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2015首单中小私募债违约 中信证券拒绝刚兑

       从2月9日至今,“12致富债”(宿迁市致富皮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违约已有38天,和讯网接到的投诉信显示,债券持有人依然没有收到本息兑付资金。

  由于债券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恶化,投诉信直接将矛头指向了该债券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600030,股吧),称其在债券发行和受托管理期间有诸多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甚至在正式的发行文件和其他正式报告中也发现了诸多不实陈述。这些来自中信证券的虚假不实信息极大的误导了债券持有人的投资决策,迟滞了债券持有人的风险处置行为,造成了投资人的巨大损失。

  “我们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也知道他们想让中信证券承担损失,但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我们也是受害者,绝不会进行刚性兑付。”中信证券有关负责人3月17日对和讯网表示。

  被投诉七大问题

  投诉信称,中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存在如下失职问题:

  一、发行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受托管理人未能及时披露。2014年8月12日发行人发布的《关于经营状况的公告》中披露发行人2014年2月开始统一停产改造环保设施,直到2014年8月份通过环保验收后才对相关事宜进行公告。根据2014年9月19日企业现场接待投资者时企业负责人的陈述,停产早在2013年9月就已发生,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12月26日。而直到2014年9月4日中信证券在其《受托管理人临时事务报告》中才披露:在近一年以来,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发行人始终处于半生产状态,流动资金十分紧张。

  二、对募集资金用途未履行监督义务,信息披露存在误导及重大遗漏。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是,偿债保障金专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发行人购置三条牛皮生产线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发行人依法已经履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手续者除外。

  中信证券2014年4月28日发布的《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称:发行人已从募资资金专户提取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购置牛皮加工生产设备、改造环保设施和购买盐湿牛皮。这与《募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不符。

  不仅如此,发行人《2013年审计报告》披露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仅34,615.38元,在建工程2013年度无增加,与上述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于购置牛皮加工生产设备、改造环保设施和购买湿牛皮”的说法不相符。2015年1月26日,中信证券推翻了其在上述《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中的陈述,称目前仍然无法确认募集资金的确切用途,涉嫌欺诈,非法转移资产。

  三、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发行人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宿迁市致富皮业有限公司关于经营状况的公告》中第一次披露,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24,767.33万元人民币。中信证券也在2014年9月4日《受托管理人临时事务报告》中受托管理人第一次披露,发行人对外担保额58,046万元,其中不良类已达30,681.56万元。

  投诉信称,此举违反了发行人出具的《对于对外担保的承诺函》中所称“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存续期内,本公司不新增对外担保”。在此之前,发行人及中信证券的披露信息均对此没有任何说明。

  四、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发行人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经营状况的公告》,由于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关联方企业被起诉,导致发行人被追加为被告。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兼本期债券担保人之一的周立康最早在2012年7月便已正式被立案起诉,2012年10月已有法院裁判文书,之后在2013年8月也有案件被起诉,2014年2月已有相应的裁判文书公布。

  但发行人2014年4月28日签署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却承诺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同日中信证券发布的2013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也提到,未发现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五、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发行人2014年8月12日发布《关于经营状况的公告》中披露为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以存货做抵押取得7,050万元银行贷款,部分贷款出现逾期。2014年9月4日中信证券才在《受托管理人临时事务报告》中披露,截止2014年8月14日,发行人贷款余额26,005.13万元人民币,其中不良类3,000万元,关注类4,039.33万元,其中三笔贷款逾期未能办理展期、未能按时偿付利息,而该三笔逾期最早的逾期发生在2014年6月7日。

  六、未披露担保人中海信达的代偿能力恶化。发行人2014年4月18日签署的《关于担保人被列入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称,根据本期债券担保人中海信达2013年年报披露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债券代偿结果、增资事宜进展等情况,2014年4月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其列入评级观察名单。而中信证券2014年4月28日发布的《2013年受托事务管理报告》中,未发现保证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本次私募债券备案或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存在重大影响。

  七、未能向所有投资者及时传达信息。投诉信称,广东国骏、中邮基金作为12致富债的投资者,直到2015年1月20日才第一次参加由受托管理人组织的投资人沟通交流会。据悉中邮基金于2015年1月19日才第一次收到会议通知。而根据《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中小企业私募债前景黯淡

  对于投诉信所称问题,上述负责人对和讯网表示非常清楚。“我们虽然是受托管理人,但很多事情并不能掌控,直到现在当地的资金托管银行都不配合,我们一直无法掌握账户资金的变动情况。事情发展到现在,发行人也是一副爱怎样就怎样的态度,根本不理会我们召集各方坐下来一起想办法的建议。”

  无奈之下,中信证券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通过私人关系联系上了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魏国强,魏国强也随即安排了主管经济的副市长进行对接,接下来有关各方有望真正坐在一起商讨对策。

  “作为券商行业的龙头,公司董事长也经常强调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通过这一单私募债我们受到了惨痛的教训,我们自己也买了4400万元,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

  上述负责人告诉和讯网,2012年在监管部门号召下,很多券商都开展了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但现在基本上都停掉了。“很多同行反映,这些发债的企业讲诚信、讲契约精神的不多,再加上地方保护,很多项目都陷入了类似境地,目前市场上有100多单中小企业私募债,大多数都是今年到期,预计会发生大面积违约。”

  2012年5月,证监会针对我国中小微企业普遍融资难的现象,推出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一方面弥补债券市场制度空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投资渠道。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一举措前景不太乐观。

  “我们这一单怎么处理,也会影响到后面很多单违约项目的处理,可以肯定的是,中信证券不会刚性兑付,刚兑也不符合政策。我们今天已经决定启动司法程序,自己出钱请律师,与其他债权持有人一起寻求解决办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打开当地银行的大门。”上述负责人说。

 

(编辑:wenqi)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