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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滇庆 李昕:中国服务业比重真的那么低吗?

  纵观世界各国数据,可以观察到一个普遍规律:当人均GDP增加时,服务业所占比重也随之增加。

  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都在65%以上。2009年,美国服务业占GDP比重高达76.9%,日本占76.5%,英国占75%。中等收入国家的比重在60%至65%之间。例如,波兰的这个比例是67.3%,韩国是67.7%。低收入国家比重在50%至60%之间。比如,菲律宾在2009年为55.1%,津巴布韦为56.9%。

  从各国数据中可以清楚看到,在人均GDP和服务业比重之间,存在显著关联。从各种指标来看,中国经济发展程度比菲律宾、津巴布韦等国要好一些。直觉告诉人们,中国的服务业要比许多中等收入国家更好。但实际情况是,在2004年以前,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只有32.5%。尽管国家统计局做了一些相应调整,2009年这个比重还是只有42.6%。按照计量经济学的话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显然,中国关于服务业的统计数字出现了问题。

  服务业的统计数据主要靠纳税记录。在计划经济中,绝大多数企业是国营和集体性质,利润全部归国家控制和分配,无所谓纳税。在渐进式经济改革中,为了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政府采取了“费改税”的过渡策略,逐步将企业的各种上缴利润改为税。由于税制改革严重滞后,迄今为止,中国的主要税收负担还落在企业头上,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很低。200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只占全部财税收入的6.63%,而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占比大多在40%以上。

  服务业涉及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和其他国家不同,缺少转移支付后的退税环节,统计时必然会丢失大量服务业数据。成千上万小保姆的收入没有被统计进来,大量的个体小买卖也没有被统计进来。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中,从事居民服务业的总人数仅52.97万人,其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不足2.6万人,人均年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显然与现实有差距。

  西方服务业的数据基本来自税收报告。由于西方高收入群体的边际税率很高,如果雇佣保姆,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他们一般会如实申报转移支付给他人的支出,从而请求退税。在加拿大,年收入超过9万加元时,边际税率高达52%,假如这样收入的人支出10000元雇佣保姆,申报之后可以得到5200加元的退税。同时,由于保姆工资较低,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时一般也会如实申报收入,不仅不缴税,还可以门领取各种补助。反观中国,由于这里的税制决定了雇主和保姆都没有申报的积极性,这部分数据很可能被漏掉了。

  服务业统计数据的缺失,容易让人们误以为GDP结构存在着严重扭曲。但目前与农业、制造业相比,中国的服务业受到的政府干预最少,进入或退出的门槛最低、市场化程度最高。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基本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小保姆的工资水平基本上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平衡。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没有理由导致服务业在GDP中比重偏低的结构性扭曲。

  根据世界各国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中国服务业占GDP中的比重有极大可能是在58~64%之间,大大高于官方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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