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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伟等:联保互保从区域性风险到系统性风险?

  编者按:

  近日,山东省邹平县长星集团破产重组引发的企业联保危机在持续发酵。事实上,2012年以来,在以上海、浙江、江苏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联保互保贷款占企业总体融资比例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每年都有所增长。尤其是在钢贸、建材、造船、煤炭等领域,本应起到防控风险作用的联保互保模式,正在不断引发局部风险。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联保互保链条上的企业可能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产生连锁风险,进而冲击到银行体系。

  联保互保是天使还是魔鬼?引发了哪些风险?区域性风险会否进一步形成系统性风险?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如何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近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第56期双周内部研讨会上,CF40特邀嘉宾、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温信祥,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CF40理事单位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负责人梁红、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负责人陈卫东、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高占军,CF40特邀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诚君,CF40特邀嘉宾、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观经济研究员赵庆明,CF40•青年论坛召集人李斌等围绕联保互保的风险与化解之道展开了深入讨论。

  联保互保引发的风险

  CF40:近年来,我国浙江等省市出现联保互保引发的信贷风险。那么,如何看待联保互保的本质?如何评估联保互保起到的作用?

  陈卫东:在我看来,上市公司互保非常普遍,但是小微企业互保是不会被接受的。所以,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时,要区分联保互保的概念,区分联保互保范围内的不良资产以及扩大到联保互保之外的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

  关于互保,高等级公司为低等级公司提供担保是有价值的,反过来,低等级公司给高等级公司提供担保是没有价值的,这是需要区分的。

  至于联保,墨西哥的经验很成功,中国出现联保的做法可能始自尤努斯倡导的理念在中国的传播。这个概念在小农户中普及很成功,因为联保人之间信息透明,并且规则对每个参保人都能起到制约作用。我认为,在中国引入联保制度,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问题是很好的创新举措。可是在实际应用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缺乏基本的约束规则,放贷时过度扩大范围和贷款额度,参与联保的成员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和信息披露不够,监督约束行为缺失;而且,在很多案例中还存在欺诈的问题、缺乏诚信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更多的不是联保的问题,而是执行制度环节的问题。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强化各环节的约束规则,制度要规范化,银行和相关机构都要严格遵循这些规则。如能做到这一点,则联保制度的推广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发展还是特别有价值的。

  钟伟:联保联贷机制从理论上看是十分可疑的。

  贷款价格取决于金融体系的效率,但更取决于贷款投入的项目、行业和企业的风险状况和盈利能力。如果小微企业本身的风险和盈利并没有实质性改变,那么对其贷款的风险定价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观,或者说在全球范围内,试图低风险地对小微企业提供低廉价格的融资,几乎是不可能的。

  联保联贷机制本身也违背信贷资产分散化、多元化以分散风险的基本思路。联保联贷指向的客户,往往是同质的,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甚至开展一样的业务。如果一家企业的尽职调查不过关,不符合银行放贷条件,那么把这些类似的企业加总起来也不可能就符合放贷条件了。这无非是建了贷款池,指向的则是企业群,类似于并非一一对应的非标资产业务。

  当然,联保联贷不是没有一些好的经验,例如在孟加拉和墨西哥的农户贷款。那么,为什么放大到小微企业和钢贸、煤炭等行业融资就出现问题?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例如农户贷款是对自然人的贷款,而出问题的联保联贷则是对法人群体的贷款,这些法人很容易通过资产转移来逃废银行债权。而小微企业和钢贸、煤炭等行业具有典型的通过联保联贷多渠道反复融资使杠杆加到危险地步的可能性。

  联保无助于增强信用。高信用等级的企业为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出具担保是有效的。如果是同样信用水平的企业群体联保,这不是信用增等,而是“连坐制”。其根本无非是两点:一点是相互监督和暗中举报,举报者自身可以免责;另外一点就是将个别风险放大为局部甚至系统风险。现在回顾联保联贷,既没有相互监督、早期预警和早期介入,也没有防范这种信用一圈圈向外扩散的机制。联保成了“连而不诛”,从一开始就失去了降低信用风险的可能,加剧了联保企业圈不断滚大的道德风险。

  银行的合规制度,到底是追求形式还是追求本质?也就是说银行是否形成了合规风险文化?现在看来,不少联保联贷事件中,银行经办人员对风险视而不见,甚至教唆企业如何做到形式合规,这种情况不少见。这既是银行间激烈竞争所致,更根本的是因为国有银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治理结构。

  联保互保风险会否蔓延?

