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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韦森评林毅夫:逻辑跳跃混乱 有粉饰和麻醉的作用

天则研究所张曙光:市场主导与政府诱导

《新结构经济学》既有很大的突破和前进,也有着明显的不足和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也是本人评论的重点。

一是关于市场基础和政府主导的矛盾和协调。林教授提出的“因势利导型政府”是一个比较好的概念,应当充分展开和发挥,但同时又使用了“政府主导”的说法,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因势利导和政府主导是不是一个东西,毅夫认为是,我认为不是。既然认为市场是有效配置资源的根本机制,就没有什么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而有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也就不可能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和根本机制。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市场既是根本的,也是主导的。过去我们讲“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讲了多年,仍然没有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而改革开放以后,把市场放在了基础和主导地位,政府围绕着发挥市场的作用转,才有了后来的发展,而今天的经济失衡主要是政府取代市场主导了经济发展过程的结果。在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过分强势和过分积极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如果明确主张政府主导,也就没有办法约束过分强势和过分积极的政府。我们强调公有制甚至国有制的主导地位,也就违背和破坏了市场平等竞争的基础,使之具有了某种特权。其实,在一般情况下,政府的因势利导作用是辅助性,这种辅助作用是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但不可喧宾夺主;只有在危机发生的紧要关头,才谈得上政府的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是短时间的,也是一次性的。

在讨论中,毅夫说,“政府主导”可能是翻译的问题,但不只一个地方有这样的提法。希望能予改正,并对此做出明确的表述和分析。

二是关于应然和实然的问题。《新结构经济学》把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经济产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变迁和提升决定经济从低收入到高收入的发展,作为一个实然问题来讨论,采取的是实证分析的方法,其逻辑是自洽的。然而,在讨论政府的作用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应然问题讨论的,或者说是应然问题为主、应然问题和实然问题混在一起讨论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也很难区分,而且逻辑是跳跃的和混乱的。这也许是《新结构经济学》的最大缺憾,也是很多外国论者提出质疑的原因。

例如,安妮·克鲁格指出,林毅夫“倡导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协调,他说,‘……’。这将如何实施我们还不清楚。林毅夫坚持认为,只要基础设施同比较优势未来的演化方向是一致的,它就应该随着经济增长而升级。但是他并未深究未来演化方向的甄别方法”。又如,德克·威廉·特威尔在讨论六个甄别步骤时说,“对于第二步来说,这一步是关于政府支持(消除增长的紧约束)的,但目前尚不清楚一个国家如何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哪种政策或工具最为有效(这个问题也适用于增长诊断理论)。因此,即使甄别出了合适的行业和约束条件,错误的政策工具仍可能导致意外的结果。这就引出了一个本文强调不足但却很重要的观点,即作为遵循一国比较优势的政策的需要(这隐含在第一步到第六步中),落实政策所依赖的条件(政府能力、政治激励机制、政企关系的性质)也是产业政策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

再如,苏雷什·坦杜尔卡认为,作者在历史分析中列举大量失败的案例和成功的案例,并列举了种种政府行为的弊端,“这些因素往往会扼杀市场运作的活力,导致猖獗的寻租活动。对符合要素禀赋结构和比较优势的产业的事先选择可能会出现错误,但要想在政策(包括补贴和关税保护)明显无效或不成功的情况下及时取消相关政策却很难。问题就很有讽刺意味地变为:如何控制一个过分热心的政府,使之不要采取自己无法有效把握的政策”。

既然大部分评论家都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可见,《新结构经济学》的软肋可能就在这里。这是值得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是关于发展框架和行为过程的问题。其所以产生上述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新结构经济学》只有关于发展理论框架的设计,而缺少主体行为过程的分析。政府应当因势利导,进行协调,这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什么是势?势不是一种,而是多种,因哪种势?协调什么?如何利导,采取什么办法协调?这是需要具体选择的。为什么有的政府做了,有的没有;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差,有的甚至在相反的方向上用力?难道仅仅是认识问题或者主要是认识问题,政府和官员不懂得如何发展和如何选择?林毅夫的回答是如此。笔者认为不完全是。

