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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探寻中国经济增长之路


编者按:中国经济正处于多重转型之中,高增长能否持续引发诸多争议,现实与理论都亟待更新,后发优势与后发劣势的争辩犹在耳畔,林毅夫教授的“新结构经济学”备受关注也源自于此。

本文为韦森教授为林毅夫教授的“新结构经济学”新著的综合性评述,曾发表于《经济学(季刊)第12卷》,现在经过作者同意授权,FT中文网首发网络修改版,期待引发进一步争鸣与探讨。

全文共分为四节,FT中文网将第一二节合为上篇,第三四节合为下篇。第一节引言对新结构经济学的宏旨做了简要评论,第二节对林毅夫的理论进展和贡献进行了较细的探讨,第三节讨论了新结构经济学存在的基本两个问题。韦森教授指出,这一新结构经济学实际上仍然是“制度缺位”,并认为只有在现代宪政民主政制下,林毅夫的新结构经济学的GIFF框架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和运用。最后在第四节余论,韦森教授提出尽管理论经济学在当代有了巨大的发展,但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目前看来还是一个“必然王国”。

1、引言:经济学家的天职与使命

20多年来,林毅夫教授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乃至可以说殚思竭虑地从资源禀赋、比较优势、企业自生能力的理论视角来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他的经济学理论,以此来探究、发现和展示各国现代经济增长的一般法则。如果说2009年林毅夫在剑桥大学所作的马歇尔讲座已经基本上奠定了他的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的话,那么,在世界银行任首席经济学家和高级副行长4年后,通过在当今世界范围中对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路径和现实经济状况的实地观察、研究和思考,尤其是通过与多国政府领导人以及靠近政府决策层的经济学家们所进行广泛的沟通与交流,使他更能从一个理论经济学家的高度和宽广视野来验证和发展其经济学理论框架。作为世行4年的工作和研究的理论成果,他把先前已经初步构建的一国“资源禀赋(endowments)―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企业自生能力(viability)-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战略(strategy)—经济发展(economic development)”的理论框架(为方便期间,以下我把它简称为“ECVSE”框架),转化发展出了他的新结构经济学(New Structural Economics,简称NSE)的分析框架。从世行一卸任回国,毅夫就带回来了他的三本新著作的中译本《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林毅夫,2012a)、《繁荣的求索:发展中经济如何崛起》(林毅夫,2012b),以及《解读中国经济》(林毅夫,2012c),从而为他4年世行高职荣任交了一份富有成果的答卷,也向中国经济学界的同行们和国人带来了他的新研究成果。令人更为称道的,他新提出的这一建立在ECVSE理论分析思路上的雄心勃勃的NSE分析框架,一方面旨在理论化现代经济增长的一般法则,另一方面又意在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领导人和靠近各国政府决策层的经济学家们提供一个可操作实施的“经邦济世”的政策指导“路线图”。

在《繁荣的求索》一书中,林毅夫(2012b,第17页)自己解释道:“我一直认为,一个人应该像李冰一样,为自己所生活的那片热土做一些促进繁荣、惠及千秋万代之事;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应该像王阳明一样,拥有独立思考和知行合一的能力,并且即使在逆境之中也要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这些努力为人生目标赋予了良好的意义。”毅夫的这一自我表白,道出了他的这三本相互关联的经济学著作的宏旨。

由于林毅夫教授的这一新结构经济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和现实印证已在世界范围内为一些顶尖经济学家——包括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级的经济学大家——进行过多年的深入探讨,作为毅夫多年的朋友,笔者谨囿于自己经济学的知识范围,尤其是从自己比较制度分析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研究的理论视角,谈一点自己对这一NSE框架的学习感悟和看法,就教于毅夫和经济学界的方家和同仁。

2、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三大理论进展与贡献

对于林毅夫教授的三本新著的理论进展和学术贡献,许多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如达斯古普塔(Partha Dasgupta)、斯宾塞(Michael Spence)、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福格尔(Robert Fogel)、阿克劳夫(George Akerlof)、谢林(Thomas C. Schelling)、赫克曼(James J. Heckman)、迈尔森(Roger B. Myerson)、菲尔普斯(Edmund Phelps)等均已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这些经济学大师们将林毅夫的NSE框架称作为“真正重要且富有雄心的作品”(Michael Spencer),“将成为重新思考发展问题的一座里程碑”(Joseph Stiglitz),因而把林毅夫誉为“经济发展领域的一位世界级的杰出专家”(Partha Dasgupta)。由于这些世界诺贝尔经济学纪念奖的大师级经济学家们已经对《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做出了如此高的评价,本文谨寓于笔者知识储备的偏狭视角,狗尾续貂,仅对这三部著作的理论贡献谈以下三点:

