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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成钢:民众没有土地所有权造成公民与政府矛盾加深

12月17日消息,在刚刚举行的“第一届凤凰财经峰会”上,凤凰财经独家对话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许成钢,他认为中国民众没有土地所有权造成如今改革中公民与政府的矛盾加深。

许成钢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的改革与过去十年面临的情况有非常大的不同,过去无论是土地承包制,乡镇企业的发展,还是开放外资,大部分的公民的利益和改革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体一致,而现在公民与政府的矛盾愈发尖锐,根源是中国的民众没有土地所有权。在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由于利益驱动,以低价获得土地,高价卖出,造成尖锐的矛盾。

“当只有政府有权力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又成了腐败的制度根源。”他认为当政府按照法律可以合法把人赶走,同时地方财政和腐败的驱使,会加剧征地矛盾的产生。“由于腐败的程度的广泛和深入,是无法依靠惩治几个人来解决的。必须从根源解决。”

他同时强调独立司法的重要,“在没有独立司法的情况下,你很难使用其他的手段来惩治和预防官员的腐败。”

对于“新政满月”,许成钢表示习近平重走深圳路展现出一些改革的气象,值得拭目以待。

许成钢1991年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后,随后18年任职伦敦经济学院,被聘为终身教授,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韩国首尔大学等“世界级大学”教授,是著名的经济学家。

凤凰财经对话许成钢文字实录:

凤凰财经:感谢您接受凤凰财经的专访。新一届的领导人已经走马上任一个月了,现在叫新政满月,您怎么看它这一个月的改革风气呢?

许成钢:这一个月里边我们看到一些好的迹象,是在一个原则的层面上强调改革开放,特别是习主席去深圳,这都是好的迹象,强调改革、强调开放、强调过去深圳走过的道路,等等这些,但是更多具体的方面,我们眼下还不知道,还需要看。

凤凰财经:您认为改革现在的突破口在哪里?

许成钢:我的看法就是中国的改革现在面对的问题和过去有非常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最近的十来年的发展里,中国的经济发展也好,体制的变化也好,引发了巨大量的冲突,公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个在改革早期不是这样子的。

改革早期的时候,无论是土地承包制也好,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好,开放外资也好,所有这些大部分的公民的利益,和改革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体一致,所以不在这些地方产生冲突。

从90年代末以后开始城市化,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中国的民众没有土地所有权,从农民到城市居民也好,没有土地所权,在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有大量的利益,要用低价获得土地,用高价卖出去,这个过程中造成了非常尖锐的矛盾。同时当只有政府有权力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又成了腐败的制度根源。所以一方面挤压公民的利益,政府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再加上腐败,所以几个东西合在一起,社会矛盾非常严重,所以任何的改革,一定要面对社会矛盾,就是任何试图避开社会矛盾的做法,改革走不下去。

比如现在很多讨论关于腐败的问题,政治腐败的问题,就是以党的力量去治理等等,在原则上治理腐败是一件得民心的事,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腐败从哪里产生。

当你没有去纠正它产生根源问题的时候,等他发了病以后,你去治几个有病的人是来不及的。第一,腐败程度的广泛和深入,是你无法去惩治几个人来解决的;第二,它深到这个程度的时候,你除了解决它的根源体制,再没有别的办法。

凤凰财经:所以您认为根源是什么?

许成钢:根源是这么两个基本事情。第一个基本事情就是土地的产权是谁的。现在的法律规定,中国的公民都没有土地的产权,农民是所谓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其实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并不真的是他的产权,他们只能够集体的从事农业,每一个农户得到的只是一个租赁权。城市居民获得的是他买房子的时候,那也是土地的租赁权,由于他的权利是租赁权,因此政府有权力把他们赶走,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当政府按照法律是可以合法把人赶走的时候,他有利益把你赶走。第一,法律上他是合法的;第二,他有利益要做这件事情,所以有导致冲突很严重。现在他的利益要把百姓赶走,他来卖地,已经超出了地方财政的原因,其中还加上腐败,腐败再加进来以后,他的利益更大了,他用个人的利益把你赶走,所以这个东西就变得很危险,他直接威胁到这个体制自身的问题,所以这是刚才你问的哪些问题是根源,这是根源的第一点。

根源的第二点就是司法不独立。你要有一个独立的司法,你可以纠正腐败的那一面,也没有独立的司法,所以腐败的那一面也不能纠正。你有了独立司法,如果土地是没有私有的,你仍然不能彻底纠正冲突的问题,但你至少可以腐败减少,大幅度减少,但是司法又不独立,所以地方政府基本上是能够左右地方司法的,因此在没有独立司法的情况下,你很难使用其他的手段来惩治和预防官员的腐败。

凤凰财经:现在对于腐败,改革有一种观点认为要进行一种妥协,就像90年代香港成立廉政公署一样,从现在开始,以前的既往不咎,以后的你就要严惩不贷,您认为这种方式可取吗?

许成钢:这只是一个策略问题,这不是一个制度问题。当我刚才讲的都是制度问题,因为假定我们下面要有一个重大的制度改革,假定在重大的制度改革下,从此建立了独立的司法体系。

假定现在像香港一样,建了廉政公署,假定每一个县级都有独立的廉政法庭,假定廉政法庭是和地方政府完全脱钩的,不光如此,跟地方党都脱钩,完全是垂直从上面下来的,在每一个县建廉政法庭,在这个情况下,廉政法庭假定有一套廉政的司法规定,从法律到政府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刚才你说的策略就是有用的,因为你这个制度是后建的,后建的制度司法原则都是不能回溯的,这是基本司法原则,是不是法治,这个地方是关键。

司法在法治情况下一定不能回溯,那我从今天起建司法制度,从今天起颁布所有的相关司法条例,从此谁要犯这个,我就要按这个惩罚了,但是过去的一律全免了,这是免过去犯罪的,那只是一个策略,本身不能解决问题,它只是说在你建立独立司法体制的条件下,是为了保证法治,你必须这样做,这实际上是法治原则,刚才我说的是策略,也不是很准确,那其实是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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