在讨论时,林毅夫特别强调是知识问题,不是动机问题。我觉得把知识和动机对应起来讨论不是一个恰当的做法。笔者不怀疑政府和官员的动机,但正如后来白重恩教授说的那样,认识问题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怎样激励政府做好事,而不做错事和坏事。这里有制度条件问题,而制度有路径依赖和制度惯性,在一个条件下有效的制度,但条件变化以后,就可能变成无效的制度。而制度选择归根到底还有个行为选择和行为过程问题,即在什么条件下,行为主体如何选择自己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制度,实施正确的政策,并及时改进制度,调整政策。这可能是需要经济学家下大力气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是关于政府行为假定问题。毅夫一再申明,他是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进行思考和讨论问题的,但在政府行为假定上并不完全如此或者不是严格如此。在《新结构经济学》中,作者实际上立足于一个好人政府:政府和官员都一心一意谋发展。实际上,如果政府官员的最大化利益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会努力谋发展;如果是不一致的,他们不会谋发展。如果激励机制是有效的,政府官员谋发展的努力会促成经济的繁荣和结构的提升;如果激励机制是扭曲的,政府官员谋发展的努力就会造成结构的失衡和加剧经济的不稳定。无数历史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

不仅如此,《新结构经济学》中的政府是一个抽象的政府,而不是一个由具体个人组成的机构,不是一个由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争夺的权力中心。对于这样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切莫抽象地讨论,需要具体分析,认识和知识是一个问题,但不一定是根本问题,条件、机制和利益才是重要的。否则,形势的发展需要调整制度和改变政策,而政府偏偏不予调整和改变,仍要继续坚持已经无效的制度和过时的政策,只有碰到南墙,发生危机,才能回头。不仅如此,危机并不都是市场失灵造成的,就是这一次由美国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政府也是重要的推手和同谋。所以,毅夫要坚持新古典的假定,就应当将其贯彻到底,体现在各个方面,才能建立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发展经济学。

最后是关于《新结构经济学》的逻辑与林毅夫对中国未来20年经济增长预测之间的矛盾。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保持了半个世纪8%以上的增长而未发生危机的先例,就是亚洲四小龙也是如此。《新结构经济学》用人均收入的比例的比较作为依据也缺乏根据。中国经济经过30年超过9%的高速增长,现在结构已经严重失衡,社会矛盾相当尖锐,市场机制受到抑制和扭曲,政府的不受约束和国企的强势扩张已经成为阻碍发展的关键。林毅夫的预测无意中起到了粉饰和麻醉的作用。

在讨论中,林毅夫说,是媒体断章取义,甚至是断句取义,他讲的是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媒体报道去掉了“潜力”二字。当然,增长潜力和增长实绩是有根本区别的。但是林毅夫并未提供出20年增长8%的潜力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要知道,增长潜力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比如,人口条件、市场条件、资源条件、资金积累、人力资本改善、创新激励等,这些因素有的明显恶化,有的改善需要条件和机制,如何创造,能够创造到什么程度,都很不确定。虽然由于中国人的运气好,过去30年基本上没有遇到大的问题,也处于几次危机风暴的外围,但是未来20年如何才能保证不发生危机。林毅夫说,过去很多人不止一次地说狼来了,要发生危机,但狼没有来,危机也没有发生。不过,过去狼没有来,不意味着以后也不会来;过去避过了危机,也不意味着未来不会发生危机。所以,即使加上“潜力”二字,林毅夫并没有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依据。

如何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林毅夫搭起了《新结构经济学》的框架,在我看来,是一个不错的框架,但也仅仅是个框架而已。骨瘦如柴,没有血肉,或者如有人所说,有一点点

在我看来,既然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应当继续思考和;任何思想理论的发展都需要方向对头,而且需要有自己;新结构经济发展的成功既是对蒋硕杰理论的经验实证,;学》应当对蒋硕杰的理论给予足够的重视;与之相比,中国内地的经济理论发展,不仅走了很大一;!而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代经济学的文章都没有,哪;接受了现代经济学的系统训练,掌握了现因此,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是继续坚持和深入下去,做到骨架坚实,血肉丰满,还是半途而废,就此止步;是自己领衔,自己动手,还是别人代劳,新手担纲,都是现在要做的重大抉择。

在我看来,既然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应当继续思考和深入钻研,争取在一定的时间内,拿出一个更有价值和更有份量的发展经济学的标志性著作。当然可以自己做,也可以别人做。但我以为,还是自己领衔,并亲自动手为好。因为,林毅夫具备了做好此事的充分必要的条件。他受过现代经济学的系统训练,又有在世界银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中国的经济问题和经济发展做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特别是能够与国内外的高手进行交流和讨论。所有这些,也许在某一方面毅夫并不是特别出色,但综合观察,国内经济学界没有一个人能够超过他。

