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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疯狂比特币的反思

比特币(Bitcoin)其实是网络世界的一种软件或虚拟产品。它是2008年由一位或一组程式设计师以中本聪的名字创设的,这种软件中包含了管理货币供应的规则,每一个比特币只能由电脑凭着解决嵌在这种货币内的复杂问题才创造出来的。其概念可以说是以物件换物,用家以P2P形式借出剩余的分析容量,协助处理复杂程式,以换取以比特为单位的报酬。

也就是说,比特币从字面上说是一种钱,但从比特币的产生与功能来看,与现代货币的概念还是相差很远。它只是一种虚拟世界的商品而不是货币。它既没有内在的货币价值,也没有货币的外在价值。

但美银美林的经济分析师认为,比特币能够成为电子商务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并成为传统货币交易的主要竞争力,这是由于比特币去中心化,而使得交易成本很低。但是在目前网络时代,电子货币十分盛行,电子货币的交易成本之低早就是不争之事实。而大多数电子货币都是以既有的实体货币(现金、存款或信用)为基础存在的,只不过用电子化的方式来传递与转移货币的支付功能而已。由于电子货币以实体货币为基础,因此,电子货币同样具有价值尺度与价值贮藏的功能。

但是,对于比特币来说,既无实体货币为基础,也无物品抵押和信用担保,而同样要承受交易过程的支付功能面对的障碍是很多的。比如价格不稳定、支付确认延时性、无信用担保等都可能使交易支付无法进行。再加上比特币数量有限,多数只能经过交易平台来完成。这就使得比特币交易支付范围十分有限,给交易者带更多不便利性。而多数交易只能是通过交易平台来完成,那又增加一层对比特币平台的信用担保。这就使得比特币交易支付功能更是弱化。再加上比特币缺乏价值尺度与价值贮藏之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把比特币当然一种货币,其现在货币的属性是弱之又弱的。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为何比特币本来是网络世界的一种虚拟商品,而现在则成了一种货币?而且它不仅成了一种货币,甚至于成为大众广泛进入金融产品?如果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或金融产品,它具有金融产品的属性吗?如果没有这种金融产品的属性,那么比特币又是如何演化为一种投资工具的?等等。其实,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值得反思的问题。

可以看到,比特币2009年产生时,作为一种网络世界虚拟软件,其价格是极低的。当时一比特币只能兑换约0.000764美元,也根本就没有引起市场的注意。到了2012年中,也只不过一比特币值10美元,2013年初比特币才值15美元。然后3个多月上到了266美元,这时才引起市场关注。随后也出现过在5个小时内暴跌过60%,到100美元左右。其后又回稳上升到330美元高位。

而比特币真正暴涨,是2013年9月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对比特币肯定及11月18日美国参议院召开了一次听证会同样对比特币正面肯定之后,中国一些投资者开始对比特币疯狂炒作,之后,比特币的价格就出现火箭般的飚升,特别是最近几周时间里飚升得更快,最高时达1250美元。如果这个价格与2009年比特币的价格相比,其上涨达160万倍了。也就是说,在2009年如果购买比特币10000美元,那么现在就可飚升到160多万美元了。同样,2013年比特币从15美元上涨1250美元,也上涨了83倍。也就是说,如果在2013年初购买10000美元的比特币,那么12月初就上涨到83万美元了。在11月下旬,比特币在中国的日交易量达到3.5亿人民币,从事二级市场交易的平台接近30家,总注册用用户超过20万,日均交易用户近4万。进入11月,中国比特币持有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二,交易量居世界第一。可以说,这才是最近比特币疯狂的实质所在。

比特币之所以能够进入中国后如此暴涨与疯狂,主要与中国制度背景与经济环境有关。可以说,近十几年来,由于教育倾向的精致的极端个人主义,由于体制原因导致一些人能够一夜暴富,比如十几年前持有财富很少的民众,就在这一轮房地产的暴涨过程中一夜暴富;又比如股票的发行也成就了成千上万的亿万富翁等。在这过程中,不少人的财富增长也如今天比特币一样的疯狂。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炒作住房者及不少政府官员等,都在这一轮房价上涨过程中一夜暴富了。而这种一夜暴富不仅成了国内许多民众追求的时尚,也是国内各媒体极力宣传与推崇的榜样。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夜暴富也成了国人基本的价值取向。

不过,少数人的一夜暴富不仅造成整个财富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社会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合理,而且让绝大多数人财富创造与财富增长的机会越来越少。有炒房暴富之经验及移动网络潮的兴起,比特币自然很快就被一些人认为也可能是一种一夜暴富的机会。所以,比特币进入中国后,这些进入比特币市场的投资者自然愿意看到把这个市场炒得疯狂,再加上国内外的新闻报道推波助澜把这些一夜暴富的信息无限入大,更是诱发了国内比特币炒作的疯狂。可以说,这种比特币炒作疯狂,即使与历史上任何一个金融泡沫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比特币也就是在这种疯狂炒作的过程中转化为货币及金融投资品。

无论是现代货币还是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而比特币既无信用关系,也无信用担保,那么比特币的金融属性从何而来。如果比特币可以成为一种金融产品与工具,甚至于是暴利工具,那么网络世界肯定会有比比特币更好更多的虚拟产品出来,那么这些网络货币是不是会造成更大疯狂?所以,政府能够果断地及时出台文件,界定比特币的基本属性与功能,这有利于比特币及类似的网络虚拟回到它的本性,也可减弱中国金融市场之风险。而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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