  CF40:从经营模式而言,联保互保只是信贷风险的缓释器,风险仍存在体系内。那么,联保互保是否会引发中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

  梁红:从2009年联保互保引发个别问题开始,受波及的行业和企业越来越多,涉及资金量也越来越大。这不由得引发对联保互保是否会导致系统性风险问题的关注。一旦风险爆发,金融市场赖以生存的信用受损,政府将被迫介入,以阻止事态继续恶化。政府介入主要是对各方的财产损失进行划分,这一过程一定会伴随着这样那样的争议。有人指出,目前联保互保贷款仅占整体贷款的0.5%。比例虽低,但是这种贷款方式存在于我国许多省份,而且从发展速度来看,仍显较快增长。但是从各方意见看来,显示出对此问题低估的风险。

  高占军:今天的主题是联保互保产生的风险,但从大家的发言来看,讨论已经从局部的联保互保延伸到整个中国金融领域,这就是见微知著。比如温所长提到了浙江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数据,排名前20家里资产负债率最高的超过80%,最低的60%,大部分都在70%以上。这远高于中国上市公司整体60%左右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浙江为什么联保互保问题较其他地方严重,除其他因素外,从债务水平上也能得到很好的说明。

  放眼全球,几乎所有国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在下降,只有中国在上升,且升幅很大。比如中国纳入上证综指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2006年为45.68%,目前急升至59.56%;同期,标普500由66.74%降至50.18%,富时100由72.05%降至57.15%,德国DAX由76.03%降至63.88%。从银行体系看,中国银行业的杠杆率从表内来看是17倍,算上表外后是19倍,而美国的银行平均杠杆率是10-11倍。

  另外,从中国整体的负债水平看,去年中国的社会融资总量是17.29万亿,今年估计会达到18万亿左右。然而股权性融资在如此巨大的融资规模里占的比例很少,大部分都是债务形式。中国的债务人债务负担非常大,光每年支付的利息就达到8万亿以上,占社会融资总量的45%左右,也就是说,每年的18万亿的社会融资总量,有近一半左右用于利息支出了。从这些来看,联保互保确实反映了中国当前面临的整体金融风险,是一个缩影。

  温信祥:我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担保都具有风险。我国法律规定银行提供贷款需要有担保,银行都是按照这一规定去传达和要求的。很少有银行提供信用贷款,一般要么需要抵押,要么需要担保。如果按照有担保就有风险来推导,那么银行的不良率就大大提高了,这是有问题的。

  周学东:我觉得我们还应该关注两个问题:一是杠杆率问题。目前我国的企业杠杆率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水平,而且整体经济的杠杆率也已经过高,而杠杆率过高又潜藏这严重的期限错配风险。二是表外风险。表内风险大家有目共睹,因为表内信息基本上是透明的,也有据可查。而表外风险,不仅仅不透明,而且还容易被忽略掉。从政府角度来讲,或有负债往往被置于在表外,不透明,甚至无法核实。比如,到去年审计署公布的地方负债,除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部分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负有担保责任的,而负有担保责任的负债其实就是表外负债。所以,表外风险非常值得我们关注。除了政府表外负债,银行、企业的表外风险也同样值得关注。

  钟伟:联保联贷机制从出现到现在,可以很便利地使用复杂网络系统理论来解释。如果缺乏早期监督、预警和介入机制的话,那么其实质效果无非是将个体风险放大为区域风险。如果不予阻止,其将进一步放大为系统性风险。

  联保互保模式的风险成因

  CF40: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联保互保引发各种风险?

