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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中国市场化远未完成 民企经营艰难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帆撰文称,如果设身处地为民营企业着想,难免令人深感目前中国的市场竞争环境之恶劣,民营企业经营之艰难。“中国的市场化只进行了一半,改革远未完成,给外国企业国民待遇,首先要给本国企业国民待遇。”

他表示,改革不仅需要我们所熟知的价格改革、所有制改革,还需要完善整体经营环境。“如此改革,显然需要一系列不可缺少的软件和硬件,市场化也体现在许多具体的标准上。这不仅需要上级政府颁布明确的规定,昭示天下,更利用政府权威和社会力量切实监督执行。实现这一改革,政府的权威和决心至关重要。”

张帆认为,完善市场经营环境需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首先是市场准入。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竞争性领域,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的进入权利。这需要修改投资目录,减少各级政府审批的范围。真正把有关企业进入的审批制度改变为登记制度。

其次是国民待遇。对民营企业真正实行国民待遇,使原享受特殊待遇的企业回归同等的国民待遇。这涉及税收、金融服务、业绩要求等诸多方面。任何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取得资源、土地和贷款。这需要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束,完善有关规定并切实执行。

第三是权益保护。切实保障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征收补偿等问题上,政府应依法行事,公平处理,把保障所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原则。

第四是争端解决。建立与行政部门相对独立的经济司法机构。政府反垄断机构需要有足够的权威(首先是有足够的级别),真正发挥作用,有所作为。保护经济活动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保护各种财产,特别是私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是政府自律。各级政府要严格划清与企业的界限,不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政府需要自律,同时需要来自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政府机构和官员与企业的违法交易,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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