第一,与毅夫之前的文著相比,甚至与前两年出版的他在剑桥大学所做的马歇尔讲座的《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林毅夫,2008)一书的观点相比,新近出版的这三本著作中所提出的NSE框架更加“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因而基本主张“市场应该成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林毅夫,2012a,第44页、第5页)。

在《新结构经济学》的“导论”中,毅夫一开始就提纲挈领地道出了他的理论框架的基本思路:“新结构经济学认为,一国禀赋结构升级的最佳方法是在任一特定时刻根据它当时给定的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它的产业。经济将最富竞争力,经济剩余将最大,资本积累和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也将是最快的。为了让一国的私营企业进入该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要素相对价格必须要充分反映这些要素的稀缺程度,同时这些要素价格只能在运行良好的市场上通过竞争来决定”(同上,第5页)。在其后的分析中,毅夫及其合作者还具体解释道:“采取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是经济在发展当中遵循比较优势的必要条件。大多数企业是为追求利润而生的。如果相对价格能够反映禀赋结构中各种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企业在技术和产业选择上就会遵循经济的比较优势。而这个条件仅能在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成立。所以,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竞争性市场都是一个经济体资源配置的最优机制”(同上,第88页)。

新结构经济学建立在市场经济理论基础之上

坚持竞争性市场是人类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机制,从而认定市场当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institution)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实际上意味着林毅夫的NSE整个理论,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一个分析框架和发展思路。这实际上也意味着这一NSE理论框架是沿着经济学的古典传统和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理路的一个创新和发展。正如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一书中所言,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经济学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一出现,在很长一段时期中这个领域中较多的经济学家均偏向于主张政府干预,并主要以凯恩斯主义理论框架作为其“分析的主要理论基础”,提倡“统制主义的教条”(dirigiste dogma——印裔经济学家、毅夫和笔者的好友Deepak Lal之语),主张发展中国家通过进口替代和优先发展现代先进产业实现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升级,从而来纠正“市场失灵”所造成的与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和国民收入的差异。然而,这一偏向于政府干预主义的第一波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既没有给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带来多大的经济增长,实际上也没有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带来多少真正的福祉。从拉美到亚洲、非洲乃至到东欧一些国家,其理论主张和政策导向都好像都被证明是失效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不但在战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缩小了,而是拉大了。

如毅夫所见,第一波政府干预主义的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失效,尤其是1973年之后在“石油危机”冲击下在西方国家所出现的“滞涨”现象,宣告了这些国家的政府二次战后多年所奉行的凯恩斯主义的破产,也催生了新一波经济发展思潮,而“后者强调政府失灵,……强调市场在配置资源和提供发展激励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他们的政策建议中忽视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的结构差异,期待结构转变在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中自发出现” (同上,第3页)。这种“受到新自由主义思想启发的第二波发展思潮,关注的是政府失灵,提出了华盛顿共识型的政策”。然而,据毅夫观察,“这种政策也失败了,未能在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的、包容性的增长,也没有能实现减贫”(同上,第55页)。毅夫还认为,实际上,“20世纪后半期成功的发展中国家并没有遵循”第二波经济发展思潮的政策主张,且二次战后只有1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持续超过25年的7%以上的高速增长(同上,第32页)。基于这一判断和观察,毅夫及其合作者提出了发展经济学的“第三波经济发展思潮”,在强调“市场应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制度”的基础上,同时又扬弃了所谓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潜含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ist)精神传统,提出了他的发展经济学的第三波的主要观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在协调投资、减少外部性、增长甄别、因势利导从而促使一国禀赋结构升级和转变方面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应该说,对于毅夫及其合作者的这第三波经济发展思想,除少数极为偏执的理论家外,大多数经济学家都会同意,这也是这一NSE框架一提出,就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包括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级经济学大师——交口称赞的主要原因。然而,如果不细读林毅夫教授的这三本新著,人们一方面可能会囿于成见会误认为林毅夫是位主张政府干预主义的经济学家,另一方面又可能会把他的这一NSE框架理解不过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自由市场理论基础之上的理论建构。可能正是因为后一点,就连对林毅夫这一NSE理论框架的表示基本同意和支持的斯蒂格利茨教授也抱怨道:“市场的局限性比林毅夫认为得更为严重——即使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体系,本身既不稳定,也并不有效”。斯蒂格利茨还补充解释道:“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反复发生金融危机的现代资本主义时期,是[1929-1933] 大萧条之后主要国家实行强力的金融管制的短时期。有趣的是,那段时期也是经济增长和增长的成果被广泛共享的时期”(转引自林毅夫,2012a,第47页)。斯蒂格利茨的这些评论和观点,与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中所坚持和反复强调的“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竞争性市场都是一个经济体制源配置的最优机制”(同上,第87页)见解,显然是有着一定的差异的。

