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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新:结构差异中认识中国人口

---兼答叶檀女士《反智的人口增长理论可以休矣》

人口学是以统计事实立足的,现代统计调查制度如普查抽样调查的建立保证了人口学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固然任何统计调查都会有数据质量偏误,但无疑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是我们人口学研究的首选,因为没有哪个数据会比普查和抽样调查在质量和代表性方面更具有优势。对于具有以统计事实优势言说的人口学来说,无论是使用普查数据还是抽样数据,都首先力求数据真实可靠,而对于抽样数据,则还要关心其代表性。

以下关于中国人口生育水平的分析,本文皆使用了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数据资料,即便是有误差,也是可估计不离谱的,也是最接近“真实”的。诚如叶女士所言,对于幅员广大、地区、阶层差异如此巨大的中国人口来说,任何笼统单一的指标如平均数都可能掩盖中国人口问题的真实。叶女士依旧担心中国可能被掩盖的高生育水平事实,尤其担心:1、庞大流动人口的实际生育水平;2、全国平均生育水平指标会掩盖一些地区的高生育水平现状;3、富人穷人两大阶层的潜在高生育率。那么,中国人口生育水平的地区差异、阶层差异会不会让我们误判中国的人口形势,误导决策呢?这是这篇文章尝试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叶女士们疑惑的问题。

在开篇之前,先纠正一下叶女士这里使用生育率指标的错误,总和生育率的单位不是百分数。在人口学中,衡量一个人口生育水平的指标通常是,出生率(Crude Birth Rate,缩写CBR)、一般生育率(General Fertility Rate,GFR)以及总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 TFR)。前两者以千分数来表示,后者为某批育龄妇女按照某生育水平度过其生育周期平均每名妇女生育的子女数。总和生育率由于不受实际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因此是一个常用的度量且可比的生育水平指标。

流动人口的真实生育水平

21世纪中国人口最剧烈变动之一就是人口迁移了,这是一个由乡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的城市化过程,由于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户籍改变的迁移,这一部分人口被称之为流动人口。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流动人口超过1亿,2010年普查又翻了一番,达到了2.2亿。对于如此庞大的且多数为年轻人的流动人口,他们的生育水平到底多少?一些学者包括官员一直认为流动人口是个高生育水平群体。正如叶女士在其第一篇人口文章里首先引出7个孩子典型个案故事一样,似乎也为其怀疑流动人口动的生育水平埋下了伏笔,而叶女士这几篇文中也不断以不同方式论证着流动人口高生育水平的事实。

笔者著文曾指出,中国流动人口是“超生”移民这一污名化标签由来已久,一直有一顶“超生游击队”的帽子。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虽成为公认的低生育水平国家,但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这个群体的生育水平依旧不“放心”。官方常引用的研究曾这样指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呈现如下特点:计划生育率低、早婚生育及计划外怀孕生育的比重大、人工流产率高;流动妇女由于绝大多数处于生育旺盛期、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管理,流动人口对生育率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叶女士也引用了有关移民大省广东的相关研究,证明外来人口的生育率高于本地人口。

然而,全国的事实是怎样的呢?其实,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叶女士所使用的论据,且不论调查数据的质量,就其代表性而言都不是全国性的,而是代表局部的。叶女士意识到了她使用地区数据的局限性,因此希望人口学者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实际上,人口学家在这方面以全国数据为基础的研究还为数不少,下面来看看北大郭志刚教授的研究结果。

郭志刚教授曾利用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数据对中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水平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结论是人口流动实际上很大程度地降低了全国生育水平。数据分析表明,全国流动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19,这显著地低于非流动人口的相应水平1.41。而且,我们还能看到流动人口的各个孩次别总和生育率都是低于非流动人口的,其二孩生育和多孩生育水平也都是极低水平。此外,流动人口在各孩次上的平均生育年龄也都显著高于非流动人口。在人口学上虽然时期生育水平并不等同于终身生育水平,有时时期生育率很低可能是一种非常的暂时性现象,在非常时期结束后,一般会出现较明显的补偿性生育。但是,中国目前的流动人口趋势不是一种“非常”现象,而是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城市化的结果,是一个不可逆的现代化过程。

我想叶女士不至于要以她的广东局部来否定全国整体情况吧,也不会坚持以局部代表全体,以个案推断总体吧。其实,人口学在分析各种人口现象、人口问题时,是以各种差异性为基础的,人口学强调一种总体思维(population thinking)观念,即在差异性、多样性中把握总体。在这个问题上,叶女士强调差异性没错,但是以局部取代总体的集中趋势则是不可取的。现在,我们的明确结论是,就全国总体而言,流动人口的生育水平很低,且低于非流动人口。

