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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60年土地制度变迁分析

  如下为2011年6月16日搜狐财经“聆听大师”走进兰州大学暨兰州大学“萃英大讲坛”演讲实录

  演讲人: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曙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再一次来到兰大。我刚才看了一下兰大的新校区,相当不错,没有城市里的喧闹,多了一些清静,是个读书学习的好地方。今天上午,我想跟大家讨论一下中国土地制度六十年变迁,主要讲六个问题,然后给大家留一个时间进行互动。

  六十年农地变迁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问题先讲为什么讨论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确实是一个大问题,民主革命叫土地革命,中国共产党能够胜利是靠农民的支持,是农民用小车推出来的。到了现在要搞现代化,其实又是靠农民的支持,大家现在可以看到,土地不仅仅是农业的生产资料,可以长出庄稼,可以长出各种蔬菜、水果,而且也是重要的工业生产资料,土地也可以长出城市,也可以长出工厂。近几年我国的发展,在很多方面是靠土地的支持,农民的支持,才有了城市的发展和各种变化。但是,目前土地问题又非常尖锐,其中最尖锐的是建设用地,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我大概从2006年开始研究土地问题,做了三个有关土地问题的研究报告。一是研究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产权的实施和保护;二是研究建设用地,讨论农村建设用地地权的实施和保护,同时讨论小产权房问题;三是讨论农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今天讲的内容,实际上是在这三个报告的基础之上所做一个概括,我前面讲的主要是农地问题,把农地问题说清楚以后,再讲建设用地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对六十年土地制度的变迁做一个概括描述。六十年农地变迁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从一是合作化时期,二是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三是土地流转以后。

  大家可以看到,解放前的中国,基本上实施的是土地私有制度。解放以后经过了土地改革,但仍然是建立在土地的私有制之上的,后来经过初级社,土地仍然是可以入股分红,大型的农业资料也要作价补偿,所以农民对土地仍然保留一定的产权。

  到了高级社,土地归了大堆,农民失去了土地产权,公社化以后,由于政权和产权的合一,土地从有限的公有产权变成无限的公有产权,而且政府的统治一直从最高层到基层,甚至控制了农民的生活决策,办起公共食堂。由于公社化不符合客观规律,为机会主义创造了条件,造成了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出现了三年经济危机,土地制度不得不退回到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于是有了“60条”(指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但60条规定农民的自留地、宅基地、坟地也是集体的。从此开始,农村的全部土地都变成了公有财产。由于这种制度安排给机会主义行为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口头上讲“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但是你要退社,就会进行批斗,所以农民是没有公开退出权的,而退出权是个人自由的很重要的制度保障,那怎么办呢?没有公开的退出,就会有隐蔽的退出,于是磨洋工,出工不出力,从而导致农业效益的普遍低下,搞了几十年,农民还吃不饱肚子。共产党搞农业合作化的本意,是想通过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当然,政社合一和剪刀差是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的一种最简便的方法,但是由于农业效率的低下,农业收入很少,所以积累的资金也终究有限。虽然建立所谓完整的工业体系,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很多工业都纷纷垮台。总之,这种制度的安排没有解决农业的问题,相反陷入了“贫困陷阱”。这是第一个阶段的状况。

  由于公社化的失败,动摇了共产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变革的先声来到了。事实上,农民对经济自由和生活富裕的追求从未停止过,过去经常批判的“三自一包”、“四大自由”都是针对农民的的这种行为的。

  改革开始以后,由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些开明的地方官员也看到农村的破败景象,农民生活的贫困状况,因而支持农民的创新。在当时安徽小岗村,农民按血手印进行包产到户,地方官员支持农民创新行为。但是当时中央的政策还是不承认包产到户,只是到了1981年中央工作会议上,各个地方的官员都要求中央承认他那里的承包方式,中央才不得已承认了承包制。到了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方在全国超过了90%以上。这种方式其所以能够解决问题,就在于农民在所承包的那一块土地的使用与其收益之间,建立了直接的和稳定的联系,农民成为承包地的承租人和剩余索取者。当时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很好的描述了当时的状况,说明这样一个制度安排达到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均衡。也正因为如此,再加上1979年开始连续几年的农产品提价,一下子解决了中国的农业问题。

  然而,联产承包制仍然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虽然这些变化解决了吃饭的问题,但农民的富裕问题仍然不能解决,而且也由于一家一户只有十来亩,这些地是按成员权分配的,每个人都要分,所以都细碎化了,分成很多小块,限制了农业的发展,结果农村经济出现了波动,1985年农业出现了低潮。农民的吃饭问题解决了,但是富裕的问题仍然解决不了。这是第二个阶段的状况。

  由于农业丰收了,吃饭问题解决了,于是很多人开始从事非农产业,特别是八十年代中后期沿海地区工业的发展。很多人进城打工,于是出现了大量的人口流动,就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因而带来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变化。有些人从事第二、三产业或进城打工,于是把土地转包给别人。开始是自发的进行,由于这样一些事情大量的出现,到了1993年,中央正式出台文件,允许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也开始在农村实验区搞土地规模经营试验。

  在这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到,土地流转的状况也有明显的地域差别。在内地农区,大部分都是自发的流转。由于当时还有农业税,与农业税一起的还有三提五统等农村的各种各样的收费,流转合约往往是我把地转包给别人,由别人来承担这些农业的负担。但是我还要给他一定的补贴。或者说我不给他补贴,也不从他那儿要东西。还有一种方式,有人出去了,土地撂荒,村集体收回来再重新包出去,由新的承包户向集体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

  在城市发达地区,由于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于是去了很多人打工,要建设很多工业厂房,建设很多打工者住的地方,这个地方的农村,就通过建立一些土地合作社来建设打工楼,建设工业厂房出租。这些地方的农民,大部分都在经营城市物业和从事非农产业,留下的土地已经很少了,留下的这些土地,就由集体把他包给外地到这个地方来种地的农民。

