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熊丙奇:如何治理“国际班”乱象

近年来,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高中“国际班”日趋火爆,不少学校打出“中外合作”、“国际精英教育”、“世界名校录取”的招牌,吸引越来越多的家长送孩子前往就读。然而,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际班”收费昂贵,但教学质量堪忧。上海市教委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证实,除了5所经过审批的学校、幼儿园国际部外,上海一些学校开设“国际班”均未经审批,师资课程水平参差不齐。

对于“国际班”乱象,舆论呼吁加强监管。这还是行政治理的思路。在笔者看来,“国际班”应该根据举办者的性质、招生培养模式,实行不同的监管,要根本提高“国际班”的质量,还在于受教育者及其家长的消费理性,因为绝大多数“国际班”属于教育培训,其公信力和办学地位,应通过市场竞争确立。

目前的高中“国际班”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真正的“国际班”,招收的是国际留学生,举办这类“国际班”,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外事部门审批;第二类是纳入中考招生计划的“国际班”,这类“国际班”需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额定招生计划,“国际班”的学生,既有我国高中学籍,又可获得合作办学机构的高中学籍,可选择参加“洋高考”,也可参加内地高考;第三类是普通高中(包括公办高中)计划外招生的“国际班”,这类“国际班”的学生,不通过中考招生,没有内地高中学籍,只能参加“洋高考”;第四类则是由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国际班”,这和普通高中的计划外“国际班”运作模式类似。

目前,我国内地的“国际班”,主要为后三者,其中,第三类居多。这后三类“国际班”,从办学体制角度分析,第二类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是纳入计划类招生的,学费标准、课程体系都经过审批;第四类也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从本质上说,这类“国际班”,属于社会教育培训;问题比较大的是第三类培训,尤其是公办学校举办的计划外“国际班”。这类“国际班”近年来一直面临公办学校办学资源流失(优秀师资到“国际班”教学)、学历教育机构举办非学历教育、多头监管以及财务不透明等质疑。客观上说,政府部门的监管,主要应着力解决这类“国际班”的问题,明确普通中学能否举办计划外的国际班,并确定监管体系。

在笔者看来,我国内地的大多数高中“国际班”,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走非学历教育路线,因此,其办学应定位为教育培训——走学历教育路线,一方面要求学生参加中考,另一方面让学生同时应对内地高考和“洋高考”,这是很多受教育者不太愿意接受的。他们选择国际班,就是想摆脱内地中高考的桎梏——根据这样的定位,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的改革精神,对非学历教育的高中“国际班”,适合采取工商注册、工商监管的模式,这有助于让受教育者理解这类教育的性质,理性选择这类教育机构。

很多人担心这样一来,“国际班”的逐利色彩就更浓了。如果了解“国际班”的运作模式,就不会有这种担心。对于“国际班”,受教育者有充分的选择权,这家机构不适合你,你完全可以选择另一家,并非独此一家,受教育者的选择,会促进“国际班”坚持国际教育规律。

我国的教育在很长时期内,没有选择的权利,因此,也就缺乏选择的意识和能力,这在屡屡爆出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欺诈事件中,可见一斑。说到底,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就相当于企业的产品,顾客在消费时,应当货比三家。一些受教育者希望监管部门审查教育内容和教育质量,这对于办学来说,是不妥当的,监管部门只有负责资质审批的责任和权力,而不能去干涉教育机构的教育自主权,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需要由社会评价和受教育者的选择来决定。不要说培训机构的教育质量不能由监管部门审查,就是全日制学校的教育教学,按照现代学校制度,政府部门也无权干涉。这是每个受教育者必须树立的教育意识。

当然,由于这类教育机构事实上在从事“国外高中学历教育”,从国外高中教育看,其应该是学历教育机构,应该按学校注册。因此,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还得深化我国学籍(学历)管理模式,建立学历认证制度。如果不参加中考,学生接受高中教育,达到相应的认证标准,也可得到认证。

因此,对于眼下的“国际班”问题,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按照举办者的性质,建立不同的审批、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的缺位和混乱;另一方面,则需要受教育者理性选择。再就是,必须改革我国教育模式,建立起学历认证体系。

(作者系上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