差异中的全国各地生育水平

从中国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总和生育率水平来看(见表),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全国各地都处于一个很低的生育水平,最低的北京其总和生育率仅0.71,最高的广西为1.79,都低于人口更替水平2.1。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北京、上海和东三省总和生育率均低于0.8,高于1.5的只有海南、新疆、广西、贵州四地,其他地区均在1.5以下。尽管这些数据像以往普查数据一样存在着瞒报漏报,但即便是将这些因素加入,全国平均水平不高于1.5。事实上,笔者十多年前的研究也间接地能够证实这一点。笔者1995年以1990年普查数据为依据对中国未来人口做了不同的预测方案,其中之一是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方案,在此方案中假定2000-2010年中国城市和乡村的TFR分别为1.2和1.6,则2010年总人口为13.70亿,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例为20.1%,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8.5%;对比2010年普查数据,总人口为13.39亿,0-14岁人口比例为16.6%,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8.87%。可见,城乡生育水平未达到1.2和1.6,而整体也未超过1.5.。

中国人口生育水平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也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一个基础。2000年至2010年,东部多数属于人口自然增长超低、但10年间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特别是三大发展区域的中心城市,即珠三角的广州,长三角的上海,环渤海的北京。这三地就其户籍人口来说,自然增长率很低甚至为负,但2000年至2010年间,北京、上海、广东人口增长最快,显然这是流动人口增长快所致。对于大都市来说,是年轻的流动人口支撑起了城市建设,奉献了“人口红利”,减轻了实际人口的老年抚养比压力。

叶女士为了证明她所担心的一些地区高生育水平最终会影响总体生育水平,多处有违背人口学常识的推论。例如,叶认为,“在人口输出省份,由于青壮年人口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孩童,养老问题将更加严峻。根据河南省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该省每8人中就有一名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在欠发达地区,需要的恰恰是人员、亲情。如果放开生育,仍然无法解决当地的养老难题,可以预期出生增加的人口一到成年就会相当部分移民沿海地区,当地人口总量居高不下、老年人口增加,反而会陷入人口恶性循环: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出生率高,通过移民抬高全国人口水位,而欠发达地区因为养老难形成人口出生激励。”

这种推论令人费解,因为一方面再说对于人口输出大省如河南,由于青壮年人口外出打工留下老人孩童,养老问题将更加严峻,这论述没错;但是,另一方面,叶女士怎么又会推出“人口迁出地通常出生率较高,容易进入人口高生育循环”并“通过移民抬高全国人口水位”的结论呢?如果说,人口迁出前是高出生率地区,但在青壮年人口都迁出乡村到城里打工之后,谁来维持这高生育水平的循环呢?莫非这些流动人口是神人可身分二处,一边流入城市支撑着城市建设,一边又可回家乡维持着高生育率。

其实,最近富士康在人口大省河南招工虽有政府花费上亿元的财政补贴,但却依然不能为其如期招收到工人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河南作为传统劳动力人口输出大省,不仅不再可能为沿海城市提供劳动力,就连本省也自身难保。这十多年河南也处在人口低生育率急剧少子化的过程之中。如河南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重由2000年普查的25.89%迅速下降到2010年普查的19.90 %。2010年人口普查时,20-24岁人口为9611242人,15-19岁为7418890人,而10-14岁6160239人。常被认为具有高生育水平的传统人口大省尚且如此,更别说其他省区了。而近年来的民工荒、以及从小学到初中再到大学适龄人口的锐减,都是在中国人口迅速少子化的背景之下发生的。

在这样的人口统计事实面前,是什么样的推理逻辑能让叶女士们得出高生育水平的恶行循环,全国各地如此低水平下的生育水平差异怎么会通过人口流动提升整体生育水平?叶女士的论证没有任何说服力。

表:2010年普查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总和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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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与穷人真能生多少

除了很多人像叶女士一样担心流动人口的生育水平外,还担心社会不同阶层的生育水平,尤其是担心社会上最富最穷的两极阶层。这是两个常被认为具有较高生育水平的群体,一个是养得起罚得起的富人群体,另一个是“多加一瓢水”就能再多养一个的穷人群体。而叶女士文中也担心这两个阶层,认为一旦政策开放,最低最高这两个阶层的生育意愿、生育冲动会最强。

对于中国名人、富人阶层的“超生”问题,计生等有关部门还真是下过了一番功夫。早在2006年底中央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之后,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曾指出,对社会上的名人、富人超生,要严加惩罚,除此之外,还要记入档案,不得参加社会各种评奖活动。有关部门认为,社会上一些名人、富人超生、多生问题会对大众生育观念带来不利影响,动摇计划生育成果,影响社会公平。2007年9月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惩治“超生”现象的力度。紧随其后,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严惩名人、富人及流动人口超生的地方法规,一轮又一轮的“秋后算账”在公众媒体的介入之下“大张旗鼓”地展开。这几年各地有关部门,也一直揪着这仅生育二孩的“超生”问题不放。2010年4月,温州官员对超生者是“砧板上的肉”“想怎么剁就怎么剁”的名言红极一时,而刚刚发生的16年前准许生育二孩而今日秋后算账开除公职的江西小学教师,无不反映出官方对待超生者态度,以及变了味的“社会抚养费”。

不过且慢,现在,我们需要严重地质疑一下,这场由国家有关部门“主动”曝光的所谓“超生”问题真的有如此严重吗?全国包括名人、富人、流动人口及穷人的超生真的会动摇计划生育的“成果”、真的会影响社会公平吗?