  到了本世纪初,农地流转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中央出台了关于推动土地流转的18号文件,2002年又出台了《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这时有两件事情更为重要:第一是《物权法》的通过。在《物权法》里明确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这就使得原来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的债权性质转变为物权。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第二,2003年政府减免了农业税,和农业税一起征收的“三提五统”【指村级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和乡级五项统筹(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也跟着取消,于是种地的成本收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时候土地流转和约就和以前不同了,把土地转包给别人的人,不仅不给他补贴,而且还要向他收取一定的地租。

  土地的规模流转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政府在这个时候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要自愿、有偿,承包户是流转的主体,任何人不能强迫承包户进行土地流转或者采取什么方式流转。这样,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责任制,就成为我国农业的基本制度。在1993年第一次承包到期以后,延长了承包期,从原来的15年延长到30年。到了2008年又把它变成永久的。这对于巩固和发展土地的流转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这是我想讲的第二个问题。

  农地产权变革带来的巨大变化

  下面讲第三个问题,想对这样一个变迁做一些分析。

  先讨论地权的细分。

  土地产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按土地的自然属性来看,你可以种地,也可以修路,还可以在上面盖房,有地上权利和地下的权利。从它的社会属性来考察,有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最重要的可能是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在第一个阶段合作化的时候,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是合一的,都归集体,不归农户。农户表面上是一个名义上的所有者,实际上不是一个所有者。经营的决策是集体做的,不是由农户做的。这个时候,农户也没有收益的索取权,只是有劳动权和取得劳动收入的权利,因为你的收益是从劳动评工计分得来的。这种产权的形态,可以说是一种古典的形态,虽然我们把它规模做大了,但其本身的产权结构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就像一个土豆和一麻袋土豆,是同一个东西。所以这种结构不可能改变农业生产经营的方式。不仅如此,由于它给机会主义大开了方便之门,造成了农业生产的破坏。

  第二个阶段和第一个阶段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发生了第一次产权分割,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了。所有权依然是集体的,经营权给了农户。农户有了经营决策权,有了劳动权,劳动和经营决策是合在一起的,劳动收入和经营收入也是合在一起的。正因为农户有了决策权,有了比较充分的激励,因而调动了农户经营的积极性,才使得我们农业生产出现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出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繁荣,一举解决了吃饭问题。所以这个产权的分割是非常明显的一件事情。

  第三个阶段发生了产权的第二次分割,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但是承包经营权发生了分化。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了,承包权依然是农户的,而经营权转给了新的主体——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组织、进入农村的涉农企业。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原来政府是不提倡反租倒包的,但是在九十年代,反租倒包是主要的形式。到了本世纪,政府又不提倡农业企业到农村大规模的包地,但是农业企业进入农村包几百亩、几千亩地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经营,又成为主要的方式。所以,这个时候农村经营的主体已经变成了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大户。

  这样一个变化使得三权分离,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承包户的,但是经营权发生了转移,出现了新的经营主体。由于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的进入,使得大规模的现代化的农业经营开始出现。。

  第二个变化就是农村的经济主体的地位和身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随着产权的细分,农村的经济主体发生了变化,一个是农户,一个是农业的经营主体。农户在合作社的时候只是一个劳动者,不是经营者,也不是所有者。到了第二个阶段,农户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农业的经营主体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由于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很多年轻人都进城了,所以农村的经营主体就是大家过去说的所谓“3860”部队:老人和妇女。据当时调查得到的结果,农村的妇女作为经营主体的,在各地都占到50%上下。由于妇女和老人不管是能力、信息都受到很多限制。所以对于农业经营来说也是不利的。

  到了第三个阶段,农户既是劳动者,也是所有者。因为这个时候承包权物权化了,物权是财产权。农户在这个时候把土地转包以后是要收租的,租金就是土地财产的收入,因此农户变成了财产的所有者。这个时候的经营主体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变成了大户、合作社和涉农企业,一家一户的小经济就减少了,减少到20%、30%。所以农村的经营主体也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而这些新的经营主体比原来旧的经营主体,有很多的优势。

  第三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农户收入出现了明显增长。在第一个阶段,农户的收入只有劳动收入,由于评工计分,人七劳三,搞平均主义,,激励不足,效率低下,所以工分值很低,有的是几分钱,有的是几毛钱。有的农民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最终年终分配时发现还欠合作社的。这是当时我们过来的情况。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户的收入不仅有劳动收入,而且有经营收入。首先粮食问题解决了,吃饱了,还有了余粮,有的外出打工还可以挣到钱。所以农户的收入增加了。到了第三个阶段,农户的收入又有了新的变化,一部分是劳动收入,一部分是财产收入,承包地流转以后要收取租金,如果是合作社土地入股分红,还会有分红收入。我调查了很多地方,土地的租金收入不等,500到1000块钱一年。劳动收入月薪在800到1500块钱,有的日工30块钱左右。收入普遍增加。

  我调查过北京通州地区的一个村,土地流转以前,夏季种小麦、秋季种玉米。一年下来,扣除各种各样的成本,每亩地收入六七百块钱。土地流转以后,每亩地仅租金收入就有八百块钱,还不算劳动收入。所有大规模流转的地方,收入都增加了。不光是农户的收入增加了,集体的收入也增加了。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种我的地,集体干涉不了,所以很多地方集体成为空架子。通州这个村当时还有70多万元的赤字。因为有人分了地,有人没有地分,每年集体要给人家一个补贴,连这个补贴款都拿不出来,但是土地流转了以后,集体也有了收入,因为集体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要平整土地,填平一些沟沟坎坎,多出来了地,凡是这样的地方大概都可以多出10%到15%的土地,这些地不再分配,成为集体的财产。还有一些地上建筑物也变成了集体财产,在流转的过程中也要收取一定的租金,也变成集体收入。

