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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宁:金融开放后快刀斩乱麻

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顾问戴立宁在接受FBK专访时指出,在“内忧外患”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大陆的金融业开放已呈现势不可挡的局面。而一旦开放,在处理金融事件时,就应从“事缓则圆”转为“快刀斩乱麻”。

关键字:金融开放,金融监理,金融事故处理

 

当整个社会发展到一个程度,人们对金融服务产生依赖的话,金融的供给面就会出现问题。假如既有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就会产生所谓的“金融压抑”。当供需不吻合,解决金融压抑的唯一方法就是满足需求面。这时候,就必须开放账户、开放金融业的新执照或者开放IPO。

金融开放,势不可挡

开放和不开放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不开放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避免竞争,保证投资人赚钱,存款人免受损失。但问题是时代在变迁,我们面临“内忧外患”,也就是内部经济的起飞和外部形势的变动。中国大陆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金融业开放已经势不可挡。

首先,中国加入WTO后,签署了一系列友好通商条约,根据国民待遇条款,本国人可以开银行,外国人也可以。因此,虽然本国银行业相对封闭,但是外国银行家嗅到了这个市场的利好,在中国开设一家又一家的银行,这就是“外患”。

其次,如今客观环境转变,国民所得增加,经济能力雄厚;在相对民主化的环境下,本国国民在政治上有更多的发言权。人们不要求超国民待遇,只是希望得到给外国人的同等待遇。因此,所有国家都面临金融开放的内忧外患,管理方法必须做调整。

从“事缓则圆”到“快刀斩乱麻”

在金融封闭的年代,金融管理可以“事缓则圆”,慢慢来,到一定时机必定可以解决某些问题;而一旦金融开放了,金融事故处理得越慢,时间越久,问题越大。因为这是一个优胜劣败的竞争关系。优胜则已,劣败将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安危。因此,要做从“事缓则圆”到“快刀斩乱麻”的转变,当机立断,迅速处理。如根据巴塞尔的有关规定,把银行清算的时间提前:当资产减负债低于20%的时候就要处理;而不是等到资产减负债等于或小于零的时候。

因此,我们对资本充足管理比较严格。在台湾对银行的资本适足性曾相当严格,当亏损达到三分之一时,就要做增资处理。但是我认为,这个规定过犹不及,太严格也不好。所以,巴塞尔8%的规定可以参考,尽早提出,尽早处理。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在纽约唐人街的正前方有一座大楼叫孔夫子大楼,楼下有一家台资小银行,叫“金洋银行”。美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发现,该银行从事一些不合规的业务。业务项目去除后,其资本金不足,美国存款公司当即将其接管,对其进行清算,并在相对市场上拍卖,最终汇丰银行将其买去。整个过程只有一两周的时间,处理得非常快。“金洋银行”的招牌被换成了“汇丰银行”,银行的行员几乎都没有变动,客户也没有变化,几乎没人察觉银行的真正管理者已经更替。

在如今的金融制度里,运用成熟的经验,在不知不觉中就能处理银行发生的问题。而在处理金融事件时,大陆作为“后来者”可以从台湾的教训中汲取经验,少走弯路。

金融监理的三大目标

我呼吁,大陆在金融开放之后,一方面要考虑建立一个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另一方面,要让所有的金融从业者都清楚他们的责任,合理地选择银行。通过政府的信用,发放执照,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至少负相当的责任,这就是金融必须加以监理的目的。

建筑商的一个计划往往设计金额几百亿,复杂不复杂?建筑界如何管理?百货公司、连锁商店,每个月的交易也比银行复杂很多,有没有监理?没有。理由很简单,因为对于银行而言,一旦国民储蓄出了问题,将对社会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金融监理的目的无非有三个。第一个是安全;第二个是有秩序,平等、公平;在前面两项行有余力的情况下,要符合公众的利益、配合政府公共政策。这三点的次序也非常清楚,我们进行金融管理的时候,必须要符合这三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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