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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司“余震”不断 价格改革再成焦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3名官员被带走,包括新任司长和其他两名重量级副司长,加上之前被带走的副巡视员郭剑英,目前价格司已有4名司长被带走,分别为司长刘振秋和两名副司长周望军和李才华。
 
  刘振秋曾是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分管医药、电价等;副司长周望军长期分管医药;另一名副司长李才华曾担任发改委价格司电力价格处处长,2010年升任副司长。
 
  其中,刚刚接替曹长庆担任司长的刘振秋尤其引人关注。
 
  刘振秋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是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分管医药、电价等,今年5月原司长曹长庆退休后,刘振秋刚刚升任司长。副司长周望军1966年出生,湖南湘潭人,198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系,长期分管医药,约一周前被查的郭剑英也曾担任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2013年担任价格司副巡视员。另一名副司长李才华,则曾担任发改委价格司电力价格处处长,约2010年升任副司长。今年5月,原司长曹长庆退休后,刘振秋升任司长。
 
  价格司曾被媒体谐称为“天下第一司”,是国家发改委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下设11个处,负责对包括电价、水价等在内的多种垄断商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进行审核和监管,组织拟订重要价格收费政策,制定或调整由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等,过去也对油价和药品医疗服务等进行管制。
 
  近年来,面对社会舆论对于价格管制问题的质疑,历任发改委价格司官员曾多次做出解释。对此,媒体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了包括曹长庆、郭剑英在内的上述数位曾经主导药价改革的落马官员的代表性言论:
 
  【曹长庆】解决降价药“一降就死”“一降就没”问题
 
  要继续降低虚高药价。在鼓励企业研发创新药物的同时,必须大力压缩中间环节的费用空间,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的控制,促进流通环节兼并重组,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要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扶植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要利用价格杠杆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药品“首仿定价,后仿降价”政策,促进市场药品价格总体水平进一步降低。
 
  一些药品生产厂家、经销商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政府降价政策,维持虚高利润。有的企业不再生产被降价的药品,或者同样的药品改头换面,以另外一个名称或剂型继续以虚高的价格销售。有关部门将通过严格新药审批和比价换算公式,有效地解决降价药“一降就死”“一降就没”等问题。
 
  【周望军】药价确实存在虚高的成份
 
  目前流通的上万种药品中,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只有2400种左右,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直接管理的约1700种,由地方物价部门进行管理的约700种。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管理的2400种药品,并不是一开始就由政府定价。2000年以前,纳入政府定价的品种只是少数临床应用较多的常用药品,约200种。后来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由政府定价,政府定价的品种数量有所扩大。而列入保险目录的药品首先是通过临床使用,证明行之有效的药品,也就是说这些药品在列入医疗保险目录及纳入政府管理价格之前,它已经在市场上流通了较长时间,且已在市场上形成了自己的价格。这些价格许多确实存在虚高的成份。
 
  现在发改委的主要工作,就是降低这些已经在市场实际形成的虚高价格。当然,对于一些临床确实需要的廉价药品,也要适当提高价格。在努力降低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的前提下,也要适当考虑财政、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价格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要求,我们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是社会平均成本,同时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为此,我们在调整价格前一般要做非常多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包括了解药品的实际出厂、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医院的招标采购价格等等。通过对这些价格数据的比较,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市场购销价格做参考。这里,要了解和掌握药厂的实际供货价格和真实成本是个难点。
 
  为了解企业的真实成本,国家发改委会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调查组进驻药厂,以获取相对真实的信息。国家发改委为此还专门成立了药品价格评审中心,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和成本审核等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不允许向企业收一分钱,以确保调查工作的客观和公正。
 
  【郭剑英】2007年:我国药价“总体水平并不高”
 
  2007年,郭剑英当时明确表示,中国部分药品价格尽管存在虚高的问题,但总体水平并不高。中国药品价格水平不到发达国家的50%,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80%左右。
 
  郭剑英还对一直存在的原研药定价过高的问题做出回应。郭剑英认为,各国专利、原研药品价格与仿制药品价格都存在较大差异。在中国,专利药和原研药品价格与国外相比较,相差不是很大,75%左右明显低于国际市场,20%左右与国际市场大体持平,5%左右高于国际市场。
 
  不过作为医药价格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郭剑英当时也承认,药品市场的实际价格不能完全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合理成本和质量情况。
 
  郭剑英分析认为,药品价格不合理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重复建设导致的过度竞争;二是研发投入少,技术改造资金缺乏;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四是在现行机制下,企业为保证产品销售而让出自身合理利润;五是有些品种处于亏损状态,但考虑到能分摊制造成本,企业仍在生产。
 
  2010年:“看病难、看病贵主要不是药价高”
 
  自200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进行了近30轮的药品价格调整,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声音质疑发改委的药品定价机制。郭剑英仍坚持此前的判断,认为中国药价的整体水平并不高,“最高限价调整次数多,价格空间小,有些已经没有任何空间。”
 
  但郭剑英也认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在于医药卫生体制并未理顺,我国诊疗费用过低,医院要通过卖药获得收入维持运行,医生要通过卖药维持体面的生活,所以单单改革药价体系,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13年:“医药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者管得太多”
 
  2013年10月,郭剑英明确表示,“现在医药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者管得太多,政府既要管选择什么药品进入医保目录,还要管医院对药品的使用”。郭剑英认为,政府管制过多会抑制购销主体的积极性。
 
  “现在药品招标采购最大问题,未实现商业化运作、未采用价量挂钩,没实现招采合一。所以出现的药品价格不合理、不真实。”郭剑英同时还表示,药品价格管理中,关键是药品交易价格应由市场形成,价格是基于市场竞争形成的,与医保支付价格密切相关。
 
  2013年10月,郭剑英透露,下一步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包括:
 
  一是在最高限价控制方面采取措施。从治疗费用角度限定标准,在不突破治疗费用标准前提下,取消对相关品种的具体最高定价限制。在治疗费用控制前提下,市场价由企业根据市场生产等变化自主设计。
 
  二是在价格管理上,特别是药品零售售价上,取消最高价限定。目的是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也许未来这些药品价格有上涨,但从总的费用控制角度讲,多使用低价药有利于总体费用负担减轻。三是研究新政代替以前评审方法,以及如何在价格方面促进中成药研发创新与产品质量升级。
 
  (综合财新网、法治周末等媒体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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