  土地的大规模流转有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即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者之间互不信任。农户对企业不了解,害怕企业搞几年赚不了钱,把地弄坏了,拍屁股走了。企业也怕农民闹事,那么多农民有一户闹事,他就没办法。所以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集体都在里面做一个中介。农户先和集体签一个和约,把土地流转给集体,集体再和进入的企业签一个土地流转和约,把他流转给企业。既然集体要提供服务,也要收取一部分服务的费用。土地租金80%给了农户,20%给了集体,很多集体通过土地流转也解决了空壳化的问题。这是我要讲的第三个变化。

  第四个变化,是大规模的产业化农业开始出现。因为土地流转以后,都是几百亩、几千亩的流转。流转以后就有了规模,发展出了规模经营。大规模经营的出现,必然带来一系列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组织。这是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非常重要的地方。

  我在四川崇州看到有一个镇,搞了一个农业现代化的产业园区,流转了两万多亩土地。进入这个园区的企业有46家,于是有5个农机手搞了一个农业服务公司,这个公司配套了全部农业器具,包括大型拖拉机和各种各样的中小型农具,为这46家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从种到收的一条龙服务。崇州粮庫搞了2000亩流转的土地来种稻子,他把上下游产业都联合起来,他种的新稻入库,把旧粮加工成各种各样的食品出售。他的这个经营是有盈利的。过去种稻一出现病虫害,他要雇100多个农民工用10天时间来防虫治虫,效果还不好。现在全部包给服务公司,每一亩地给服务公司劳务费,什么时候打药、打什么药,他一概不管。但是这个公司要保证他80%以上的效果。正因为有了规模经营、有了46家企业、2万多亩地,这个农业服务公司才能够发展起来。土地流转以后,还有了劳务服务公司,把土地流转出去的人经过培训,向这46家企业输出劳务。这个地方科学种田也发展起来,从省内外聘请了36个农业专家,有的长住园区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和指导,每年这里创造的新品种就有一百多种,而且有自己的品牌,这些大规模流转以后,逐渐演变成了专业化的生产基地,专业种植蔬菜、专业种植水果、专业种植花卉苗,而且出现了标准化的生产。如,在山东宁阳调查时,我到过一个专业化的生产合作社,只种三样菜:芦笋、西兰花和蘑菇。芦笋有一个要求,不能超过15公分,所以农民要卡着尺子来种菜,超过15公分就不收了,老了。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标准化的办法也开始推行。而且这些地方都开始在创造自己的产品品牌、注册自己的商标,可以看到农业的发展也在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的道路上推进。

  农业的合作是服务合作

  另外一个变化就是市场农业。大规模的农业都不是为自己种的。过去没有这个状况,或者商品率很低。从这一点来讲,可能是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下面一个问题要专门来讲土地流转和农业市场化的发展。

  在合作社的时候,农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没有市场,也不是商品化的。尽管也讲发展商品生产,但那时候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是什么样的呢?是一个政府买方垄断的市场。农民生产的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只能卖给国家,卖多少、卖的价格都是政府规定的。这个时候没有市场,或者仅仅有一个商品外壳。正因如此,我们的农业才不能发展,才出现了那样的危机。那时候也有农贸市场,就是所谓的自由市场,里面卖的都是农民自留地里种的东西。东西很少,所以交易也是很偶然的事情。三五天一个集,今天你去卖,后天他去卖。

  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就不是国有一家垄断了,出现了私有的粮食商人。卖方也不是公社了,变成了千家万户的农户。一个区性的市场形成,农业商品化也增加了。这个时候出现了另外一个市场,就是外部劳动力市场,有了非农产业,有了进城打工,那些进城打工的人在农业生产的外部形成了一个劳动力市场。

  到了第三个阶段,市场又进一步发展了,要素市场也出新了,土地交易出现了,由于有了租金,土地的价格显化了。土地有了交易、有了价格,土地市场开始出现。而且在流转的过程中,土地的租金是可以谈判的,各个地方不一样。北京通州这个地方两千亩地,流转给一家种甜高粱的公司,提取生物肥料、生物能源、各种各样的东西。开始要流转的时候,集体和企业去谈判,给的租金是900块钱。农户一亩地给700块钱,集体回去征求农户的意见,50%的人同意,50%的人反对。反对的人要求重新谈判。于是,集体再去谈判,涨到1000块钱,农户800,集体200。70%的人同意。集体就和农民算一笔帐,过去自己种收入也就是六七百块钱,现在净得800块钱,你也不用操心,大家一想也有道理,于是大家就同意了。

  在山东宁阳,第一年的租金是400块钱,由于经营得好,两年以后增加到700块钱。这个价格也是可以变化的,不是过去的没有价格。农业内部的劳动力市场也同时形成。土地流转以后,农民可以在当地的涉农企业里面打工。四川郫县搞了一个西部花乡,流转了5000多亩地,从上海和杭州引进了几家涉农企业,都是一些种植花卉和苗木的企业。这些企业为了经营,在当地雇用民工,并对这些农民工进行培训,培训自己的管理员和技术员。农民在这里面打工,月工资800到1500元,技术员1500元以上。农村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形成,农民工变成了农业工人。夏天太热,农民工也像工厂工人一样要求企业给他发降温费。上班时间,农民提出夏天太热,中午太晒,早晨4点上工,9点下工,下午4点以后上工。他干一个月的活,给他一个月的工资。

