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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天则”这个名字很贴切

【编者按】:今年是天则经济研究所成立20周年,作为一个独立的民间智库,天则经济研究所20年的发展沉浮与中国的社会变革息息相关。正如天则的创始人、荣誉理事长茅于轼先生所说:“天则所的过去二十年也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二十年。在这一过程中,天则所并不是旁观者,而且是尽全力在推进这个过程。”同样,天则所在这20年中经历的种种挑战也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个记号。

FT中文网在《天则横议》专栏推出天则经济研究所几位理事有关天则所20周年的纪念文章,希望通过他们的回忆来还原这个民间智库20年的沉浮,也希望通过这些描述为这20年的改革历史做注。我们已经刊发了茅于轼先生的《天则二十年》和张曙光先生的《一个民间机构的法外生存》文章,以下为天则所所长盛洪撰写的纪念文章。

在创立天则所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天则”的古典用法。只是将“天地之规则”缩为“天则”,觉得很上口,也吻合我们当时对制度经济学的痴迷和对制度变革的投入。后来在《诗经》中发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的诗句,很符合我们对制度的理解:在多人的社会中,自然会生成制度。制度就是自发的秩序。

再后来,我们在《易经》“文言”中发现“乾元用九,乃见天则”的说法,这是头一次发现“天则”两字挨在一起的古典用法。看了南怀谨老先生的解释,知道此“天则”乃我们心目中的天则。他说“用九而不被九用”,是说天地生成规则,却不要求回报,也很合我们的心志。

在阅读了更多的文献后,发现这句话是经典之语,引来历代儒者的评说和讨论。宋代俞琰说,“天则则天道也”,“而天道则无心也”。宋代杨简说,“非人为故曰天则,苟曰人之所为者,必非天则。”这是说,存在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天道,这是人的智慧所无法完全理解和把握的。人类只能在试错中理解天则,并努力遵循天道,但不能做得像天道一样。

尽管如此,人们不能放弃对天则的探究。这一是因为人类的好奇心,一是因为,在尽量遵循天则的社会中,每个个人更会幸福,整个社会更易繁荣。宋代郭雍说,“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对天道的遵从,是中华文明的起源。由于天道是人类永远都不可能透彻领悟的,所以探究天则就成为他们的永远的事业。《礼记》云,“德者,得也”,是说道德是人对天道的千虑一得,是天道在人类社会中的近似体现。所以,天则所对制度的研究,对文化的思索,就是这一亘古事业的现代延续。

更进一步说,天则既然是人类永远不可企及的至上规则,现实的人类社会就总是有缺陷的,政治结构中的个人就更有局限性。克服这种问题,就首先要承认天道的无穷和世俗政府与具体政治人物的有限性;再探索出一种制度结构,使世俗政府和政治人物的缺陷受到抑制,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美德得到放大。这种思路,就是宪政主义。

宪政主义被普遍认为产生于西方,其基督教传统有着重要作用。如果不符合“上帝的正义”,世俗政府就没有合法性。其实同样,中国的天道、天则传统也给予了我们宪政主义的精神源泉。儒家将天子看成是人间一个官职(天子一爵),要用天道对之加以引导和约束。若要如此,首先要有对天则有比别人更深理解的个人和群体。所谓“天垂象,圣人则之。”通过自然的启示对天道的领悟,形成了比较超越的文化传统,而如余英时先生所说,这个传统的承载群体“代表道统的观念至少自公元前四世纪以来已渐渐取得了政统方面的承认。”因此,天则这个名字又包含了宪政主义的内容。文革结束以后,政神合一的结构已经瓦解,政府越来越显现出其世俗性,政治人物也被还原成凡人,对理想政治结构的追求就有赖于一组宪政原则;于整个社会,它包含历经几千年的成败得失总结提炼出来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人权与产权;于政治领域,它包含对世俗政府和政治人物缺陷的制约,和对个人有利于社会公正与繁荣的贡献的鼓励。而探究这组宪政原则就如探究天道,并非易事,需要对古今中外各种精神资源的吸纳与消化。这正是天则所要做的事情。

当然,文化精英们也是凡人,所以要有探究天则的天则。这就是自由表达和文明论争的规则。我们不否认历史上出现的超凡入圣的文化英雄,但他们的出现无一不是这种规则的结果。因而,天则所不因自己起名“天则”就认为自己口出“天则”,它将会在尽力维护自由与文明的表达与论争中,与各路文化精英共同探究天则,承认最后形成的宪法共识。

以此为基础,天则所将尽力让社会及其政治领域受益于天则。它致力重建社会的道德价值,它希望世俗政府和政治人物承认自己是凡人的事实,接受高于个人或集团利害的宪政原则。如荀子所说,“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我们通过我们的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告诉社会和政府,我们认为的宪政原则是什么;我们通过随笔与微博告诉公众,什么是我们所要追求的道德价值。

二十年过去,回首一望,我们所做的一切,和将要做的,竟可用“天则”二字概括。

2013年7月3日于五木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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