第二,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另一个主要理论贡献,是从经济思想和近现代经济史研究的视角(林毅夫,2012c,第二讲),尤其是根据库茨涅茨(Simon Kuznets)的经济增长理论,明确提出现代经济增长的实质及其普遍特征事实:“持续性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多样化和收入增长加速,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特征”。按照多年来他所坚持的依照各国资源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和来进行产业升级的基本思路,毅夫在这三本著作中更加明确地提出:“在长期,生产率增长与结构变迁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在同样的产出水平下利用更好的知识降低生产成本,并将资源从低附加值的产业重新配置到高附加值的产业中去”(同上,第120页)。很显然,也正是因为毅夫特别注重产业升级和技术和经济结构的变迁,他把自己所努力创建的这一发展经济学的新理论称作为“新结构经济学”。

正是由于多年来特别注重技术变革、产业升级、经济结构变迁在现代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毅夫先在《新结构经济学》一书中回顾了从大卫•休谟(David Hume)、亚当•斯密(Adam Smith)、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到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和阿兰•扬格(Allen Young)的经济增长理论,并在一方面肯定经济增长理论中“哈罗德-多玛模型”和“索罗-斯旺模型”把技术明确引入增长理论和实证分析中的理论贡献,另一方面又批评了这些新古典经济学家把技术作为一个经济增长的外生变量来处理的做法,主张“经济增长的新浪潮必须给出一个关于技术变迁的令人信服的理论,让技术这一长期增长的主要决定因素摆脱新古典模型的外生性假设”。更进一步,这一NSE框架更加强调,“……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创新和各种制度驱动的,这些制度在那些创新活动受到促进、变革发生所需要的条件已经具备的国家不断演变”;进而主张要“理解技术扩散是如何在国家之间产生并引发或维持经济增长的——以及它为什么没有发生在其他国家之间”(同上,第73、72页)。在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上,除了许多经济学家提出的内生增长模型以及甄别经济增长的基本决定因素的新政治经济学的模型外,毅夫及其合作者多年来一直坚持认为,“因为任一时点上的最优的产业结构,是由其现有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一个国家若想在技术发展阶段上不断爬升,首先应当改变其要素禀赋结构。随着资本的积累,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不断演进,从而推动其产业结构偏离由此前的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最优产业结构。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企业就需要其升级其产业和技术”(同上,第83页)。

正如反复强调“竞争性市场是一个经济体制源配置的最优机制”的观点遭来了一些对市场运行效率怀疑派的质疑一样,毅夫在这基本新结构经济学的专著中始终并反复强调技术变革、产业升级、产业结构的变迁在现代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引来同行们一些不同的意见。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林毅夫的这一NSE框架不大像斯密、扬格和杨小凯的经济学理论传统那样更加注重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因而一些经济学家——如北京大学的平新乔教授就在一次讨论会上讲他更加——相信杨小凯的建立在分工理论上的“新兴古典经济学”(New Classical Economics,简称为NCE)中的发展理论框架,认为NCE的框架可能比林毅夫的这一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能揭示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如果按照国际上一些经济史学家所喜欢的术语来表达,现在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杨小凯的NCE增长理论,更强调“斯密型经济增长”(the Smithian growth),而林毅夫的NSE理论框架,则更强调“熊彼特型增长(the Schumpeterian growth)”,亦即“库兹涅茨型增长(the Kuznetsian Growth)”。当然,严格说来,在人类近现代尤其是当代社会中,“斯密型增长”与“熊彼特式增长”是,很难能被完全区分开的,即使我们在两个概念的界定上做些强行的人为界定,二者也是难分难解,或者说,“斯密型增长”,即分工、贸易、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本身,与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即熊彼特型增长)常常绞缠在一起,且互相作用。因为,在现代社会中,没有劳动和社会分工及其专业化,就很难有科技进步和革命,且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经的快速增长没有市场贸易范围的扩大和市场分工的深化的社会条件,也不可能发生和持续。反过来,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又必然加深——或者说本身就意味着分工和交易的深化,因而,在现代社会中,斯密型增长和熊彼特式增长的划分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或者我们只能简单地把二者置放在一起笼而统之地通称为“现代经济增长( the modern economic growth)”(参Kuznets,1966)。但是,由于在斯密本人所处时代近现代工业革命和机器化大生产方式还并没有发生,且科学进步与技术发明与创新还没有完全结合在一起,而自19世纪30年代后西方世界经济的快速起飞主要得益于机器化大生产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因此,至少在分析世界近现代经济史的过程中,“斯密型增长”和“熊彼特型增长”这两个概念还是比较方便使用的。但是在严格意义上,现代经济增长,或者说自19世纪西方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增长,只不过是加进了科技革命和机器化工业大生产后的斯密动态经济增长,或者说包含了“熊彼特型增长”的广义的“斯密动态经济增长”(参韦森,2006a, 2006b)。