任何思想理论的发展都需要方向对头,而且需要有自己的领军人物,经济学也不例外。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陈寅恪等清华四教授领一代风骚,开一代新风,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成为美谈,也成为学术思想史的重要研究对象。在20世纪后半叶,台湾经济学界出现了像蒋硕杰、邢慕寰等领军人物,特别是蒋硕杰受多元文化的熏陶,师从哈耶克,又有在IMF工作的经验和在美国大学与同行交流的条件,在可贷资金问题等金融理论领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和创造。从20世纪40年代起,他就对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和存量分析方法提出批评,他关于“瓦尔拉定律”及其误用的分析,不仅动摇了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基础,而且揭示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局限,他认为资产组合平衡不宜作为货币理论的基础,存量分析方法不能代替流量分析方法成为货币市场分析的主要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国际经济学,提出了远期汇率决定理论,并建立了外汇投机与国际资金流动的理论框架。蒋硕杰把他的理论应用于台湾的经济发展,从而主导了20世纪后半叶台湾的经济政策。台湾经济发展的成功既是对蒋硕杰理论的经验实证,也丰富了他的理论。《新结构经济学》应当对蒋硕杰的理论给予足够的重视。

与之相比,中国内地的经济理论发展,不仅走了很大一段弯路,而且也缺乏真正的领军人物。老一代的薛暮桥、孙冶方、董辅礽、刘国光、吴敬琏,由于时代的局限和知识结构的偏颇,自处于世界经济学主流之外,连一篇现代经济学的文章都没有,哪一个能与蒋硕杰相比?!而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接受了现代经济学的系统训练,掌握了现代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在没有出道和成名以前,还做一些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也有一两件像样的作品,一旦成名,很多人就离开了学术研究。

有鉴于此,如何选择就摆在了林毅夫的面前。现在,林毅夫的仕途前景看好,政府也会极力拉拢。在笔者看来,官学两栖虽然多了一条生存的途径,但对一个真正有志于学术的学者来说,却是死路一条。特别是在现行体制之下,已经有大量悲剧发生,切不可重蹈覆辙。勿谓言之不预也。

韦森:林毅夫思路有两个问题 政府的是什么样的政府

问题一: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NSE和其中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框架GIFF框架的实际运行,从理论上要求和假定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及其政府领导人的行为模式?与之相关联的根本问题是,这一NSE分析框架是否仍然实际上仍是“制度缺位”(institutions free)——尤其是政治与法律制度缺位?

从世界近现代史来看,现代经济增长,主要是由科学发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迁所推动的 和普遍特征事实的,这应该没有问题。一个国家要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结构变迁来发展经济,首先要考虑自己的资源禀赋,要按资源禀赋所决定的自己国家的比较优势来发展,以渐进性地进行产业升级和结构变迁,这应该也没问题。在一国的动态发展中,政府要积极作为,要在本国的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迁中起到积极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作用,在新产业的催生与发展中起到“助产士的作用”,乃在在新产业的创生和产业升级中解决协调问题和外部性问题,具体说来在解决企业融资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商业环境方面提供政策乃至资金援助之手,这看来均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所有这些NSE的理论论证,是否整个框架都建立在政府领导人是利他、仁爱和无私的假说之上?依照毅夫自己的辩护,即使把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定运用到这一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建构之中,即假定任何国家的政府领导人都是“自利的”,都在进行着个人及其家庭的利益最大化计算,也不会影响这一新结构经济学的整个分析基础——因为任何一国的国王、总统、总理、主席、或总书记,都会希望并会尽最大努力要自己的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因为这不但会带来更多的政府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也会使自己在历史上留“良好治理政绩”之名 。同样道理,任何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也自然会希望并尽最大努力去推动自己所管辖地区的经济快速增长,以从中达致个人利益最大化(如升迁、政绩之名、收入和个人幸福感)。但是,即使是如此,这样的分析思路仍然似有两个问题有待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