  李波:联保互保问题目前具备较高的关注度。最近暴露的风险中,很多都涉及担保问题,尤其是联保互保问题。同时,联保互保也是我国金融生态的一个缩影。

  我有两个困惑:一个困惑是,为什么联保互保制度在某些国家和我国的某些领域取得了成功,而在我国其他领域却发生了偏离?以墨西哥小贷公司康帕多(Compartamos)的成功经验为例,以百万计的个人贷款客户大量通过联保互保向其贷款,该公司的不良率不足1%,年均净资产收益率却高达52%。在我国,联保互保在农户贷款领域也是相对成功的。为何在我国其它领域(例如制造业)却出现问题?此为困惑之一。另一个困惑是,考虑到中国目前的信贷状况,资金需求量大且供不应求,中国的银行应该具备很强的谈判能力。理论上,这些银行可以选择最好的担保。但是事实上,很多银行却接受了价值存疑、甚至明显存在问题的联保互保。相比之下,美国的银行的做法大不一样。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利茨和韦斯提出信贷配给模型,解释了美国也存在的信贷配给现象。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的低利率来自金融压抑。作为金融自由的国家,美国的资金市场为何也会出现供不应求、贷款市场利率低于均衡利率的情况?原因在于逆向选择与信息不对称。美国的银行宁愿选择降低利率,通过信贷配给保证优质项目获得资金,而不选择提高利率至均衡水平,以致市场上只剩下高风险项目。这使得美国的银行具有很强的谈判能力,绝对不接受存在问题,或者价值无法判断的担保。所以美国的担保贷款很少,绝大部分是有抵押的或者是信用贷款。

  中国的信贷市场也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市场,银行应该是有谈判能力的主体,但是还是接受了那些明显没有价值或者价值大打折扣的担保。如果说银行改革不到位,那么既有银行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比如,有些联保互保是政府或者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撮合的。面对来自政府干预的压力,银行不得不接受一些价值不高的担保来提供贷款,只要形式上满足了总行或者管理部门的贷款条件。这也是一种责任推诿心理。因此,从联保互保这一个缩影可以看出,我国的金融生态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包括信用环境和会计制度等。担保登记系统缺失会导致不良信用环境;现行的会计制度则无法帮助银行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无法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制定贷款方案,而被迫选择价值常常存疑的担保。政府层面也存在改革空间。目前,政府对市场干预仍然较多,对银行放贷行为也存在干预。在联保互保制度下,中国出现较大的道德风险和责任推诿,原因还是在于以上这些层面的改革不到位。

  周诚君:地方政府干预是否应该为联保互保问题承担大部分责任?从全国范围来看,浙江政府部门对经济发展干预是比较小的,而联保互保问题却频发于此区域。

  联保互保问题仅集中和体现于中小企业吗?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半数有对外担保,其中不少是与子公司、关联方和大股东的关联担保,涉及金额两万多亿,比去年增长50%。其中,160家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净资产。同时也呈现了比较明显的区域性、行业性特征。鉴于此,如果进一步挖掘,这个问题可能不限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还可能包含一些大型企业、上市公司。

  联保互保问题可较多地归咎于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吗?上市公司存在担保泛滥的问题,必然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有关,如一股独大、股东大会控制力不强等,但一方面,断言1000多家上市公司都存在治理问题,恐怕有些言过其实;另一方面,公司治理问题的实质是企业行为是否有硬约束的问题,而在这方面,江浙地区的民营企业应该说约束还是比较硬的,企业家对自己的企业普遍还是很负责任的。我最近先后三次有机会赴江浙地区,也找了一些企业调研发现,江浙地区很多民营企业之间开展联保互保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熟人社会的相互信任和互帮互助,当然还有对形势的乐观判断,企业家们绝对他们担保的企业产销两旺、市场良好,不会出问题。这也涉及到我对另一个问题的判断,即:第四,联保互保是否更多地意在欺诈、骗贷?我跟企业聊,询问企业主在获取银行贷款时究竟有没有“做手脚”,企业家的答复更多地是,现在这种形势下“做手脚”不可避免,否则根本拿不到贷款,但其目的并不是恶意的,更不是为了占为己有、携款潜逃之类的目的,而更多地是为了投项目。当然,所谓的这些“项目”中不少是房地产、钢贸等国家并不鼓励或已经有政策限制的行业,但总体而言企业千方百计获取贷款的主要目的还是扩大投资和生产,或者说用于实体经济。总体而言,江浙地区的互联互保主要还是由当地企业家自主决策,还是基于熟人社会之间的相互信任,因此声誉机制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单纯为了恶意欺诈、骗贷不还恐怕不是主流。