  资金市场也开始出现。农村的资金过去都是由信合组织提供的。现在外部企业进入,很多企业带来资金。西部花乡这两个企业都投资几千万。崇州46家企业带进来的资金几个亿。农产品市场也扩展了,刚才讲的是地区性的市场。现在的农产品市场变成了全国性的市场,变成了世界性的市场,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凡是规模经营的企业,市场都不限于当地。山东宁阳那个种菜的合作社,与泰安宏海贸易公司合作,作为专业性的生产基地,宏海公司派技术员在这里指导,生产的产品交给宏海公司,这个公司把他们种的三种蔬菜出口到日本、韩国。合作社自己也经过加工送到泰安和济南的超市。崇州专业化的蔬菜基地和脐橙基地,他的脐橙也出口到欧洲。他的市场扩展了,市场的半径扩大了。如果没有市场的发展,经济是不可能发展的,工业如此,农业也是如此。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工业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我们走了一条外源工业化的路子,原料和市场很大一部分在国外。我们这些年进口的能源原材料不少,现在石油依存度已经是53%。我们工业品的市场至少有四分之一在国外。外源工业化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利用了规模经济这样一个工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利用了国际分工的好处。农业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农业出现波动?很重要的问题是市场波动。一个地方某一种产品有人进入,丰收了,于是大家看着这个东西好,大家都进入。但是都进入以后一下产量大增,而市场没有开辟。去年少,卖得好;今年多了,价格跌落,大家明年都撤。农业的波动就是这么来的。因为没有市场的支撑。一旦有了市场的支撑,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大规模的投资是和大规模的市场联系在一起的。过去计划经济的失败就是没有市场,而改革的成功就在于市场扩展。大规模的投资和市场的关系,理论上是可以证明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农业的合作主要不在生产合作,而在服务合作。合作社的失败就是我们光搞生产的合作,不关注市场的拓展,没有服务的合作。而农业能够现代化发展,这种合作的发展是靠新的东西来支撑的。这是我想讲的一个问题。

  产权细分是产权得以实施的前提

  接下来讲产权细分与产权的实施。现在关于土地的争论是很大的。有人主张私有化、有人主张国有化。主张私有化的在法律界、法学界不乏其人;主张国有化的也有很多,其中包括一些过去主张私有化,到国外跑了一圈回来观点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外土地私有,要搞公共设施是非常困难的。日本成田机场已经多少年了,但是40多位农户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现在国内搞公共设施,政府下令,地就征了,就开工建设了。所以有人主张国有化。

  但是,国有化和私有化是问题的两端。所有权不是问题的根本,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公有还是私有,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产权的实施能力。你有没有土地处置权,能不能拿到土地的收益权,这才是重要的。如果你能处分、你有收益,你管他谁所有!但问题在于,土地产权的实施能力取决于什么?影响实施能力的要素很多,比如说传统习俗。如果符合传统习俗,就会得到传统习俗的支持;反之,这些传统会使你遇到很大的抵抗,你根本实施不了。另外要取决于实施的规模和成本。小产权房为什么发展?是由于他有产权实施能力,农民可以直接使用,因此小产权房成了大规模的现象,政府法不责众。再加上政府要实施,在这个问题上,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中央政府从所谓粮食安全出发要取缔,而地方政府认为,这一方面可以带来地方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农民富裕,因此地方并不想取缔。而上面的政策又得靠下面来实施,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底下可以阳奉阴违,用了可以说没用,甚至各种各样的办法都可以对抗,政府实施土地产权的成本相当高。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行为是矛盾的,中央政府的行为也是矛盾的。地方政府一方面要保护农民的创新,另一方面又要掠夺农民,又要征地。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用一个东西进行评价和判断好坏,需要具体分析。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产权的细分。当产权的各项权能不是合在一起,而是分成各种各样权能的时候,权利可以交易,权利可以重新配置,可以配置到他最有效的使用人的手里。产权的细分才会出现这样一系列的问题。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农户的,而经营权变成企业的了。企业由于他的各种各样的条件,不管是信息、技术、经营能力,他可以大规模的经营,实施现代化的农业。他能够最有效的实施。物权是农户的,农户可以流转,他还可以做其他的事情。对农户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自由。产权细分形成的这样一种产权结构,才是现代的可实施的产权结构。这些年的变迁就是这么变的。

  产权细分并不是现在才有,在土地的问题上我们实际上绕了一个大弯。今天的产权细分、产权交易,回归了他的正道,也回归了历史。解放以前,在清朝末期、民国时期,产权细分和交易大量存在。我主持的“中国制度变迁案例研究”的第八卷是“土地卷”,其中讲到浙江金华的一个地方,叫诸葛村,是诸葛亮的后人在那里迁移住下来的。这个村是半山村,抗日战争时候日本鬼子在周围扫荡,但是始终没有发现这个村,所以这个村一切东西都保留下来,清朝时候的地契文书档案都保留下来了。浙江师大的几位老师做过一些案例研究,整理了这些土地文书。可以看到当时的土地有三种状况:清田、民田和客田。清田就是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三权合一;民田是只有所有权,没有占有使用权;客田是只有占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三种土地都可以流转,而且流转交易非常发达。民田 可以交易,但不能剥夺客户的占有使用权,客国也可以转让,不能改变和影响民田的权利。交易的时候要请的中人,交易双方立字据、契约,某某人因为什么事情要把他的地出卖,这个地是这三种田里面哪一个,坐落在什么地方,面积多大,价格多少,如何交割,这些问题都写得清清楚楚。把这些土地文书整理起来,就是一个土地产权细分和交易的非常好的东西,说明了土地流转的发达和土地产权实施的状况。今天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回归了产权实施的大道。

  把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还给农民

  下面讲一下建设用地的问题。农地经过前三十年的变迁,到现在走上了一个比较正常的道路。现在中央的政策是保护农地流转,限制地方干预农地流转的权利,地方出于自己的政绩需求,也在推动土地的流转。现在的农地是中国近六十年的历史上农民自己能够作主、自主权最充分的时候。当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地的比较收益相对较低,政府动这一块不划算,而且还可以作为自己的政绩去发展。

