在民,或者说人民当家作主。所有的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的主体性。

  三、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里,宪法和法律是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这是最核心的。法治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宪法和法律是最高权力,一个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第一层含义更重要,那就是宪法和法律才是最高权力,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讲的是“法制”,现在我们讲的是“法治”。这两个词是有实质性区别的。“法制”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在中国传统社会也是有的,如明朝的朱元璋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谁不按照大明律例办事是要杀头的。但这永远不可能是“法治”,因为皇帝总是凌驾于所有的法律之上。而在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里,任何政党、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宪法是最高权力。

  四、高效。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较高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

  五、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至少有三个特别重要的子系统,一是政府治理,二是社会治理,三是市场治理。这三个是最重要的子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它不是碎片化的,才能叫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

  我认为以上五点,是评价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最主要的五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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