其实稍有统计知识的人都应该知道,首先,我们要清楚贴上“超生者”标签的名人、富人或穷人这个群体有多大规模?其次,在这个群体中,又有多少人超生了?这些基本信息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没有这些数据就不能得出“超生”对总体水平有多大程度影响的判断。诡异的是,所有讨论这个问题的人、所有给这问题定性(严重性)的人对这样一个基本数据都是语焉不详,而权威部门也常常在“问题总体”(如超生人群规模)这个关键数字上大玩数字游戏(根据媒体报道,有关人士指出,2006年国家计生委对4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富人超生近几年呈逐渐增多的态势。其超生的多为二胎,有10%超生的是第三胎。又如国家有关负责人在07年11月召开的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说,中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不到位。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总量的60%以上。请注意,这里没有关键的“超生”规模绝对数),只见“吓人”的百分比,不见“问题人群”的总量。

虽然我们没有分各阶层人口生育水平,我们也无法知道知晓名人、富人群体和穷人群体到底生育水平高达何处,但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合理假设,假设名人、富人都聚居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而穷人都聚居在乡村,这个假设基本是成立的。如此一来,考察一下2010年人口普查中中国分城乡人口的总和生育水平,城市为0.8821,镇为1.1534,乡为1.4376,合计为1.1811。我们看到城市总和生育率仅为0.88,而北京、上海也才仅0.7多。如果富人、名人超生真的很严重,那么,城市,或北京上海就不应该如此之低;同样,如果穷人群体庞大且超生很严重,那么乡村的生育水平也不该如此之低。统计数据至少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名人、富人及穷人固然有不合政策的“超生”,甚至有叶女士列举的7个孩子的个案,但都没有动摇中国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的低生育水平现实。

那么,超生二孩破坏了社会公平了吗?事实上,一孩政策30多年来国人已经被“教化”的失去判断力了,视不正常为正常,一直在“为国家民族未来”的口号下,漠视生命,漠视孩子,颠覆了常识,颠覆了普世价值观。我们并没有深刻地反思一下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对基本生育权利的剥夺和对孩子的不公平,反而把矛头指向了付出代价的“超生者”。想想我们看待两孩或多孩家庭的目光,再看看公众媒体及大众宣传,皆以一孩为正常,两孩或多孩的家庭反倒是不正常了。“超生”二孩者破坏了社会公平吗?没有,他们是在争取本该就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真正应该质疑的,是这剥夺了我们生育基本权利的计划生育制度。

放开政策生育率是否会剧烈反弹?

叶女士最后断言“目前人口学界主流的担心是一旦放开生育政策,是否引起出生率剧烈地反弹”。不知这里叶女士所指的人口学界主流在哪里?其实我们发现,担心生育率剧烈反弹的有关政府部门或一些学者在论证这一结论时皆选择局部高端生育数据或个案(如7孩子)来支持。事实上,早在2007年年初,代表官方观点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对于中国的生育状况就有这样一个基本判断:“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反弹势能大,维持低生育水平的代价高”,因而中国人口目前的生育率水平还不稳定,任何政策上的不谨慎都可能使中国人口失控,都会出现“剧烈反弹”,从而断送中国二、三十年来之不易的计划生育成果。

但是,坚持认为中国人口已经处于低生育水平的学者发现,官方及一些学者不仅存在着这种以偏概全的推论,而且还大大遮蔽了中国低生育水平势能的现实。请注意下列的数据变化,1982年人口普查中国家庭平均人口为4.43人,2010年降到3.10人。这种家庭规模的迅速变化,一方面是人们少生孩子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家庭类型多样性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这个社会日趋多元日趋开放,不同人群有着不同的理性选择,中国单身族、丁克族、同居者甚至同性恋,都有上升趋势,更要命的是,有专家指出,中国不孕不育人口由20年前的3%增加到了12%,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

同样,直接影响到生育的婚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0年普查,中国25-29岁组男女未婚比例分别为24.68%和8.67%,到2010年普查25-29岁组的男女未婚比例分别上升至36.29%和21.62%,这其实是80后与70后在这岁组上婚姻观念和婚姻状况的巨大差别。今日生育主体是80后,接下来是90后,这样一个变化趋势,何来“剧烈反弹”的势能。其实,要把握整体,了解极端值是必要的,但却不能各持一端。严谨的人口学者正是依据这些差异性,依据不同人群的生育水平分布得出结论:即便是放开生育政策让那些高意愿生育的群体满足其生育意愿,因为有另一端低生育势能的存在,所以,总体不可能剧烈反弹。

面对这样一个人口现实和人口形势,如果回到人口学的学术立场,正确使用人口统计事实,正确理解人口统计指标,那我们就不会忽视差异性,同时也不会以极端值做出所谓“剧烈反弹”的判断。相反,人口学界主流更多的担心是,由于人口总体生育水平呈不断下降趋势,低生育水平的地区或人群比例越来越大,所以即便是放开政策,中国人口的生育水平也难以回升到人口更替水平附近以确保人口自身的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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