  但是,建设用地由于级差地租上升得太快,利益太大,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前几年强制拆迁出现了很多问题,以至于现在拆迁从大城市到了农村,出现了农村的“毁村运动”。例如最近江西出现的事情。由于建设用地地价太高,利益争夺非常厉害,地方政府一方面要争夺这些土地,为他的工业和经济发展扩展空间;另一方面,也通过土地出让金为地方经济发展融资。正是出于这样两个目的,大家都在征地。尽管中央在限制,但是中央限制的政策是很难实施的。因为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仅仅是中央的目标,不是地方的目标,更不是农民的目标。而中央的目标需要通过地方实施,又要通过动员农民来抵制地方的拆迁,这是很难的。

  围绕建设用地,产生了很多矛盾,由于城市基本上拆得差不多了,城市还要扩展,现在就搞起了城乡统筹。现在四川、重庆都在搞,其他地方也在搞。我看过天津的城乡统筹,也看过重庆和成都的。基本的做法,比如说成都,由于农村的居住比较分散,所以给农民盖楼,让农民住进楼房,把宅基地腾出来复垦变成农地,宅基地建设指标腾出来以后卖给城里,在城边上征地,用这个办法来解决城市的扩张问题。为了动农村这块地的主意,现在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地方搞旅游开发,提出来的口号是城乡统筹与旅游发展,旅游部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合作占农民的地。

  对指标交易应该怎么看?从理论上来说,指标交易是荒唐的事情,让农民用自己的财产权利交换自己的生存权利。用财产权换一个城市居民的身份,这是说不通的。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很多东西是背理的、违规的,很多问题理论上说不通,但实际中可以做。指标交易在改革中也曾经实施过,例如1994年外汇指标交易。当时实行外汇留成,有的企业有外汇,有的企业没有。政府搞了一个外汇交易中心,用汇企业和售汇企业在那里按官价完成交易,出了门以后,买外汇的企业再按黑市价格给售汇企业找齐。这样的交易最后占到了整个额度的70%。到了1994年,政府取消外汇额度,实行外汇并轨,一下子把汇率从5.8贬到8.7,黑市取消了,官价和黑市价格合一,完成了汇率改革。

  另一个指标交易的典型案例是卷烟指标交易。卷烟是价高、税大、利大的产品,各个地方都要争,于是发改委给各个地方分了指标。但是有的地方有烟草,有的地方没有烟草;有的地方有加工能力,有的地方没有加工能力。于是大家都盖小烟厂,烟草质量下降。最后发改委和烟草总局搞了一个烟草指标交易,没有加工能力的地方外汇把指标有加工能力的地方,后者分一部分税收给出售指标的的地方。

  此外还有粮票交易。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粮票可以在自由市场上买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全国粮票和地方粮票价格都不一样,而且价格的走势还有波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之后,粮票交易自动消失。

  外汇额度交易是市场交易,是用汇企业和收汇企业之间的交易;卷烟指标交易是配额交易,是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易,因为税收是政府的产权;现在的土地指标交易,是一个用政府交易完成的市场交易。这个指标是远郊的农民卖给政府、政府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到近郊农民去征地用的。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指标的卖方是远郊的农民,买方是近郊的农民。我们走了一大圈,农民基本被排除在交易之外,价格是多少、卖给谁,农民都不知道,都是政府在暗箱操作。郫县和西部那里花乡有一个交易,西部花乡土地整治以后,有300多亩宅基地指标卖给了郫筒镇,当地的招拍挂价格是173万一亩,他们也是按这个价格算,360多亩,算下来是6亿多。农民的新村和基础设施只花两亿多,最后算下来4亿多,把郫筒镇基础设施的钱都算进去了,但是还不够,他们也说不清楚,你可以看出来这里面的问题在哪里。我调查的时候他们说8万块钱一亩,怎么得出来的8万块钱?也说不清。现在变成了12万一亩。怎么提价的,为什么是12万?而且卖给不同的城市,卖价还不一样。卖给郫筒镇和卖给成都不一样的。

  正是由于类似的交易,才出现了我们今天这一系列的问题。从土地上可以长出城市、可以长出住宅,现在城市化的推进,可以说是靠进一步剥夺农民换来的。三十年的剪刀差才有6000多亿,而2010年的全国仅土地出让金就有2.7万亿,这些年通过土地出让金,我们从农民那里拿来多少?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呢?我觉得是能解决的。你把这个交易让农民参与进来,把大部分的收益还给农民。如果能够比照农地流转的办法去做,我想问题可以解决。

  以制度保护用益物权为中心修改土地法律

  但荒唐的地方在于,我们现在不去这么做,而是一切完全由政府操控。不管是商品房的开发还是保障房的开发,都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政府要提供保障房;另一方面,大量通过市场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又不承认它的合法性。由于我们城市扩展很快,政府并没有提供保障房,而进城人口又要住,于是大量的城中村、小产权房出现。政府一方面要改造城中村,增加保障房供应,另一方面小产权房不准租、不准卖、不准建,不承认它的合法性。如果承认城中村和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政府现在根本不需要盖1000万套,二三百万套就够了。从这里可以看出,连保障房都变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办法。

  这个问题其实是可以解决的,办法在于推进现在的税制改革,实现事权和财权的统一。实行分税制是对的,但是分的比例有问题,搞到现在变成一个强政府、富中央、穷百姓的结局。地方承担了很多事情,但是财权很小。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让地方有自己独立的财权,能够自求平衡,才有可能不让他去征地。换一种方法,政府从土地上取得的收入不是征地的收入,而是从土地占用和交易中征税,政府通过征税来分享一部分级差收入。与此同时,承认城中村和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通过 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其变成廉租房。

