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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源:北京、纽约物价怎么比?

  【背景】最近,一条中美物价对比的网帖广为流传:在中国,吃一次肯德基30元,下馆子最少100元,买条Levi's牛仔裤400元,买辆车最少30000元(夏利);美国,吃一次肯德基4美元,下馆子40美元,买条Levi's20美元,买辆车最多30000美元(宝马)。

  网友所做的中美物价比较,结论大多是中国物价高于美国。此后,《人民日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一位出生在华盛顿,现生活在纽约的美国人,以及出生于黑龙江,目前在北京工作的中国人,通过他们提供的数字,并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从衣食住用行等方面入手,对中美物价水平做了比较。

  《人民日报》的报道显示,就普通消费品而言,如果带有国外品牌,北京的确比纽约略贵,但市内公共交通和涉及人工、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纽约贵很多。报道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国内物价并不一定比美国高。

  比较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的绝对价格,能否真实反映不同国家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中美不同城市的生存压力,靠简单抽样能否精确评估?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大源指出,单纯比较某几种物品的绝对价格,不考虑北京、纽约两地的收入差异、物价变动轨迹、居民承受能力、社会福利保障等因素,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得出确定性的结论。

  毕竟,北京、纽约两地饮食习惯存在较大差异,肯德基套餐的价格不能代表两地食品类消费的整体水平;而名牌牛仔裤的比价,看起来比较客观,但并未考虑到品牌溢价、地区差异定价、商店价格歧视、款式投放及季节性折扣等因素,很难得出确定的结论。

  说到汽车,毋庸置疑,高进口关税是造成中美价差巨大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应该看到,两地汽车消费市场成熟度、居民消费能力、交通发展策略等原因,客观上也会让同样品牌、型号的汽车存在区域价格差异。

  胡大源指出,无论是提出“中国物价超英赶美”,还是坚持“美国物价未必更低”,双方都只站在了自己的角度提出例证,然而双方举的例子并不具有绝对的代表性,也无法形成消费“篮子”,因此两种观点都是偏颇的。

  “比较商品或服务的绝对价格没有任何意义。”胡大源指出,无论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还是住房或服务,在北京和纽约这两个城市之间都是不能自由流动的,也就是属于经济学上的“不可贸易品”。

  此外,即使在某些商品的价格比较中得到了准确的结果,意义也不大。毕竟,能够在两城市之间随意选择居住地的,毕竟是小部分人。而绝大多数人只能生活在当地,同时忍受某些高价商品,并享受廉价服务,反之也成立。

  胡大源以房价为例指出,北京的房价高众所周知,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单靠政府调控、打压,忽略市场供求规律,也许能够暂时人为压低价格,但长期来看还会回到均衡点附近。

  纽约的房价也是如此,同样是当地房地产市场运作的产物。抱怨纽约房价高的人,还是有能力在当地居住的,否则大可选择到二三线城市生活。如果比较美国南部地区和北京的房价,中美房价差距无疑会更明显。但问题是,房价低的地方,未必有人去,未必能够去,而房价高的地区,只要供求关系不发生变化,价格也很难向下落。

  胡大源指出,比较北京、纽约的某些商品或服务的绝对价格,很难得出任何有指导性的结论。其实,衡量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最重要是比较不同地方维持同一生活质量的成本,比较不同地区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的差异。

  胡大源警告,即使这种有意义的比较,也不意味着必须政府干预,人为压低物价。政府能够做的,一是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二是调整经济发展策略。在这个过程中,价格的涨落应由市场内部调整,政府惟一需干预的就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

  例如,中国居民的消费篮子中,很大一部分是食品类消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会推高这部分的实际支出。这时候,政府就不必直接压低价格,而是应在容忍一定涨价的同时,对低收入人群实行补贴,这种办法的成本比行政手段打压价格要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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