首先,如何避免政府领导人在促进科技发明和创新、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结构转型中运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和掌控的资源进行个人和家庭的寻租问题?这个问题乍看来好像与NSE以及其中的GIFF框架没有直接关系,但实际上却牵涉到这一GIFF框架是否能在各国得到真正实施和是否真正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如果我们假定任何政府领导人都在理论上是自利的,那么,在毅夫的这个NSE框架中,似乎根本没有——或有意识地回避了——现代政治体制中权力制约与制衡问题,而是假定政府及其领导人有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升级乃至在解决“协调问题”和“外部性问题”中的完全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但不知毅夫想过没有,在解决所有这些经济发展问题上,乃至政府做新兴产业的“助产士”甚至起保姆的“作用”时,政府领导人都要运用自己所掌控的权力,都要运用自己所掌控的来自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的财力资源乃至国有资源来运作,都可能会有自己个人的喜好、偏好以及个人、家庭甚至亲友的关系在其中,因而在具体做出任何一项资助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和促进产业升级的实际操作中,都有政府领导人个人的利益、喜好和关系在其中。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及其领导人在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的发展规划以及实际操作和运作中,如果不考虑制度约束和体制变量,而只是理想地提出政府领导人和决策者当怎样行为和怎样才是最优选择,其现实有效性、可实施性和操作性是要大打折扣的。

这说来并不是无聊的纯理论推理。实际上,增长委员会2008年的研究报告和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中所提供的数据就说明,尽管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世界上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在发展本国经济并使自己国家经济现代化方面付出了持久和不懈的努力,但实际上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只有13个国家和地区 实现了持续超过25年的7%以上的高速经济增长,从而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的差距 。这一当代世界经济发展演变事实和格局本身,不就说明要把林毅夫的NSE的原理尤其是把其中的GIFF框架运用到广大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非常困难?假定这些广大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领导人都认真学习并接受了林毅夫教授的这一NSE框架和“两步六法”的GIFF框架,他们就能将之运用到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这些国家的经济就能迅速起飞?这目前看来将仍然是个问号。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制度安排、文化传统、商业精神、资源禀赋乃至经济与社会关系方面的诸多复杂和具体的情况,从而使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领导人都处在变革与经济发展的巨大张力之中。再说,像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利比亚前总统卡扎菲、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秘鲁前总统藤森,乃至菲律宾前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以及埃及总统穆巴拉克,等等,在他们当政期间,难道不都有一个坚定且强有力的政府?难道他们在执政期间在发展本国经济上不都费了一些思量,甚至绞尽了脑汁?结果这些国家的经济表现到底如何呢?又如何避免这些国家最高领导人及其家族乃至整个政府官僚阶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腐败寻租行为?这难道不应成为毅夫未来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建构和发展所须应考量的政治与法律制度问题?

即使把毅夫的NSE的原理及其GIFF框架运用到改革后取得了巨大经济成就的当代中国社会中,似乎仍然绕不开上述问题。自1978年以来,以培育和引入市场资源配置体制和对外开放为主轴的经济社会改革,已经导致中国经济有30多年的高速增长。过去3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已经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无人可置否。在过去30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中,中国乃至各地政府和企业家一起确实充分利用了自己的资源禀赋优势,在引入市场机制和加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分工体系的黄金机遇中进行了技术和资本的引进、科技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国内的民营企业,从而进行了产业升级和持续不断的经济结构转型。可以认为,正是这些因素合在一起,才导致了中国经济的快速起飞。这些实事几乎完全印证了毅夫的NSE的基本原理甚至GIFF框架的操作步骤。这里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在中国过去30多年中,尤其是自中国加入WTO后的10多年来,中国沿海地区的几个特区,以及全国大多数大城市和县城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科技园,在各级和各地政府的政策引导、支持和扶植下,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这无疑是过去3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和主要贡献因素。所有这一切,又似乎完全印证了毅夫的NSE及其GIFF框架的基本思路。由此也可以认为,中国是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框架的一个巨大的成功试验场。

然而,在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当今中国社会内部多年来积累下来了大量经济与社会问题,如地方政府的巨额负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一些高科技企业的巨额负债,还发生了一些负责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建设和基建投资的地方政府行政长官腐败寻租的大量问题,如苏州前副市长姜人杰,洛阳市前中共市委书记孙善武、郑州市前中共委书记王有杰、阜阳市原市长萧作新、原阜阳市前中共市委书记和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甚至原大连市长和原重庆市中共委书记……,等等。这其中哪个领导人不是坚定、有能力、有想法且在努力发展本地经济甚至在发展高科技园区和推进本地区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上做出了诸多贡献的“能干的”书记和市长?这些问题难道不应该进入NSE理论框架的未来探讨和思考视野之中?