  城中村固然有问题,但是城中村也解决了很大问题,比如说深圳。深圳总面积320多平方公里,有300多个城中村,总面积93平方公里,其中楼房有35万栋,1.06亿平方米,住了500万人。这就是深圳的秘密。既然城中村替政府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为什么政府反而要拆它?比如,岗厦这个城中村由于离深圳市政府很近,地价很高,所以要拆。当然,城中村由于密度过大,深圳城中村被叫做“亲嘴楼”,两个楼之间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但是社区很发达,是农民工生存的地方。房租,我2007年、2008看到的招租广告,一室一厅600元,。隔着一条街,那边招租两三千块钱;吃饭,两个人在楼下吃饭,15块钱可以吃饱吃好,还可以喝啤酒。我们的城市发展,靠着那一两亿进城农民工。如果这些农民工离开,很多城市要瘫痪的。其实问题完全是可以解决的,城中村的改造不是全部拆,而是拆一部分。小产权房也可新老划断加以解决,通过政府补贴将其变成保障房。这样很多问题都解决了。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我觉得需要讨论,这就是有关我们农地的法律制度问题。中国现在土地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立法的中心是要保护所有权。但是物权法颁布以后,法律的重心在向物权转移。物权法是除开宪法以外,层次最高的商法,所以其他的任何法律,恐怕都需要符合物权法。有了物权法,物权变成财产权。现在土地的承包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一种财产权。

  如果从物权的角度来看,我们这些年的土地变迁,很重要一个问题是把物权做实,而物权做实的结果实际上是物权私有化。尽管土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公有的,没有改变,但是土地的物权已经私有化了。因为承包权是农户的物权,农户取得了财产收益,当然这个财产最终就是他的了。政府的很多规定也在保护承包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等于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路径,使得我们全部的立法从原来的“以保护所有权为中心”转到“以保护用益物权为中心”,以此来修改土地的法律制度。使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以及一系列有关的东西,与物权法相适应。这个变化是非常重要的,是土地法律制度的一个根本变革。这一点目前已经逐渐成为共识。我和很多法律界的人士交换意见,大家都趋向于这个看法,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发展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法律是要对现行的一些合理的东西予以肯定,事实上,现在农地的改革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使我们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修改。修改以后,前面的很多问题都可以解决。既然你是用物权归了农户——不光是农地,而且是农村的建设用地也归了农户——当然他的财产收入也应该归他。顺利的解决了这些分歧,而不至于发生现在的许多矛盾。现在的问题是,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的。农村土地的问题很多,城市的土地问题更大。国有土地只是个名义,哪一块是国有的,财产的主体是谁,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市政府、区政府还是社区政府,根本不清楚。谁占了就是谁的。北京有很多中央机关、军队机关、大专院校,谁占的地就是谁的。很多机关单位在他自己占的地上盖商品房,卖给他们的职工。所以现在外面的价格是几万,他可以卖几千块钱,这样一来问题更大。

  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转换以后,以用益物权为中心来修改法律,并逐步做实,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推进。方向是这个方向,能不能做取决于很多问题,最重要的是利益问题和制度问题。能不能解决,不但需要我们把问题讲清楚,而且需要我们大家去面对。现在的拆村运动和所谓的旅游开发,恐怕到头来对我们很多东西是破坏而不是建设,对社会来说不是一个稳定因素,而是一个动荡因素。从这一点来说,土地问题是一个大的问题,他折射出各个方面的关系,折射出各个方面的利益,需要我们很好的研究。

  问答

  提问: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您认为当前改革面临的最大阻力是什么?如果要找一个突破口的话,哪些是突破口?目前的状况来看哪些是比较有利的。所谓的推动力大概在什么时候会发生?第二个问题,您在分析一些经济问题的时候,更看重哪些数据、宏观经济走向等变量?

  张曙光:人们要革新、要改革,都是日子混不下去了才改革。咱们走向改革的道路是由于文革的破坏,整个国民经济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为了走出危机,所以我们才改弦更张,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才改革、才开放。为什么小岗村的那些农民要搞大包干?很重要的原因是吃不饱。一年干活,最后饿肚子。最后大家签血书,一旦被政府发现,谁家的人被抓起来或者出现了问题,大家一起来保证他的后代。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绝不是日子很好过的时候出现的。

  今天政府的日子很好过,经济增长很快,中国经济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了。政府的钱现在也很多,现在的税收增长每年都是20%、30%。这些年国有企业也发展很快,其他国有企业不用说,我们只需要看看大的央企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就知道了。在这种情况下,能有改革的动力吗?

  30年前的改革,是“政府推动、民间要求”双方合力促成的。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说现在改革的突破口在什么地方,很难讲,我觉得恐怕现在真正要改,恐怕得有些冲突性的事件发生,才能有可能使得改革继续推进。不然,以现在利益集团的状况,是很难打破这些东西的。

  过去几年发生的事情表明,很多事情走了一圈又走回来了。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到,改革的方向还是市场化的方向,还是政府怎么样还权、怎么样让利的事情。政府怎么把一些权还给老百姓,怎么样把侵占的利益还给老百姓,让老百姓能够自主发展、自主治理,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的市场化里面有很多扭曲,有很多该市场化的没有市场化,比如一斤食盐本来几毛钱的事情,弄成几块钱,就是专卖垄断的结果;不该市场化的现在市场非常厉害,比如医疗和教育。

  至于第二个问题,哪些变量是重要的,这要取决于你要研究什么问题,再来考虑到影响这个问题、与这个问题有关的变量里面哪些问题是重要的。你先把你研究的问题确定了,再确定哪些变量将会影响到你将要研究的问题,这些变量对于这个问题起到多大的作用。这样你才可能找出来什么是主要的,才能对他进行说明。

  比如说你要分析通货膨胀,到底什么是主要的,你可以从供给方面分析,也可以从需求方面分析。供给是主要的还是需求是主要的?两个方面都有很多因素需要考量。金融危机以后我们实施了一个四万亿的刺激政策,中央政府加上地方政府的投资,总额有二三十万亿。2009年贷款将近十万亿,2010年将近八万亿,今年到现在也不少。那么多钱总要用吧?你现在可以回过头来看看,当前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有实际的因素,有预期的因素,有国内的因素,有国外的因素。目前来看国外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你把汇率、利率全部扭曲了,实际上也是通货膨胀成因。今年要保增长,如果说还要在9%、10%以上的增长,通货膨胀肯定不会低,他们都是有关系的。

  谢谢。

  提问:是什么促使您研究土地制度变迁的问题?是您很小的时候看到农民和他们土地之间发生的故事,还是之后有一些其他的原因?

