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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锋:林林总总的特色宏调部门

    无论是农业宏调、土地宏调、环保宏调,还是银行监管宏调,在学理和实践上都有绕不过去的问题

    我曾拜访一家著名农业科研机构,对其内设“农业宏观研究室”名称颇感诧异。

  宏观是总量,农业是部门,“农业宏观”听起来特别。后来才知道,农业部门搞宏调是流行见解。留意官方媒体不时会看到这类表述:“稳定菜价也需宏观调控”、“加强和改善对农业的宏观调控”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大国城市化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农业主管部门应有重要贡献。不过高度重视农业与如何看待农业宏调,可以分开理解。其实中国农业官员所言“农业宏调”,往往指涉及“农业整体”的政策举措,与针对国民经济总量定义的“宏观”、“宏调”并非一回事。

  我们讨论过土地宏调。中国特殊土地制度下,土地利用方式与宏观扩张冲动有不解之缘,“土地宏调论”应运而生。当年有关部门负责人曾郑重宣布:“根据中央的要求,今后国土资源部要站在国家发展大局上,重新思考职能定位,增强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土地供应政策,要像金融货币政策那样,成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这意味着实行扩张宏调政策时需放松土地闸门。

  2008年底刺激经济形势下,土地部门决定要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使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比上年同比增加8.6%。不过从后来“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的信息看,当年实际建设用地供应比上年增长44.2%,建设用地增量与增长率超过计划指标几倍,可见把土地作为逆周期调节工具客观面临难以灵活调整与有效操控的困难。

  环保部门也高调参与宏调。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一位负责人称:“现在国务院把环境保护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闸门之一,作为宏观调控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2008年环保部负责人强调:“环境保护部今后的职能配置将朝着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四个方向强化。”“环境保护部参与国家的宏观决策已成其核心职能”。

  新时期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环保监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环保行政机构从环保局升格为环保总局以至环保部,显示环保政策优先度提升,未来环保工作重要性有望进一步增长。不过环保部门把宏调作为核心职能,在学理和实践层面都面临着有待探讨的问题。

  政府环保干预是利用“看得见的手”来治理私人部门市场行为的负外部性效应,学理依据主要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不是宏观稳定目标。

  环保监督标准高低,虽会通过改变投资预期成本收益具有宏观影响,环保政策本身与宏观稳定之间并不存在必然逻辑联系。“环保宏调论”在学理上可能比“土地宏调论”困难更多。“环保宏调”实践层面更面临缺少全周期调节工具制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和公众对环境质量作为公共品支付意愿的提升,环保监管标准和执法力度会呈趋势性上升,环保干预范围和力度不应随着宏观周期变动而频繁改变。强化环保监管政策取向具有单向与一维性,宏调政策取向则需适应宏观周期演变调整转变,两者难以调和兼容。

  十年前在分离央行等部门银行监管职能基础上组建银监会,是借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中国曾发生银行巨额呆坏账经验教训采取的重要决策。基本意图是在允许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同时,强化对银行资产负债表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事实证明,组建银监会提升了银行监管能力,对维护金融宏观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晚近十年银监会高调参与宏调引人注目,以至于银监会掌门人被评论人士称作“真正的央行行长”。这个现象有其客观背景:银行信贷直接影响广义货币创造和总需求,银监会有可能通过改变信贷松紧度影响短期宏观经济运行。不过实践提示,银监会参与宏调会面临两类棘手问题:一是采用调整规则、窗口指导方式限制银行放贷,确有呼应短期紧缩宏调方针效果,不过确保措施适度会面临始料不及的困难。例如2004年紧缩宏调高潮阶段,规制银行信贷政策力度较大,甚至因“五一停贷”传言带来市场纷扰震动,被当时媒体称为“用药过猛”,使银监会感到被动。可见参与紧缩取向宏调,冲得太猛也有不利影响。

  二是刺激经济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问题。2009年初银监会发布3号文件调整信贷监管政策,允许银行突破存贷比,放行“搭桥贷款”。这些超常举措与当时特殊环境有关,对经济V型回升也有积极作用。不过事后看,信贷监管标准放松较大,与银监会风险监控基本职责定位可能不尽一致。总结经验,银监会未来如仍要积极参与宏调,或许要多加一点小心。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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