其次,即使我们避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领导人在运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和所掌控的资源进行个人和家族的权力寻租问题,这一新结构经济学可能还有一个绕不过且必须回答的问题: NSE理论及其GIFF操作框架假定政府及其领导人在正确运用一国或本地区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乃至在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结构变迁上要起到 “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的积极作用,那么,这一理论实际上假定各国政府和各地区领导人,以及在计划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官员有完备的知识。但是,一个现实问题是:在对本国和本地区的资源禀赋、比较优势、有市场增长潜力的产品和行业和未来各行业的发展前景判断方面,乃自在各企业本身的竞争力和产业升级的战略选择方面,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就一定比在生产和贸易第一线的企业和企业家更高明?知识更全面?判断更准确?甄别更确当?指导意见更合宜?

200多年前,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Smith, 1776/1930, p. 421)在谈出“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著名论断后,接着就指出:“在把资本用于国内哪些产业方面,以及在其产品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上,处在自己本地环境中的个人所能做出的判断,显然要比任何政治家(statesman)或立法者为他做出的判断好得多。如果政治家试图指导私人去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关注最没有必要关注的事,而且假定存在一个安全和可信任的政府。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荒唐且有很大幻觉地自认为有足够资格行使这种权力的一个人,甚至交给一个委员会或议会,那是再危险不过的事情了。”亚当•斯密在写作《国富论》时,现代工业和科技革命还没有发生,更没有现代的计算机网络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在21世纪高科技和已经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的当今世界,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够完全拿开对市场运行的干预和“调控”之手了,因而对亚当•斯密200多年前说过的这段话,我们今天研读时是要特别小心。然而,即使在21世纪的信息化和高科技时代的今天,斯密的这句话是否还有一定的道理和参考意义?一些国家的计划委员会或科技部、发改委的官员们,在本国的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各产业的发展前景、市场需求等等经济运行方面所掌握的知识和所做出的判断,就比本国企业乃至一些大公司的管理者和科技人员所具备的知识就多?判断就高明?难道一国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迁就只是在政府所能正确甄别和因势利导之下才能发生?

这说来已经不是一个纯理论推导问题了。近些年来,尽管在政府为缓和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世界经济衰退对中国经济的冲击而做出的所谓“4万亿刺激计划”和保增长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国家发改委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建高科技园区和孵化新产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资源,且在某种程度上贡献了过去几年我国经济的增长。然而,现在看来,这些政府所推动的发展新产业和产业升级政策政策,甚至资金和资源扶植政策,并不是没有问题的。以毅夫的NSE理论框架的思路和术语来说,过去几年,国家发改委和各级地方政府所推出的“产业升级”和“孵化新产业”的政策,在很多方面不是顺应了由我国资源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而恰恰可能是违背了比较优势原理而犯了急躁、冒进和揠苗助长地推行“赶超战略” 的老毛病。

对于这一点,我发表的一篇题为“把脉当下中国经济”的长文中,笔者(韦森,2012)就曾指出,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地方政府为振兴新产业,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推出了许多新的政策举措,甚至给予大量资金支持,其主导思想和愿望无疑是好的,也在某些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但是,要看到,这些政策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帮助了企业,有些反而是害了企业。假如发改委和地方政府扶持一家企业发展太阳能产业,启动资金给了500万元,并给予企业补贴、免税等政策。这种做法表面看似在帮助企业,但有可能是害了企业。因为,企业要为新产业的新产品形成规模生产,可能会从银行贷款几亿元或几十亿元,或通过IPO从资本市场募集巨额原来建新厂,增加生产能力。但是,当产品出来了,却发现“不经济”,价格和应用不能为国内外市场所接受,或一些新产品还不能与现有能源行业的产品竞争,结果是生产出的产品卖不出去,而背上了巨额的银行负债,凭临倒闭和被清算的命运。不久前,媒体暴露出来的江西省最大的民企赛维LDK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无锡的尚德集团,也是这方面的例子。现在,全国有多少这样在国家扶植新产业政策下错误投资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像这样的企业,像这样的投资,你说发改委和一些地方政府是帮助了企业?还是害了企业?这不是通过堂而皇之的鼓励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把一些企业创生出来但最后推向了火坑?最后不是害了一些企业家?