  张曙光:促成我和土地的问题结缘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我们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问题一尖锐化我就开始关注。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情。

  我最早接触到的是南京的征地拆迁,有一个残疾人由于不同意拆迁,给自己身上浇汽油自焚。第二件事情,与此同时,北京市宣武区征地拆迁,晚上住户睡着了,征地拆迁的人推土机开去把这些人叫起来赶出去,推土机把房子推倒。这两件事情之后,我开始搜集了案例,就这个问题在几次会议上讲,一次是在复旦大学开的讨论会,人相当多,学界的很多人都去了。我讲了,没有任何反响。第二次是在江西省开的一个会上,省长、省委书记都去了,我又讲这个问题,讲了以后还没有任何动静。

  1993年10月份,我去中山大学讲学,我还讲这个问题,正好当时广州有一个报纸,南方报系下面的《新快报》,有两个记者在下面,其中一个记者是我的朋友。我讲完以后第二天,当时的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出了问题。田凤山原来是黑龙江省委的书记,调到中央做国土资源部的部长,黑龙江贪污受贿案发,倒了一大批干部,把田凤山弄出来了。这两个记者借此在他的报纸头版发了一条消息:张曙光炮轰土地政策。当时所有的网络全部转载,这下把这事捅开了。同时我写了五篇关于土地问题系列的评论,给几个报纸,报纸都不敢发。田凤山出事后,国土资源部一份杂志跑来找我要我的文章,全发了。

  因为有这一系列的关注、这一系列的事情,加上这个问题的重要,所以到了本世纪以后,我才和几个人合作,系统的做了三个报告。每个报告都是三四万字,最后这本书十五万字,三个报告加上一个讨论会的纪要,讨论会是我和周其仁一起策划,由北大、天则所和博源基金会共同在北京开的。

  在这项研究中,我觉得中国的问题光从理论上说,说不清楚,要下去调查。我这三个报告里面有16个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是我亲自调查的,有的是由合作者调查的,其中有的我也考察过。所以我觉得中国的问题有很多地方和国外是不一样的,国外的理论不能完全解释,需要我们自己去做。我们这些人当中还包括一位研究土地问题的刘守英,有人说他是用脚来做研究的。他对北京郊区几乎跑遍了。

  研究任何问题,一方面要有理论的素养,理论的积累。另一方面,需要有实感。你看一看中国的经济学家里面,真正有贡献的都是实感相当好的,又有理论的。

  谢谢。

  提问:您之前在讲座中讲到,真正重要的是所有权和产权实施能力。当前我们的权利过于集中,我们的监管并不能使得权利的越轨被阻止。我们现在的改革很难继续推行下去,政治体制改革很难往前走。我们是应该绕开这个从其他的地方推广,还是一定要打攻坚战?

  张曙光:绕是绕不开的。因为在现在的情况之下,每一个问题的出现,可能背后都有政治的问题在里面。是不是要攻坚?两个问题都需要,需要解决这里面根本性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也像经济体制改革一样,不可能一下子解决问题。还要从各个方面去突破。而这个状况就有可能牵扯到每一个人。

  我们学界现在的状况也很糟糕,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老百姓,就有什么样的学界,因为他是一个互动的结果。绝对不会说政府很糟糕,学界很好,老百姓素质很好,不可能。学界也有很多问题,比如说抄袭剽窃,这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事情,和抢劫是一样的性质,但在现在的学界居然畅行无阻。韩国的黄玉锡出现了问题要向全民谢罪,要判刑,中国去年炒得热的汪晖和朱学勤抄袭事件,就不是同样的结局。复旦给朱学勤一个说法,但是马上有人提出不同意见。汪晖据现在的说法是,清华大学校长下令一律不准就此发表任何意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背后牵扯到整个学界的一套宪政秩序、制度规则和纠错机制。我们现在没有,怎么办?学界要不要就这些问题来行动?体制内的机构不作为,清华不作为,体制外可不可以?如果能够发动一个对于这些问题的审查,实际上就是在建立学界的秩序。如果说学界可以,其他方面可不可以?

  政治体制改革是个大事情,是个难事情。需要攻坚的东西,这些也许我们只能坐而议。比如说立宪审查,征地拆迁条例是违宪的,你能提起立宪审查吗?你只是能说说而已,只能坐而议,不能起而行。但是如果进行抄袭剽窃的审查,学界的任何人都可以。如果能够真正组织起来进行,是件大好事,不光对学界有意义,对整个体制都有好处。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既要攻坚又要从各个方面去突破。把这两个东西怎么结合起来。攻坚取决于很多条件,现在的时机还不成熟。我们迂回一点从其他方面做,我觉得也有路走。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自己各个人有没有这样一种打算、气魄和信心。

  谢谢。

  提问:就政府系统来说,中国政府现在有没有形成一种改革的共识?中央和地方有没有在认知上形成一种统一的价值观,可以实施提出的政策?

