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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抵抗者是遏制腐败的力量

凡是掠夺者,天然就是腐败者。与征地环节中的情况相似,总体上抵抗征地、拆迁的群体恰恰是遏制腐败的力量。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报道:“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需多部门‘合纵连横’。”报道认为:“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中国纪检监察报》的主管部门是中纪委和监察部,该报道提出“多部门‘合纵连横’”,可见遏制房地产领域腐败实属不易。

所谓遏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已有腐败行为进行打击,二是阻遏新的腐败行为发生。后者所需要的魄力更大,因为打击的突破点相对单纯,而阻遏则要根据房地产业发生腐败活动的一连串切面展开,涉及的面远为复杂。不过,虽然复杂但也不是无序可循。一切行业性腐败都跟该行业的运作程序相关,是在每一个运作环节中发生。

房地产业第一大腐败环节是征地。在征地环节的腐败突出在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一是非法征地。征地的合法性体现在征地前完成所有手续办理,但在各地往往异化为政府出面、领导点头就被视为合法,往往把具备部分手续即视作合法。实际上并非征地者不想办理完整手续,而是做不到,就走先把地抢到手、造成既成事实的路子。这样做必须配套一连串的腐败行为,这种行为甚至细微到要买通村干部、派出所普通民警。二是克扣征地成本。即使在中央政府的合法项目中也会发生,比如尽管项目建设方已经支付地方政府相应费用,但地方政府想尽办法克扣理应支付给农民的部分,以增加自己的征地效益。这样做必然会导致账目混乱,大家一起浑水摸鱼。

房地产业第二大腐败环节是土地买卖和拆迁,这个环节往往与前一腐败环节相关联。尽管土地买卖形式上要“招拍挂”,但实际上充满人为因素和领导意志,桌面下交易泛滥。与征地总是设法克扣成本一样,由于拆迁在本质上属于政府单方面定价,被拆迁人基本处于被动议价地位,从而刺激了掠夺激情。凡是掠夺者,天然就是腐败者。与征地环节中的情况相似,总体上抵抗征地、拆迁的群体恰恰是遏制腐败的力量,政府、司法、警方如果不能站在抵抗者一边,房地产业这两大环节的腐败就不会得到有效遏制,反过来说,站在抵抗者一边,腐败自然就会被极大遏制。

房地产业第三大腐败环节是配套工程。所谓配套分小配套、大配套,小配套是建设地块及衔接部位的平整、通电、通水、通路等等工程,大配套是地区性的市政、生活、商业、教育等规划和建设,总体上配套工程属于令人眼红心跳的肥肉。由于具有地区性,略有规模的配套都会形成各路神仙汇聚的效应,神通大小不同也就有了不同大小的腐败活动。

房地产业第四大腐败环节是融资。现代融资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腐败方式,其中最为传统也最为突出的当然是贷款。在商业性房产建设项目中,只要有贷款支持,房地产公司所需要的自有资金可以在很低的水准。从反腐角度来判断,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房地产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变动或有多个贷款账户,就可以认为其中存在贷款腐败行为了。

房地产业第五大腐败环节是政府部门相关手续。无论是工业房地产还是商业房地产,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完成验收、投产、出售,需要盖无数个公章,而每个公章都可能具有置建设方于死地的威力。由于一个城管队员、一个普通民警都可能具有拿捏的能力,企业除了要拜好各个庙宇,还要设法拜方丈,以简单手段弹压千头万绪。拜庙要烧香,拜方丈更要烧香。低价卖房子甚至送房子给庙宇、方丈,往往属于这个环节发生的腐败。

(原标题:房地产业的五大腐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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