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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续3日示好经济:允许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

8月1日,发改委官网发文《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8月4日又发文《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和《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8月5日,发改委再次发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章除总结上半年经济情况之外,更多的笔墨着重在对下半年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之上。

据悉,国家发改委8月6日还将召开发布会,旨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已经出台一些措施,而且也有相应的政策储备,我们会根据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调控。”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此前向上证报如是说。上半年的经济答卷已经落定,李克强总理针对下半年经济形势作出了确保7.5%的经济增长目标的表态。下半年稳增长如何具体落实?

从8月4日起,作为全国宏观经济“大总管”的国家发改委给出一系列重要政策部署,其稳定下半年经济增长的意图一览无余。这一方面说明,下半年定向刺激稳定经济增长有“利”可图,另一方面从一个侧面也说明目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和复杂性很大。

据悉,国家发改委8月6日还将召开发布会,旨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是对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落实,显而易见也是定向微刺激的组成部分。

明确稳增长预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是稳投资。”在7月的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旗帜鲜明地给出了下半年稳增长的四帖“药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发展、促进重点区域投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当然,这仅仅还只是开始,随后在8月1日,发改委官网发文《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上半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8月4日又发文称《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和《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8月5日,发改委再次发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等等。

在上述文章中,发改委除了总结上半年经济情况之外,更多的笔墨着重在对下半年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之上。

例如,《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文就指出,下半年要推动东部地区实现更高层次的开放发展,稳定发挥东部地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特殊“稳定器”作用。

“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努力扭转东北地区经济下滑趋势。落实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内陆和沿边开放,保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同时,上文指出要“抓紧推进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等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发展更加灵活有效的区域政策手段,逐步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为提高开放水平,发改委在《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文中提出,“我委将积极推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年内结束,做好中日韩、RCEP等自贸协定谈判的相关工作,推动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哥伦比亚等自贸协定谈判尽快启动,并继续探索与更多的贸易伙伴建设自贸区。”

“发改委连续发文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给出一系列重要政策部署,稳定下半年经济增长的意图一览无余。”一位分析人士向上证报表示。

实际上,除了发改委,其他经济部门也多有“示好”。央行8月1日公布的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取向,既保持定力又主动作为,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增强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提升区域带动功能

除去“定向降准”等货币类手段之外,既利于当前,更利于长远,兼创新改革于一身的区域协调发展领域更令人期待。

就在昨日,发改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领域各项改革顺利进行》一文中又提及此事。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已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性综合交通发展思路及规划。”

而在此前,发改委给出的下半年稳增长四帖药方中的另一大亮点就是“促进重点区域投资”,其中一路一带京津冀首当其冲。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升长江黄金通道能力。”发改委政研室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自进入8月以来,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透露出的信号更加强烈,呈现出又一次的实质性提速。

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管理办法将为完善全国性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积累新经验,探索新途径。

发改委昨日表示,下一步将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管理办法,为完善全国性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积累新经验,探索新途径。同时,制定和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改革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

上半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略有增长。1—6月,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10973家,同比增长3.2%;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33.3亿美元,同比增长2.2%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长14.8%,占比进一步提升,达56%。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增长较快,同比增长9.6%。

前6个月,我国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433.4亿美元,同比下降5%。发改委称,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企业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但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等因素制约,境外投资快速增长势头有所减缓。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方面,将继续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推动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诚信记录等信息的横向互通制度,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的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外商投资项目可查询、可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管理办法,为完善全国性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积累新经验,探索新途径。

二是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进行补充修订。积极引导外资参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开放,有针对性地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梯度转移。

三是统筹软硬环境建设,改善重点领域投资环境。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创新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把利用外资从主要依靠生产成本优势转到主要依靠人才、环境、市场上来,致力于形成产业配套、国内市尝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行政服务等各类要素综合新优势。

四是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完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区域投资规划。重点鼓励有利于满足国内能源资源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化解国内过剩产能、带动设备标准和服务输出的各类境外投资。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协调,避免无序竞争。引导企业在境外依法合规经营,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加强境外投资环境影响与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加快境外投资法制建设,制定和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改革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最大限度减兴准范围,简化核准手续。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

五是构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健全对外投资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建立政府层面公共信息平台,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有效信息服务。大力培育和支持国内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会计服务、投资顾问、设计咨询、风险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支持行业商协会积极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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