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主张中国政府不应该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更不是主张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上不加大资本投入。我这里是说,只是在我们强势政府主导的经济运作体制中,在发改委掌握着巨大的政府投资和开发资金的情况下,才有了这样的结果。现在看来,新科技的研发和创新,主要应该是企业和市场的事。除了中国科学院和各高校、研究院这类科研机构确实需要国家财政支持外,企业的研发和创新,应该是企业在市场乃至在参与国际竞争中自己的事情。一些新兴产业的创办和发展,也应当是各种创投和风投公司的事。在任何体制下,如果政府掌控大量财力和资源,进行新兴产业的直接投资,其效率都会不如企业和市场,也往往会产生大量腐败和问题。这才是问题的症结和根源。目前许多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着关门甚至倒闭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这种体制下政府掌握着巨大国家财政资金乃至“振兴几大产业”的经济刺激计划有直接的关系。一些民营企业家“跑路”,甚至跳楼,这也可能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目前,一些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集团,已是负债累累,只是它们大到不能倒,从而绑架了商业银行,也绑架了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不能让它们倒闭而已。

上述例子,也反映出了毅夫的NSE理论中GIFF框架被现实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限于文章篇幅,这里就不再深入展开讨论了。概言之,即使我们认识到在当代社会中林毅夫教授所提出的这一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也不能像现在这样“institutions free”,尤其是不能让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分析的维度缺位。笔者的愚见是,在未来的完善和发展中,毅夫的这一NSE理论分析框架,要把现代宪政民主政制像市场制度一样被视作为现代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制度条件。因为,只有当政府及其领导人的权力得到现代民主政治安排中的实际制衡了,才能期望他们能确当且合宜地发挥“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作用。近现代西方世界的兴起和世界范围的国家增长轨迹的“大分叉”(the great divergence)现象,不正恰恰说明并证实了这一点?

问题二:在任何特定一个时期中,一个国家的金融结构是产业结构的外生变量?还是一国经济发展中经济结构及其变迁的内在构成部分?

在与徐立新合作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一文中,在《解读中国经济》第九讲,以及在与其他学者合作的新近研究(Lin, Sun and Jiang, 2011)中,林毅夫教授及其合作者均非常全面地回顾和探讨了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关系,认为“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和部门”(林毅夫,2012c,第192页)。他们认为,金融结构内生于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则是由相对要素禀赋的价格所决定的。他们还明确指出:“经济体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存在最优的金融结构”,且高效率的金融结构必定反映实体经济的需求:“从根本上看,要素禀赋状况(劳动力、资本和自然资源)决定了产业结构,反过来产业结构又离不开与特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金融结构的支撑”(林毅夫,2012a,第219-220页)。

在现代社会中,一国的产业结构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和支撑,这一点国际经济学界和金融界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毅夫及其合作者在其所撰写的一些文章中也做了很好的综述。但有,综合考察毅夫的NSE框架及其他与合作者所做的相关研究中有关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论述,我觉得似有还有下面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予以明确解释:“产业升级”是否只是指制造业内部产品生产的升级,或者是指在器物层面从农业-手工工厂-机器化生产-高科技产业的升级?这包括不包括一国经济结构内从农业、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过渡?或者更窄一点说: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本身是否也是产业升级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

这里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些问题,是因为,综合考察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可以看出,这一框架所说的产业升级,大概主要还是指随着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所推动产品制造业的升级,而不是指一国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一国GDP总量中份额的变迁。正是因为这一点,尽管在与徐立新等作者合作的文章中,毅夫及其合作者认为,金融服务业内生于产业结构,但是,在他的NSE理论框架中,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仍然是他所认为的制造业部门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为主要特征事实的经济发展的一个外在的促进因素。

回顾人类近现代经济史,尤其是当代经济史,我们发现,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并不仅仅表现为科技进步、制造业部门的产业升级,而表现为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生产越来越迂回,更多的交易部门和服务部门的出现,结果是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越来越大,尤其是金融服务业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些都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内在构成或者说组成部分。

