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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民众“税感焦虑”从何而来

  与“税感麻木”相比,“税感焦虑”是一种社会进步,反映出社会大众在关注税收、了解税收,意识到税收的重要性。大众税收意识的觉醒,是税收法治化、民主化的前提,同时也表明税收法治化、民主化过程在预热和开始起步。

   过去税收主要是企业交纳的,而且主要是国企,大家对交税没有多少感觉,认为税收制度、政策那是政府、专家的事情。而现在个人要交税,不仅收入所得要交税,拥有财产也要交税;同时,交税的民企也越来越多,民企日益成为纳税的主体,民企发达的省区,已经成为主力。

   税收趋向社会化、大众化,税收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和讨论。随着直接税比重的上升,大众的税收意识会越来越强烈。

   征税是拔鹅毛的过程,“鹅”自然会叫,产生抵触情绪也是自然的,所谓的“税感焦虑”也是由此而来。尤其是随着税收的快速增长,“鹅”们担心自己身上的鹅毛会不会越来越少,即使现在一毛未拔的“鹅”也会为未来担忧,产生焦虑。这是“税收社会”到来的伴生物,对此应当有正确的认识。

   焦虑是一种情绪,反映出老百姓有一种担忧、困惑、痛感的负面情绪,从深层次看,是由对税收预期的不确定性导致的。“税收社会”刚刚到来,好比是税收的“更年期”,人们对此还有许多的陌生感和不适应,在认识上、在自身定位上、在预期上都会产生诸多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焦虑的情绪。尤其是在税收法治化、民主化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更是加重了这种情绪。“税收社会”早产,提前来到中国大地,许多方面还发育不全,其内在的公共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经过引导、呵护,给以各种“税收关怀”,经过一定的过渡期,这种情绪可以转化为一种理性的公共建设力量。人毕竟是理性的,“税收社会”既然已经到来,不可能再退回去,时光不能倒流。但若税收焦虑不能及时释放,又未能恰当给予引导、呵护、关怀,则可能转化为一种泄愤的公共破坏力量。“税收社会”的诞生会伴随着疼痛,但不能出现“大出血”,那样我们这个社会就会陷入“休克”状态。

   引导,不是简单地做说服、解释工作,更不是讲政治上的大道理和搬出一些所谓的学术原理来做脱离实际的论证,而是让老百姓产生“受益感”,让老百姓感觉到交税是必须的,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觉得交税是值得的、对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社会共同体是有益的。这就需要把税收花好、用好,不仅要公开透明,更要让社会参与,让老百姓的意愿在交税、用税的过程中充分表达出来。

   这需要国家制度建设,需要推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尤其是在财税方面,要率先推进。这就需要同时建设“预算社会”,通过预算来表达民众花钱、用税的意愿。两条腿走路,从征税到用税的整个过程,都体现法治、民主的精神,并形成相应的制度安排。让财税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一个有效工具。只有这样,“税感焦虑”才会逐渐转化为“税感理性”,大众情绪化的表达才会变成理性意愿的表达。

   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共同体,交税是保证社会这个共同体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也是马克思所说的,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基础。所以,交税是所有国民的义务。

   但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其权利也要得到尊重和保护。这个权利包括对税收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当前的税感焦虑,从根本上说,是对这些权力的尊重、保护不够,老百姓有一种无奈感、无助感。如政府的一收一支不够透明,在钱怎么花的问题上发表意见缺乏有效的渠道,政府各个部门单位花钱的约束太松,损失浪费很多,甚至进入了腐败分子的腰包,诸如此类,等等,老百姓看见着急,有恨铁不成钢之感。因此,加快推进财税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是化解税感焦虑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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