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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不考核GDP考核什么

   如果不考核GDP,考核什么?

  套用一句俗话,GDP不是万能的,但没有GDP,万万不能,这也是我们喊了多年,要改变唯GDP是举的干部政绩考核方式,却一直没有改正的原因。

  然而,GDP主义的政绩考核模式的确到了需要推倒重来的时候了。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干部的考核问题时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习近平在这里指出了现行考核体系的最大问题。

  客观地说,GDP增长多少并不重要。如果一个地方有条件、有能力,为什么不让GDP增长快一点?增长越快经济发展越好,也越有利于老百姓生活的改善。要防止的是,有数量无质量的增长,在增长过程中出现损害民众权益,把增长变成长官政绩秀,乃至惟GDP是从这样一种现象。这就需要从政绩考核上予以纠正。

  具体来说,改革GDP主义的政绩考核模式,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中国经济已经走过了不计代价单纯追求GDP高增长的时候。在经济总量很少,人们还处于总体贫困或者温饱阶段时,由于其时的最重要任务是脱贫或过上小康生活,用经济增长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从而来引导政府和官员努力发展经济,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总体进入小康,经济总量也居于第二,若再追求GDP的高增长,势必要动用社会的更多资源用于经济发展。一定时期,资源的总量是一定的,这种情况下,用于经济发展的资源多了,用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方面的资源就会少;尤其是这些资源的投放缺乏有效监督时,用于经济增长的资源越多,也就存在更多浪费和腐败的机会。

  再者,这是由GDP作为统计指标本身的内在缺陷决定的。GDP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自创立以来,被多数国家拿来用作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但它也具有内在的缺陷,即不能衡量社会成本,不能衡量增长的代价和方式,不能衡量效益、质量和实际国民财富,不能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不能衡量分配,更不能衡量社会公正、快乐和幸福等价值判断。这使得GDP作为统计指标倍受争议。在未有更好的经济指标代替GDP之前,虽然我们不得不继续使用它来进行统计、分析与比较,但必须淡化其作用,特别是不能把它用作经济工作的指挥棒,否则,GDP的内在缺陷就会被放大,引起经济和社会的失调,以及经济的内在紧张。

  第三,也是经济转型的需要。GDP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不仅具有内在缺陷,而且在实际中也产生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后果,如资源被浪费,环境受污染和破坏等。自然环境是我们生存的家园,资源是我们改善生活品质的依靠。资源和环境被污染、浪费,一方面影响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导致未来发展的根基受到威胁。在我们解决温饱问题后,尤其是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时,再把经济增长建立在环境和资源遭透支的基础上,可以说是自毁长城。中国目前的资源和环境现状决定了我们不能再追求所谓高速度,否则,经济转型就不可能成功。

  总之,改变考核方式,不以GDP论英雄,目的是避免和防止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中不计成本和后果地单纯追求GDP的增长,并把它作为自己邀功请赏的政绩。如果这样,势必会引发严重社会危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乃至经济转型迟迟不能推进,很大程度上与GDP主义考核方式的固化有关。

  要改进干部政绩的考核方式和手段,一是在内容上增加为民权重,降低GDP权重;二是在方式上强化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前者像总书记所言,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以促使政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把发展成果用在改善民生上。后者意在增强民众对官员考评的发言权,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心里真正装有群众,从而做到权为民使用,利为民所谋。

  就目前来说,相对于考核内容的调整,强化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其实更显迫切和重要。因为民众对政府高兴和满意与否,不仅来自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也来自于过程。假设政府在提供福利的过程中态度粗暴,尽管福利没有减少,甚至还在增加,但民众心里肯定会感觉不舒服,对政府的服务方式肯定不满意、不高兴。而从实际来看,目前的政绩考核体系,除了考核指标的简单划一外,最大缺陷就在于考核和评价主体的单一,忽视群众对官员的感受和评价,政府部门只须满足上级的考核和评价标准,群众没有发言权,或发言权很少。这种对上不对下的考核机制,难免不使政府的职能,官员的角色受扭曲,搞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漠视群众的需求和苦难。

  所以,要改变这种现象,避免干部考核的失真失实,先从改变考核方式做起,将目前的官定标准、官方评价的考核模式,改走群众路线,以社会机构和民间评议为主,由普通民众来完成考核过程。因为一个干部表现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假如在对官员的考核中始终贯彻群众满意原则,所有的评价标准和评价途径,都以群众最后获得的服务作为依据,那么,政府就不敢有丝毫懈怠,忤逆人民的意志,实际工作中的CDP主义也能得到抑制。

  当前,要使民众对干部的考评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应将政府及其官员的决策和行为公开化,对人民开放信息,增加透明度,让民众知道政府在做什么、花多少钱、取得什么成果,总之,将政府的决策、运作程序等向社会开放。民众如果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或者事后才知道一个大概,监督也就成了一句空话。除此外,还要从制度上充分保障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批评、建议权利,让人们敢于提意见。

  衡量干部政绩,最根本的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把评价政府和官员的权力交由民众,至少是对上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兼具。这就要求在干部政绩考核问题上贯彻群众路线,将考核变成民众参与过程,使之成为一个规范化的民主和法制程序,以保证人民群众考核干部、评价政绩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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