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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很失败

11月23日,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共12条细则,内容包括这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加快个人境外直投试点等内容。目标是“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构建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业成为温州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促进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

3月28日,国务院批准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总体方案以来,在这份引人注目的方案里,国务院给了温州在金融改革领域五个方面试点的权力:一是正式将民间金融纳入主流的融资制度体系,提出要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民间金融的阳光化之路正式启动;二是为民间投资设立金融机构松绑,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而提出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更是有重大的制度突破和创新;三是提出要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四是在机构创设层面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路径,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出要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等;五是在产权交易体系方面,提出要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此项政策有望在温州催生全国最大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的场所。

然而,国务院的总体方案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民间借贷如何阳光,民间金融如何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没有具体的路线图。也就是说,国务院关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出大戏,只是给了原则性的指导方案,并没有给温州具体的“剧本”,具体怎么演,将难题都交给了浙江和温州地方。从事实来看,在缺乏真正剧本的情况下,温州没有像大家期待的一样拿出魄力和勇气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近8个月的时间,除了成立民间借贷服务管理中心,金融主管部门由金融办升级为金融局之外,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性的动作,特别是,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里关于民间借贷如何阳光化、民间资本如何打破垄断,进入银行领域,以及探索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温州自己也一直限于纸上谈兵。比如,温州金改中一个最大的亮点是,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转为村镇银行。但是,截止目前,既没有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也没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村镇银行。而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各种审批权不明确和没有下放的情况下,温州自身根本无法决定很多试点事项的内容。

笔者多次去温州调研,和当地的机构、官员交流,大家对于国务院没有明确一些事项显得手足无措,因而他们迫切希望中央层面能够明确将一些审批事项下放,同时,在总体方案难以操作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出台细则,对总体方案进行细化,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现在,众望所归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但是,从具体内容看,除了个别的事项有具体的量化指标之外,很多重大的领域仍然缺乏操作性。比如,在民间借贷合法化的试点反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外,对于民间借贷真正的合法化,方案却称要“研究起草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建立民间融资法律保障。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引导融资主体特别是法人实体进行民间融资备案登记。”也就是说,这些事项在未来仍将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再比如,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试点上,实施方案表示要“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试点部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但按照目前的规定,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资格独立发起成立村镇银行。

笔者倒是认为了,从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区的试点方案,到现在将近9个月的时间,温州在金融改革方面鲜有亮点,缺乏作为,并非没有什么具体的实施细则,关键仍然是自身缺乏改革的魄力和勇气,作茧自缚于所谓的细则,而没有开拓精神。国务院之所以将温州作为试验基地,一方面希望温州能够在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以及建立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方面为全国积累经验,另一方面,通过温州民间金融的活力和想象力,通过具有开拓精神的温州精神,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创造性的经验。而这种改革的目的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为民间金融放权,为“群众演员”发挥想象力给与足够的空间,而不是依赖什么细则,通过官员和行政的意志,为温州金融改革设计一套毫无生气、没有任何创新余地的方案出来。连央行行长周小川都一直说,温州金融改革要允许“犯错”,但现在,温州自己在金融改革方面犯的最大的错就是缺乏“犯错”的勇气,这是很令人失望的。

可以说,温州金融改革是温州民间金融的一次自我救赎,也是中国金融打破改革僵局的一次绝佳的机会。既然是改革,既然是试验区,既然是试点,为何要缩手缩脚,为何要对方案细化了又细化,为何要强化“管制”意识?在笔者看来,如何五年之后,温州的金融改革试点并没有实现民间借贷的全面合法化,没有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创造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没有为打破国有银行机构的垄断杀出一条血路,而只是依据一些所谓的细则,多出了很多半死不活的金融机构,多出了很多大权在握的监管部门,那这样的改革,很显然是一次失败的试点。

李克强副总理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就深刻指出,“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干可能不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同时他强调,“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既要搞好顶层设计,又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这无疑是在向包括温州在内的很多改革喊话。对于温州而言,金融改革试点是温州未来最大的红利,如果抓不住这么难得的历史机遇,参与者无疑将成为温州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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