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投稿
经济金融网 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 中国经济学年会 EFN通讯社

孙大午:不顾程序正义 其后果是更大的不公平

偏重公平,抹杀差距,不顾程序正义,其后果是更大的不公平和实质上的非正义。

当我们没有现成的桥梁和石头可以依靠时,能不能像美国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一样,先开辟一个争吵的空间、一个相互妥协的起点,大家共同来制定一个议事程序,共同来探索、确定我们的权利界限……

“两会”期间,针对中纪委发言人说的“官员财产公示尚欠缺条件”,政协委员巩汉林发问:“没有贪污受贿,没有灰色收入,官员财产有什么不敢申报?”这一问,马上在网络上激起了一阵舆论热议。

给官员申报财产以空间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反腐机制,已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实施。大陆虽然从2009年年初就开始搞试点,至今已涉及多个省份的部分县市,但始终没有搞起来。有人提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我认为这也只是善良人的主观愿望,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因为“老办法”无非是过去腐败从宽,“新办法”无非是今后腐败从严,可是腐败问题的根源并不是人的腐败。

我们说腐败腐败,腐而必败,当腐而不败成为一大奇观,就是特色,就是国情了。我认为潜规则盛行,一定是明规则有问题,让官员们完全为制度买单、沦为制度的牺牲品是不公平的。

媒体报道过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的狱中感言,他说:“我是受贿了3000万,可是到我这个级别的,何止这个数?那些参观反腐成果展的人,看到我这里,都觉得寒碜!”这说明什么?有传言称,还有领导人曾想在某市搞试点,调研发现该市90%以上的处级干部(即县级),个人资产都超过了千万。这个试点怎么搞?这些财产怎么说明它的来源?公示以后社会能稳定吗?老百姓不要追查吗?所以说,“官员财产公示申报尚欠缺条件”的实质是法不责众,根本就无法申报。

历史上的教训,最残酷的莫过于刘宗敏追饷。李自成进京时,实施“助饷”政策,设“比饷镇抚司”,由刘宗敏、李过负责,规定助饷额为“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皇室勋戚之家,则“无定数,人财两尽而已”。京城一片鬼哭狼嚎,王公大臣各级官吏商贾无不身受酷刑,多被凌虐至死。数日之间,库银就从5万两剧增至7000万两。

毛泽东1950年曾说:“我是不学李自成的,你们要学刘宗敏,我劝你们不要学。”那时他还是清醒的。胜利者首先要完成的是对自己的救赎,精英、英雄、正义的一方,更要受到限制,否则取得胜利就意味着开始走向反面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的,“己所欲,必施于人”就要走向邪恶了。唯有确立起一个好的机制,才能保护所有的人,给人们基本的安全感。

实事求是地说,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发展越快的地方,官员腐败越严重。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腐败是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润滑剂。我曾经和一个县级领导关系不错,他就说:“大午,我一个月挣2000多块钱,够我花吗?”所以我觉得应该给官员财产申报一个现实空间,也可以论证为均衡公正的申报条件。我们不妨设想,根据经济发展的地域差距,给各级官员的资产设限,某个标准以上的财产部分需要申报。有了这个空间,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进阻力或许会小些。

国外的高官大都是高薪,高薪不一定养廉,但是非高薪一定不能养廉。目前世界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差距基本上维持在10倍以内,最高的超过了14倍。比如美国总统年薪40万美元,普通民众年收入大约3万4万美元。这样的差距足以维持一个社会大致的和谐与平衡。我们的未来是官民共和、劳资共和,追求和谐社会难道不应该向这个和谐的平衡关系靠拢吗?

