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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还权赋能”意义不凡

在市场取向的改革中,行政权力极度膨胀。这样一种乍看起来的悖论性现象——我们不妨称之为“转型悖论”——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本系列评论涉及的城市化中的土地问题,其实是转型悖论的一个实例。解开个中之谜,也许对破译转型悖论有点帮助。

更富有挑战意味的,是如何跳出转型悖论。难点在于,“增长”常常成为膨胀的行政权力手中的“人质”——由于行政主导构成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组成部分,因此当改革触及权力的时候,也可能连带影响增长速度。老话说投鼠忌器:膨胀的权力为“鼠”,高速经济增长为“器”,紧密地挨在一起,很难办。

要解这个扣,机遇可遇而不可求。2007年春夏之际,京城“50人论坛”通知,将在成都举办一次研讨会。论坛秘书长徐钊女士专门打来电话,说我过去参加活动太少,这次讨论城乡关系,应该去。她还说,陈锡文——80年代我工作过的研究机构的领导——也要去的。那就去吧。

那次研讨的缘起,是国家批准成渝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记得会上是杨伟民宣读国家的决定,然后就是成都方面介绍情况和改革试验的构想。发言人有两位,一位是这两天的新闻人物李春城,时任中共成都市委书记;还有一位是成都市市长葛红林。印象中,这两位地方领导的表达能力一流,把现实情况和未来展开的轮廓,都交代得很清楚。不过,像很多刚接触这类信息的研究者一样,我听了以后并没有解开心中的疑虑:让农民更多分享城市化的收益,路径究竟何在?即便存在那么一条康庄大道,行政权力为什么会放手巨大的既得利益?

好在当地给了实地观察的机会。除了论坛组织的观光之外,我还自己去了邛崃县羊安镇仁和社区。那是一个由4个老村子组成的新农村社区,但见规划出来的新村中心,平地建起200余栋农民新居,全部白墙青瓦,是典型的川西民居了。这类“新农村”,各地多多少少总有几个。仁和有什么新鲜的吗?

交谈之后,才知道筹资有新意。开始,仁和社区抓住的就是一个“占补平衡”的机会。当时政策规定,城镇发展占用耕地,占一亩要找个地方新增一亩耕地补上。问题是,川西平原的农耕早就十分成熟,哪里还有可垦的荒地?于是逼出一个“土地整治”,就是平整现有农地,把缓坡治平,重新合理安排地里的路、渠、沟、坎,以此增加实际可耕地面积。在财务上,这就是把城市化土地增值的一部分,拿出来投资农村土地整治,达成“占补平衡”。

我记下了当时的价:2005-2006年之际,通过整治每增加1亩实际可用耕地,验收合格,市国土部门给8000元人民币。给定当时人工和其他成本,此价很有吸引力,参加整治的要竞标才能得到机会。对仁和本地来讲,整治后增加的耕地政府也搬不走,依然归农民所有,以后年年增加的农业收入也归农民所有,无非就是整治出力,还挣一笔收入,何乐而不为?

很快发现,可整治的土地不够多。因为通过整治实现的耕地面积增加,平均也就占全部整治面积的7%~10%。仁和更尴尬,第一期报可新增耕地的面积,他们把数目报大了,实施后发现整不出来那许多。但项目已立,预付款也领了,验收不够数,如何是好?

出路是“村庄整治”。因为仁和人发现,老村落里还有不少“建设用地”,本来也不种庄稼,也没有好好利用,无非东家一块西家一块的,规划一下,整治整治,复垦成合格的农地,交付验收的“指标”就够了。由此也有了一个重要的新发现:“村庄整治”比农地整治耗费大,但新增耕地面积的比例也高很多。只要国土部门给价合理,村庄整治——后来当地叫“拆院并院”——的潜力更大。

当时介绍情况的是仁和社区的支部书记雍长清,我边听边打量这位壮实的村庄领导人。他给的名片也有特点,上书“三河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翻过来是“经营项目:提供5000亩廉价土地,对外招商,建农业园区;提供《乡村旅游》策划包装项目,对外招商,建乡村旅游园区;提供廉价劳动力3000人,满足园区劳动力”。当然见怪不怪,反正到了基层,“三个牌牌一个门,说了算的就是那个人”,党政、政企都是一体化、一把抓。

雍支书谈完领我去看。他的最得意之作,是在仁和新社区里新盖的那个“民福院”。进去看,才知道是个养老院,有二三十户孤寡老人住在里面。也是簇新的川西民居院子,不过每户的开间小些,并有专门照顾老人的服务员。孤寡老人哪有钱盖新房呢?老雍说他们不用掏一分钱,都是老房子的宅基地还耕以后换得的资金,因为新房子占地少,腾出土地的指标相对多,加上县上给的民生项目,就搞成了。

这个地方确有新因素。最引人注意的,是城市资金进入了农村。想想啊,倘若没有占补平衡以及后来的“土地挂钩”(容我另向读者介绍),一个传统农区再下苦力“整治”,也不可能获得百万元量级的建设资本啊!也不是“无私的反哺”,人家城市要占地,占了地发大财,拿出个零头来换占补平衡指标。不过对农村人来说,城市的零头就是本地的大头。否则,5000亩整治达标的耕地从何而来?仅第一期就建成200多栋新居的新村从何而来?“民福院”又从何而来?

很有意思,仁和并没有把实物形态的土地资产卖给城市。他们出售的,不过是一种很抽象的“权利”——原本在农地里占地过多的田埂和沟渠,以及村庄里闲置的“建设用地”,一旦经整治复垦为耕地,“可建设”的权利就被抽象出来并构成交易的标的。这一点让我着迷,因为恰恰在科斯经济学的意义上,交易的本质正是权利的换手,而不是具体的商品、劳务或资产在物理上的换位。

不过,局限在农村范围,土地里的抽象权利并不值钱。道理简单,即便实际耕地面积扩大了,最大收益也不过就是新增耕地每年新增加的农产品净收益。它根本抵不过为新增耕地所耗费的土地整治成本。但是,城市的引入让事情有了变化:土地里抽象的建设权,移到城市就大大增值,以至于只许拿出一个零头,仁和的土地整治就办得热火朝天了。

仁和之行有收获,看出城乡统筹确有名堂。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只是“点”上的个别样本,还是有面上意义的变革?更挥之不去的,是在仁和看到的抽象权利还非常之初级,差不多还是在整个行政垄断土地转让权的体系里,刚刚有些松动,刚刚容纳了一点让农民和农村做自主选择的空间——这个苗头,发展下去会是个什么样?还有哪些变化的形态?是否能够“和平长入”现存的土地制度?

好在成都方面还欢迎去看。正中下怀,于是从2007年起,一路断断续续看下来。也不是我一个,还有一批同事和同学,大家一起去看。我们到2009年才写出第一份研究报告,北大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时候,用的书名如下:《还权赋能——奠定长期增长的制度基础》。那最前面的四个字,其实是借来的。非借不可的理由,是我们怎样也想不出有更好的一个词汇,能够概括我们的感受。欲知其中之详,且听下周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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