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初以来的两年间,全国各地都掀起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浪潮,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成为各地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突破口之一。但在操作的过程中,很多地方性的创新做法却极易导致各种在逻辑上互相矛盾的悖论现象。具体而言,在宏观上,当前一些地区的基层矛盾化解至少存在三个大的悖论急待破解。
首先,在基本理念上,出现了维稳与和谐之间相互制约的悖论。一般而言,根据社会矛盾激化的程度,一个社会的状态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动乱状态,社会动荡不安甚至处于战争状态,如目前巴勒斯坦地区和埃及;二是稳定状态,社会表现上很稳定,但内部矛盾突出,不同人群的关系比较紧张,如贫富矛盾、阶层矛盾、官民矛盾,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处于这种状态;三是和谐状态,不同社会群体各得其所、各安其位,社会活力又不断得到激发,从社会学角度来讲,这种和谐是最高层面的稳定,是一种有机式的现代团结,也是我们社会管理所要追求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本应是有机统一的,但在现实中维稳却可能导致不和谐;而促进和谐的方法却可能导致不稳定。
当前,我国很多地方对社会管理的目标仍然存在不少认识不足甚至错误之处。譬如,部分领导干部认为社会管理就等于维稳,只要社会稳定就万事大吉;部分党政干部认为,社会管理是政法系统的事,由政法委负责干就行了;部分群众认为,社会管理创新是浪费人力财力,可能会侵犯他们的基层自主自治权利,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上,人们的认识仍然被维稳思维所主导,这是因为在现在的压力型体制下,维稳一票否决,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政权和干部的硬任务、硬指标,是政绩的表现;为了完成维稳任务可以无条件地妥协;而以长期持续和谐为追求目标的社会管理创新则会对现行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必须会有利益的再分配,也必然会带来的改革的阵痛,甚至引起短期和局部的不稳定,很多基层领导和干部群众对此类创新唯恐避之不及。于是,在这种维护稳定所需要的短平快式的创新与维护和谐所需要的改革式创新之间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在现行的政绩考核体系下,这个悖论极难找到应对的良方。
其次,在创新模式上,出现国家政权下沉与基层自主创新难以共赢的悖论。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来划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可以自上而下式地由政权主导进行,也可以自下而上式地由基层自发进行,这是两种不同的创新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治、免除农业税、撤乡并镇等政策的实施,国家政权对农村基层的直接控制力不断缩小,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国家政权在乡村出现了“悬浮化”现象。但在近年来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国家政权深入基层,甚至下沉得很彻底。这里仅举两个例子:在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方面长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江苏南通在每个村社都建立了“1122”模式,即每个村社配置1名民警,1个综治专干,2个专职治安、2个专职调解员;2010年以来,河北省肃宁县在全县所有村庄都建立了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和综治维稳组织,称为“四个全覆盖”,2013年实现全省的全覆盖。可以说,这些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实施的效果都很好,也确实增强了村民和社区的社会安全感,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通过国家政权下沉来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做法一旦处理不当,就会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些基层民主自治原则相悖离;部分地区在学习借鉴这类经验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剥夺村民和居民的自治自决权利,甚至是基本的公民权利的现象。没有约束的公权和基层个别劣吏的结合将会极大地打击基层民众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情,压缩基层民众自下而上地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空间,从而使国家政权下沉式创新与基层民众自主行动式创新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难以共存、共生、共赢。
再次,在具体手段上,出现了基层矛盾多元变动与应对策略相对固化的悖论。现在基层的社会矛盾表现形式纷繁复杂,表面上看现有的矛盾化解体制机制是可以应对的,但实际上是处于一种疲于应命的状态。基层的社会矛盾按其激化程度,可以划分为:一是间接抗争,即不敢直面政府,但与政府讨价还价,如怠工、哭闹、钉子户等,这是社会学家斯科特所说的“弱者的武器”;二是直接抗争,表现形式主要为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和缠访等,这是直面政府,直接冲突;三是极度抗争,即直面政府,以命相争,如宜黄事件,农民工跳楼讨薪等;四是群体性抗争,按我国特有的说法就是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的人群无组织无目标地瞬间聚集,造成巨大破坏性,但参与者是乌合之众;五是经济性集体行动,如中山本田汽车工人罢工事件,集体行动不同于群体性事件,它是有组织、有目标的,这里是有经济目标;六是生态性集体行动,如启东事件,它是有组织的,有生态环境目标的。从实践来看,当前基层政权对于钉子户、上访这类个别抗争的应对方法基本上是完善的;近年来经过多次冲击后,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方法也在逐步成熟;但是应对有组织、有目标的集体行动,基层政权基本上处于很茫然的状态,对策主要是毫无原则的全盘退让,这种退让可能最终会损害大多数人民的基本利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基层社会矛盾在不同层面存在的这三大悖论是社会管理过程中长期积累的弊病,要化解也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因此,我们需要在未来的社会管理创新中不断努力加以消解,当然,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社会管理思想和理念的转变,因为理念决定思路,而思路决定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