  高占军:中国的金融生态很复杂,同时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我认为在分析中国金融生态的同时,可以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充分的讨论。关于道德风险,目前财务风险较高的行业都集中在一些产能过剩的周期性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新能源行业,以及主业不明投机性很强的企业,短期内根本改善的可能性很小。对于这些行业,是否应该继续支持,对其已经十分严峻的问题进行鼓励,结论显而易见。对于利用铁矿石、黄金及其他大宗商品进行虚假融资、恶意套利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将非常严重。此外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很多企业借债后并不把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它们通过联保互保或其他方式拿到贷款,并拆借出去,再以各种方式从金融市场或者非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来还款,其中还有很多资金流入了房地产等进行炒作套利。这是不应该受到鼓励的。

  赵庆明:关于银行的不良率。温所长的报告中指出,长三角地区的银行不良率在过去几年急剧增长,而且从2011年开始这些地区的不良率集中爆发。其实,造成这些地区不良率集中爆发是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原因的,因为这些地区的银行领导从省行、市级分行到县支行基本上进行了一轮大换血,新领导上任后这些地区的银行不良率就充分暴露出来了。而实际上其他省份的银行不良率不见得更好,只是因为其他省份的银行领导还没有更换,很多银行的真实不良率还没有暴露出来。

  对于联保互保出现的问题,从银行角度我认为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注重形式上的合规,而不是实质上的合规。比如,很多担保企业的担保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企业的净资产,但是银行还认可这种担保,这就是注重形式不注重实质的表现。

  其次,商业银行过分追求速度和热点也是导致不良率上升的原因。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候,各家银行都特别注重追求速度、追求热点,对经济形势非常乐观,所以在一些股份制银行因为风险而退出时,工建交等大行正在赶往企业的路上,登门放贷,大量贷款给热门企业、热门行业。当经济下滑时,这些热点行业和企业大量破产,导致银行坏账增加、不良率上升。

  最后,基层操作层面也存在问题。根据我的了解,很多基层银行的信贷工作并没有按照合规要求操作,例如钢贸贷款,多数钢贸企业并没有将贷款真正用于钢贸环节,而是把这些信贷资金用于民间借贷,用来套利。对此,基层银行行的信贷经理和行长都是清楚的,但是由于乐观,并没有制止。

  温信祥: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联保互保引发的风险是区域性的,这其中涉及到热钱效应。为什么在浙江所有的金融机构、小贷公司都可以放贷款,不存在信贷配比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江浙等地的银行利润很高,每家银行都愿意把信贷资源配置给江浙地区。但是一旦房价下行,各种风险也会暴露出来。即只有信贷大规模的供给,热钱大规模涌入的地方,才会有条件地产生这么大的风险。据此,我判定它是区域性的。

  我认为杠杆率非常重要,目前我国不仅私人企业的杠杆率很高,而且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的杠杆率都很高。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融资总规模难以再放大的。所以,我支持周学东行长的观点,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至于如何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也请大家深入的讨论。

  如何防范和化解联保互保风险?

  CF40:在经济增速下行的大环境下,如何防范化解联保互保风险?

  李波:联保互保到底蕴含着多大的风险?该如何化解?是否会引发更大的、甚至是系统性的风险?这需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更进一步、更细致地梳理。

  关于风险处置,应该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尊重市场,在化解风险过程中,政府不能越位;二是尊重司法,保护金融生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政府适当参与。政府的参与形式包括出资和建设基础设施(如建设担保登记系统、改善信贷环境等)。政府介入必须以尊重市场和法律为前提。无论以何种方式解决联保互保问题,都必须依法合规,按照市场规律,各方协调,保护金融生态,尊重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当然,从中长期来看,最根本的还是要深化改革。