举个例子来说,近几年来,中国物质生产部门的许多产品的总量都为世界第一了,但是目前中国的GDP总量差不多只是美国GDP现价的一半。这是为什么?譬如,按照国际钢协2012年年初发布的数字,2011年中国的粗钢产量已经达到6.955亿吨(按中国工信部2012年3月发布的数字,2011年中国的钢产量为7.3亿吨),占全球粗钢总产量15.27亿吨的45.5%。比日本、美国、俄罗斯和印度的总和还多。2011年,中国的水泥产量也高达20.85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比例已经超过60%。2011年,中国煤炭产量为19.56亿吨油当量,远远将位居世界第二的美国(5.56亿吨油当量)甩在身后,在全球产量中的份额提升到大约50%。中国汽车产量在2011年达到1840万辆,比美国1370万辆高出了470万辆。2011年,中国的造船吨位完工量高达6800万吨,也保持了世界第一。另外,按照2011年3月4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到2010年,中国已有220种工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了,那为什么中国的GDP却不是世界第一而只有美国GDP的一半?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中国的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落后 ,服务业创造的产值占GDP的比重,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尽管中国的实体部门的产值远远超过美国,但是在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上,中国还远远落后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落后于印度(按比例)。比如,2011年,中国服务业所创造的GDP占整个GDP总量的份额远远低于美国和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后者平均已占70%以上。2011年,在美国15.9万亿美元的GDP中,服务业所创造的价值超过76%,而同年在中国大约7.5万亿

美元GDP总量中,服务业所创造的份额只占43.1%,尤其是金融服务业所创造的GDP占比,还不到7%(而中国香港这一指标为22%-25%,新加坡为26%,见王力、黄育华,2012)。这一例子充分说明,服务业尤其是其中占很大成分的金融服务业,才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构成部分。另据CEIC DATA数据库的统计数字,1950年,美国制造业的规模占GDP的比重高达27.03%,金融服务业只占11.49%。60年后,到了2010年,制造业的产值占美国GDP的比重下降到只有11.72%,而金融服务业的占比则提高到了20.7%。由此看来,与其认为现代经济增长主要是由于实体经济部门内部的产业升级所推动的,不如认为主要是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尤其是其中的金融服务业的过渡和转变所实现的。

基于上述事实,我们也认为,尽管在毅夫的NSE框架中将金融服务业在言辞上视作为内生于产业结构又反过来又是促进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内生变量,但是在这一新的发展经济学的框架中,实际上还是把金融结构及其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外生因素来处理的。如何把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萎缩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在不断增大这一现代经济发展的另一个主要特征事实置放进NSE的经济结构变迁的框架中来分析和处理,而不是实际上只是考虑第一产业尤其是第二产业内部的技术创新和“狭义的”制造业部门的产业升级所带来的经济增长?这应该是毅夫的NSE所进一步考虑——至少需要进步说明——的问题。 如果这样做了,是否将会改进林毅夫NSE的整个分析理路和框架?

到这里,我们也许就能更加清楚杨小凯生前所努力构建的建立在分工和专业化理论基础之上“新兴古典经济学”(NCE)的发展经济学框架与林毅夫建立在“ECVSE”理路上的“新结构经济学”(NSE)的发展经济学框架的异同、各自的优长和可能的互补了。按照亚当•斯密——阿兰•杨格——杨小凯的分工和迂回生产(round-about)的经济学分析理路,人类社会越进步,分工越细密,生产越迂回,市场越深化,一个国家的经济体总量就越大,经济也就越发展,因而在杨小凯的NCE分析框架中,现代服务业部门的不断涌现和服务业部门所创造GDP份额越来越大,应该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内生过程和自然过程;而按照林毅夫的NSE的理论框架,现代经济增长主要是由于科技革命、技术创新和制造业内部的产业升级为其主要推动力量并构成其普遍特征事实的,因而在林毅夫的NSE框架中,尽管他与合作者把金融服务业视作为是由产业结构所内生出来的,但实际上是把它作为一个内生于(制造业的)“产业结构”但又反过来对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变迁产生重大和至深影响的“外生变量”来处理的 。由此看来,杨小凯的NCE分析框架和林毅夫的NSE理论框架,各有侧重,且各有所长。故此,笔者这里甚至考虑,也许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且互相取长补短,从而进一步在把分工市场深化理论乃至制度分析真正融入毅夫的发展经济学框架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NSE理论框架,才能真正构建出未来发展经济学的新的理论“范式”,并为未来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操作实施的“经邦济世”的政策指导“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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