我们现在让一个县委书记和普通公务员一样月薪3000元,实际上是用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恰恰是给潜规则留足了空间。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从制度上约束,我是有些实践认识的。大午集团28年了,一直提倡共同富裕,大家各得其所、各守其分,已经形成了一个文化共建、情义兼顾的利益命运共同体。我从2004年开始试行“企业立宪”的顶层制度设计,设监事会、董事会和理事会,三会分别拥有所有权(监督权)、决策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并行。监事长对外是继承制,对内是从家族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长和总经理是选举产生,两年一次选举董事会,四年一次选举董事长、总经理。整体上,基层工人与中层干部的工资收入差距限定在2至5倍以内,中层与高层之间也限定在2至5倍以内,这样基层与高层的收入差距大致维持在10倍以内,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这套制度已运行8年了,企业产值翻番,发展态势很好。我们现在的误区是把共同富裕搞成了相同富裕,从思想上没有廓清。实际上共同富裕是有差别的富裕,相同富裕是一刀切的平均主义,只会导致共同贫穷。我们吃过的亏已经很多了,不能顺着这个惯性下去了。

我认为,我们应该给官员申报财产以空间,督促以时间,只要时间不给空间,不可能有任何推进。公平正义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确立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

公平的起点与公正的路径

从概念上讲,公平正义是目的,公正才是路径,才是游戏规则。这意味着,在公正的游戏规则之下导致的不公平和非正义,我们都要接受,这也是必须承担的社会成本。

比如共同富裕是一种目标正义,但也恰恰是这目标正义在某些方面有可能违背公正的游戏规则。公正的意思是,一个人的利益和一千个人的利益是等同的。权利先于善,不能以牺牲一个人的利益去满足多数人的利益。“为大多数人谋福利”而无视少数人的利益是不对的,没有任何前提条件(比如完全牺牲党员、干部的个人利益)“为人民服务”的提法也欠妥,权利必须落实到每个个体的人身上。

公正的游戏规则是我们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同一个起点,走在同样的轨道上,由于个体素质的差异,总会有前有后、有快有慢、有智有愚、有贫富贵贱,为了维护公正的游戏规则,就要认可这些自然形成的差距。这种差距通常也是正常的、适当的、可控的。

比如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一人一亩三分地,起点是公平的,目的是追求共同富裕,是正义的,可是我们并没有一个路径使农村农民在公正的跑道上拉开适当距离,而是把他们都拴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让居住者有其田而非耕者有其田,让农民有种地的自由却没有劳动的自由,所以农民只好进城务工或者离乡背井去办企业,致使农村出现大规模的撂荒、凋敝。农村的精英都进了城,乡镇发展都很滞后。

我们一边追求社会公平,一边受限于一种惯性思维,把公平落实到了平均上,走了很多历史性的灾难性的弯路。事实上,公平源于公正,不源于平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是“等贵贱、均贫富”,均是均衡的意思。也就是说,不当得利和勤劳致富、诚实致富之间,要用公正的游戏规则去衡量。

我们追求的是公平的起点、公正的路径和正义的终点,也即起点公平、路径公正、目的正义。偏重公平,抹杀差距,不顾程序正义,其后果是更大的不公平和实质上的非正义。

宽容对待过去,公正开辟未来

周有光老人打过这么一个比方:世界很多国家好像在开运动会,都在一个跑道上跑,有的在前,有的在后,有的掉队了,跑到外面去,就是进入到历史的误区了。可是误区是走不通的,迟早要回来。苏联垮台就是因为走到误区上去了,我们聪明一点,在苏联瓦解前十几年就搞改革开放,从误区里又跑到轨道上来。不过这一步不容易,我们跨上了一脚,还有一脚没有跨上去,这第二脚还要跨,还正在跨的当中。我认为第二步迟早也是要跨的。我们国家一切不符合现代化的事情会慢慢地一步一步改的。

我们国家的这种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政治改革,确实还是一脚里、一脚外,没有榜样、没有清晰的现成的路径可以依靠,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河是肯定要过的,对岸是什么很清楚,出发点也很清楚。从何处来、到何处去都非常清楚,但确实是没有桥梁,只能摸石头。

我想,当我们没有现成的桥梁和石头可以依靠时,能不能像美国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一样,先开辟一个争吵的空间、一个相互妥协的起点,大家共同来制定一个议事程序,共同来探索、确定我们的权利界限,来寻找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一个通向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路径呢?

给人们真的自由,人们可以宽恕一切罪恶;给官员假以空间,官员也会流淌道德的血液。宽容对待过去,公正开辟未来。

文章评论
关注我们

快速入口
回到顶部
深圳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