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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用脚投票选城市

  在索洛(Solow) 的经济增长模型中,只有技术进步是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来源,而人才则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力。在当下中国,城市之间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

  张五常在其《中国的经济制度》中称,中国经济奇迹的动力之一是“县际竞争”,各县级政府为发展经济提供的优惠政策包括:免费或者低价的土地和基础设施、财政信贷、税收优惠、组织劳工等等。但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 廉价资源(包括土地)、资本和劳动力,在城市发展初期往往可获得高额回报;随着经济发展,资源成本逐渐上升,边际效应下降,依靠粗放的城市竞争手段能带来的收益会越来越有限。比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为了招商引资,主动提出送给一定规模的新到企业免费的矿山资源,应者寥寥,究其原因还是城市吸引力不够,而且主要是在人文环境等软性指标上。

  一个城市理想的良性循环是: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带来城市持续繁荣,政府部门财政收入充盈,从而有能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和费,包括个人收入税、财产税、企业盈利税等,还包括和公共产品相关的收费,比如汽车牌照费、房产过户费、过路过桥费等。一旦政府征收了这些税费,就需提供相应公共服务,包括教育、交通、安全、环境、公共娱乐等,统称为公共支出。

  在马斯格雷夫-萨缪尔森的经典模型中,因公共服务的公用品特性,不存在市场条件下的最优解,也就是说如果只有一个联邦政府作为征税和支出主体,公共支出水平是不可能达到最优的,即使在全民投票情况下也不可能。道理很简单,每个选民对公共品的需求不一样,投票即使可得到平均偏好,也必然使公共支出处于对某些人过剩,而对某些人不足的情况。简言之,在单一政府情况下,“用手投票”无法得到公共品最优化供给和需求。

  马斯格雷夫的学生蒂布特(Charles Tiebout)通过对不同社区公共物品提供和地方支出的模型假设,提出地方政府间竞争的“用脚投票”理论。他指出,社会成员之间消费偏好的不同和人口流动性,制约着地方政府生产和提供公共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如果有数量众多的地方政府和相对应的社区,并且各个地方政府分别提供类型各异的公共品,那么,对每一个人来说,哪个地方提供的公共产品最适合其需要,他就会选择去那个地方居住。通过这种“用脚投票”的方式,表明人们对某种公共产品的消费偏好,就如同人们表明自己对市场上某种私人产品的消费偏好一样,可以使得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达到最优。

  由此可见,城市竞争的要义,不在于“求同”,而在于“存异”。“存异”,不仅体现在公共品的提供上,也体现在财政的收入渠道上。征税重在财政收入还是调节财富分配?是否应该对自住屋和投资房区别征税?为了减少道路拥堵,是否应该对汽油征取重税,并补贴公共交通?

  地方经济的成功,并无统一标准。比如美国纽约和得克萨斯州就非常不同,得州的收入税为零,而纽约不但对居民征收入税(最高税率为9%),连在纽约上班的外州居民也需缴交通勤税;纽约汽油税几乎是得州的两倍;房产税方面,纽约房产昂贵,名义税率(以房产估值为税基)虽比得州低,但实际税率(以收入为税基)就比得州高,总体上包括税负在内的生活成本更高,但纽约人依然自得其乐,因为这里给他们提供了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公共品)。对得州人也是一样,如果不稀罕纽约的种种公共品,为什么要像纽约人一样交税呢?

  而中国的城市竞争几乎都是冲着“现代化的大一统”而去。城市传统文化在逐渐消失,城市之间的差异也越来越小,而城市公共政策又常常被中央政府“一刀切”。

  此外,中国对户籍的严格管理也限制了居民“用脚投票”的有效性。即便这样,近年来,“用脚投票”选城市的迹象也开始呈现,比如,“逃离北上广”现象就值得城市管理者们深思。

  作者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金融学及房地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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