  张曙光:我觉得中央政府现在对改革没有共识。因为现在主要的目标是稳定,不要出事。正因为他没有改革的共识,也没有改革的打算,要不然我们很多事情是可以做的。但现在,大家都讲空话而不做。

  房产税是个很好的例子。开征房地产税,重庆和上海试点,开征房地产税首先需要立法,其次需要基础资料,包括房子哪一年建、什么材料、面积、状况、估价,这些谁管?未来要不要征?要征。现在谁来想着推进这些事情?我们搞了三十年了,现在税收征管里面仍然很多东西都没有一个记录,你怎么去征管?现在个人所得税大家炒的起征点的问题,本身就应该按家庭人均收入去征。现在个人收入来征,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谁管这些事情?所以现在官员里最好当的就是别出事。地方为什么有时候还有一些积极性?因为要政绩。他还有一些积极性去做。积极性既可能做好事,也可能做坏事。地方要发展,要搞GDP,于是就搞拆迁。出现很多问题。当然,也为了政绩,也做了一些保护农民创新的一些事情。如果地方真正要拆城中村、小产权房,早拆了。

  拿保障性住房来说,市场提供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衡量政府的行为到底是什么样。政府的收入和政府提供的服务相适应。我们现在不适应。市场能供给的,政府要做的是去弥补供给的不足。现在问题是政府不承认市场供给廉租房的合法性,要完全由政府自己做。你可以去观察很多现象,观察很多政府的行为。政府的责任和利益是不对称的,所以才有这些问题。官员没有人监督,老百姓也没有权利意识。唐家岭要拆迁,只和当地村民谈拆迁补偿的问题,对于住在的80%的大学生的居住权利不闻不问,不和那些大学生商量,那些大学生也不知道自己的居住权利。政府说拆,赶紧朝远处搬。你没有这个意识,没有争取自己权利的要求。当然最后结果就是这样了。

  谢谢。

  提问:您认为中国现在房地产市场有泡沫吗?如果有,您认为这个泡沫是破了好还是不破好?如果说破了好,是对谁好?如果认为不破好,它好在哪里?

  张曙光:中国房地产是一个畸形的市场。既有泡沫,又有需求满足不了。现在这个市场畸形的发展是很清楚的一件事情。泡沫当然不好。它不是一个实际的东西,是一个吹胀的东西,泡沫破灭以后必然对经济有很大的损伤。世界上所有的房地产泡沫没有一个不破的。中国能不能不破?我觉得现在没有办法。

  中国的房地产为什么这样?主要是政府政策造成的。房地产问题上中央政府本身是矛盾的。一方面,房地产是中国的支柱产业,政府要保增长,就不可能让房地产掉下去。现在说要保8%的增长,每年都是这么讲,房地产价格涨得很快,老百姓又受不了,政府又要安抚老百姓,所以又要调控。但是调控的办法很多是荒唐的。比如说现在的限购令。改革三十年把粮票去掉了,现在改发房票了。限购使得城乡二元结构固化。过去有一个户口问题,现在又来个房子总量。

  还有,政府要各个地方制订控制房价的目标责任制。除了北京说房价要低于去年,其他省市提出来的目标都是“房价上涨不超过GDP的增长”。GDP增长是多少?我看了27个省今年经济增长目标,10%以下4个省,12%以上14个省,其他的都在10%到12%之间。大家想一想,如果说不超过GDP的增长,今年房价上涨10%是不矛盾的。至于地方政府,谁家的房价涨得快,谁家的日子好过。这个问题有解吗?当然,这样的问题再这么下去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不一定是出在房地产上。中国目前的经济失衡相当严重,社会矛盾相当多,你不知道从哪会链条断裂。有点危机意识是好的,千万不要盲目乐观。

  提问:在细的方面,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在大的方面,我们可以透过事物的现象看本质。老师能够跟我们分享一下您几十年学术研究培养这两方面能力的经验吗?

  张曙光:做学问,我的做法是相对扎实一点。现在很多人写书评不看书,或者看他写的提要之类的,漫无边际的就去评。我也写了很多书评,也写了序言、前言之类的东西。大致分两类,一是我自己主动评的,一是别人要我写书评的。首先,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我敢于说“不”。有些很好的人,人也很好,和我的关系也很好,要我写书评,我看了书以后不写书评;其次,我写的话,肯定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如果你看一本书,发现不了问题,你水平肯定比他低。我写的书评,好听的、难听的都讲。不管是名家还是不是名家,我一律不看面子。给有的名家写的书评最后和我吵架。吵咱们就吵,你能提出来说我说的不对的,我可以检讨。你找不出来问题,自己认。

  我觉得学习的习惯是不断培养起来的。你真正要去做这件事情,就把它做好。做学问要耐得住性子,坐得住冷板凳。我最近在做社科院经济所的所史,五十年经济所处在经济学界 垄断的位置上,中国经济上的很多大的事变经济所都沾边,甚至有些事情是通天的。但是现在各种各样的回忆录、各种各样的传记都写好的,都是“高大全”,很多事情不符合事实。怎么办?我要写出来和这些人的传记不一样,就要得罪很多人。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为好。做学问,要能够坐得下来,钻得进去,还要能够出得来。而且你要摒弃各种各样人间的庸俗做法。否则也很难做好。

  现在中国社会人际关系非常复杂,有些东西是要讲关系的,但学问上的事不能讲关系。比如说我是《经济研究》的编委,《经济研究》2007年有一篇文章,错了363个数据,基本概念和计算公式也是错误的,我发现后给编辑部写信,打了近一年的官司,来往信件5万多字,最后《经济研究》不得不发《通告》撤销这一篇文章。但是这个《通告》又搞了一个以错纠错,我又提出来让他更正错误。当然到现在也没有更正。做学问要真正老老实实,真正能够钻得进去,又能够出得来,写文章要有一些新的发现才成。尤其你们做博士论文,要有一些新的东西。我给很多博士论文写了一些评论,最近还给浙江大学一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写了一个序,我看了有一些创新的地方。他讨论转型期的企业并购,但是国外根本没有关于转型的因素,他把转型的因素引进来,有一些新在发现。并购的文章有很多,但是没有这么研究的。做出新东西是要下一番苦功的,不下工夫,想水漂着就能成功,不可能。我们现在都急功近利,想一镢头挖一个井,不可能。如果你想做学问,喜欢做学问,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踏踏实实,至少守住为学做人的底线,现在很多人突破了底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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