  周诚君:联保互保在支农方面的成功经验无法复制到制造业企业中。基于行业特点,农户普遍是风险厌恶者,通常会避免从事高风险活动。从银行角度来说,支农贷款规模小,出现气候灾害等影响所有农户偿付能力的风险事件概率相对小一些,因此风险可控。另外,从银行信贷文化角度看,需要进一步审视担保是否是一个好的、可过多依赖的信用保障机制,我对此持怀疑态度。

  联保互保问题必然涉及公司治理、地方政府行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信贷文化等诸多体制机制及其改革问题,但我也认为审视和解决当前的互联互保问题,地方政府、企业和商业银行也不应为此承担过多苛责。这个现象更多地可能还是一个周期性问题。亚洲金融风波以后,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告诉增长期,商业银行也进行了广泛深刻的体制改革从而得以轻装上阵。即使在2008年开发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经济也因为“四万亿”刺激计划而免遭重创。但是这两年去杠杆和结构调整最终不可避免地开始了,产能过剩、杠杆率过高的行业和地区就会首当其冲暴露出问题来。因此,我怀疑,这一轮互联互保问题的原因可能更多地是周期性因素导致的,是过去多年来企业和银行对经济景气作出了过于乐观的判断,导致企业盲目投资和扩大生产,银行过度放贷、追求收益,放松了风险管理和对过去 “重合规、轻风控”信贷文化的反思。

  高占军:大家围绕应该由市场出手还是政府出面展开了讨论。政府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适当介入,毕竟不能允许系统性风险出现,这是底线。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们终于吸取了一个教训,那就是坚决不能再倚重总量刺激,再走老路叠加风险,这样反而会加重原先的问题。让我们回顾一下,2008年初,当时中国调结构的状态很好,结果美国金融危机一爆发,中国政府实施的应对措施力度较大,客观说进一步加重了本已存在的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降低了效率。从2012年底开始,我们确定了新的政策思路,注重改革与结构调整,注重市场出清,及时去杠杆,尤其是确立了市场化的大的原则方向。这是非常正确的。如果不把解决问题的权力更多地交给市场,就像刚才周行长说的,只能不断累积问题,导致最后无法回头。放眼全球,我们已经丧失了之前拥有的很多优势,经济结构转型也很艰难,尤其是美国在经历了痛苦的调整后,现已轻装上阵,更凸显我们面临的压力和负担的沉重。尤其在这个时候,更应该保持定力,沉住气,大力推进改革和结构调整。

  梁红:不论以前产生过何种问题,问题又如何产生,目前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如何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切断连锁反应链条,终止风险传播。在责任人之间设置安全墙,防止风险不断蔓延,保证非关联企业的正常经营。

  陈卫东:在进行股份制改革后,银行对不良资产的责任认定是非常严格的。总行重视不良资产率的控制,重视足额拨备,会计制度上也要求对贷款分类和拨备不能作假。而在基层单位,对所有贷款的相关审批环节问责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风险企业,或者对企业信用缺少把握时,以及出现担保资质不够、抵押不足的情形时,客户经理、审批人员审核、发放贷款都非常谨慎。因此,我们在讨论大银行的体制时,需要对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有正确的认识,包括从基层员工的问责、考核到总行的管理考核,这样才能真正区分不良贷款形成到底是市场的原因还是管理的原因,或者是所谓的体制原因。

  李斌:个人觉得联保互保引发的风险还可以放在经济结构调整这个大环境上来观察。传统上主要依靠外需和高投资的发展模式正在面临调整,经济结构的调整转型将是一个深刻和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方就可能先调整、先出清,这也是结构调整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尚未调整的领域也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一些测算显示,近几年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率上升较快,其中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加杠杆较多,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杠杆保持稳定甚至还有所下降。现在一些金融机构看到市场化企业在进行调整,可能会把更多资金投放给一些财务软约束部门,这会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步伐,着力解决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4年6月10日,中国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第56期双周内部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联保互保引发的风险”,来自监管层、学术界及工农中建交等多家银行的数十位专业人士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本文为与会成员和嘉宾现场讨论的内容,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秘书处整理,经作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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