这里应该指出,杨小凯和林毅夫在经济增长理论分析理路上的这一分叉,并不完全是纯理论意义上的,而实际上则涉及到对经济增长原因及其路径上的理解。在下一节我们重新讨论经济增长中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扩张在一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时,会再回头来探讨这个问题。

政府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框架

第三,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林毅夫教授提出了在本国产业结构变迁中政府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作用,从而把他自己多年来所独创的以“ECVSE”为基本分析理路的发展经济学框架从纯理论探讨走向了可实际操作和可具体实施阶段。

在理论上确认“市场应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制度”和“竞争性市场是一个经济体制源配置的最优机制”这一点,又把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普遍特征事实认作为技术变革、产业升级、产业结构的变迁,那么毅夫就符合逻辑且自然而然地就提出了他的NSE框架的第三个主要经济学主张,政府既不应该完全取代市场,也不应该无所作为,而应该在经济发展中尤其是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扶植产业升级和实现经济多样化方面起积极的因势利导作用,从而在这三本著作中,进一步提出了政府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框架”(Growth Identification and Facilitation Framework, 即GIFF)。

在这方面,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和《繁荣中的求索》两本著作中论述很多,进行了诸多深入探讨和详细解释。譬如,在《新结构经济学》的“导论”中,林毅夫(2012a,第5页)就指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基础设施的相应改善需要协调投资行为,并对先行者产生的、无法被私营企业内部化的外部性予以补偿。没有这样的协调和对外部性的补偿,经济发展的进程将放缓。因此,政府应主动设法缓和协调问题和外部性问题,从而促进结构转变。”根据增长委员会(Growth Commission)2008年发布的《增长报告:持续和包容性发展战略》中所提出的快速经济增长国家的5个普遍特征事实——即(1)对外开放和利用世界经济;(2)维持宏观经济稳定;(3)保持高储蓄率和投资率;(4)运用市场配置机制;(5)有一个坚定、可信赖且有能力的政府,毅夫认为,有一个坚定、可信赖、有能力和具有因势利导作用的政府,是在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采取和遵循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必要条件(同上,第85页)。在《新结构经济学》一书中,毅夫还提出,自1955年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W. Arthur Lewis)提出“离开一个高明政府的正面激励,没有一个国家能获得经济进步”这一点之后,历史证明政府采取有效的主导作用的国家取得快速增长的例子很多,而政府采取自由放任而不去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国家却很少获得成功(同上,第95)。

在现代经济增长中,政府时要作为,但到底如何作为?毅夫提出,政府不应该是每一个命令型政府,或利用手中掌控的资源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和市场竞争的政府,而应该是一个能帮助私人部门利用比较优势的“因势利导型政府”。这种因势利导型政府,应该“充当健康的新兴产业的助产士”,而不是“一个长期在职的保姆”。

有了这个基本理念和认识,毅夫在《新结构经济学》第3章还具体提出了他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框架”(GIFF)的“两步六法”:第一步是确定一国可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产业;第二步是消除那些可能阻止这些产业兴起的约束,并创造条件使这些产业成为该国的实际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毅夫提出了以下六项具体实施方法:(1)政府可提供一份符合本国要素禀赋结构的贸易商品和服务的清单;(2)在这份清单中,可优先考虑那些国内私人企业已自发地进入的产业;(3)清单上的某些产业可能是全新产业,鼓励外资进入,还可以设立孵化计划,扶持国内私人企业进入这些新产业;(4)关注本国成功的私人企业,为新兴产业扩大规模提供帮助;(5)建立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为新兴产业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商业环境;(6)给国内先进企业或外资提供一定激励,如减税或其他优惠政策。毅夫及其合作者希望通过上述这些“因势利导”的激励措施,可以帮助发展中经济体的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经济结构的变迁,以达至整个经济体的“有活力的可持续增长”(同上,第135-138)。

通过这一GIFF框架的“两步六法”,毅夫及其合作者旨在使其新结构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和理念变成为可以实际操作的政府行动指南。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本文根据2012年9月17日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召开的“新结构经济学研讨会”的主题发言的PPT扩展改写而成,作者感谢黄有光教授和香港科技大学的王勇教授对这篇文章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编者省去脚注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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