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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洋:呼吁推出全国性房产税方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房地产税,可通过明确预期的方式加速推出。未来管理房市的思路,应该是通过房产税,应取消一切限购、限贷等行政性措施。

  “现在调控的方法是把问题推向未来。”姚洋认为,政府应采取步骤,有序退出房地产调控。推进房产税改革应转换思路。他表示,应尽快设计出、并公布一个全国性的房产税方案,方案公布的同时宣布,一年(或两年)后开征。

  “这样可以给大家一个稳定的预期,公布之后、开征以前,价格会有调整,一些房子可以被卖掉。” 姚洋说,一是可为完善全国住房信息系统留出时间,二是可明确预期,让房市投机者逐步抛出手中的空置房,但整个房市不被打乱。

  对于推出时间表,姚洋建议,明年3月全国两会完成立法,宣布2015年(或2016年)1月开征,从而让房产税尽快发挥作用。在方案设计上,姚洋认为,不能只针对增量房征税,“这等于保护既得利益。”

  对第一套是否应免征,姚洋表示,“这会有不公平。如果第一套住房是300平米,而很多普通百姓的房子90平米左右。”他认为,“按面积征税是合理的,到底是对超过90平米、还是超过120平米征税,可以讨论。”

  对于税率,姚洋建议,可考虑90-120平米征1%、120-180平米征 2%、180平米以上征3%。考虑一些城市的房价太高,税率应参照各个城市的情况。他说,“由于是地方税,各地税率可以都不一样。北京可考虑把1%降到0.5%。”

  对于一些人担心的重复征税,各类房产交易环节间接税繁重的问题,姚洋表示,在推出房产税的同时,完全可以取消大多数在交易环节征收的间接税。这样,不但能保证地方政府的税收,而且房产税相对更有可能成为未来地方主体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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