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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联保联贷制度,放大金融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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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星集团资金链断,同处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的担保方之一西王集团被连带牵出。联保联贷并不陌生,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发生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都与其有关。如温州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企业互保、联保危机,钢贸领域也曾为之付出过惨重的代价。齐星与西王所在的邹平县在2014年也曾发生过联保危机,当时联保制度下的金融风险在淄博、滨州、东营等黄三角地区集中爆发。

联保联贷模式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因担保不足、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无法在银行融资的难题,引入联保措施之后,银行业大幅降低了风险,更乐于向企业放贷。这种能够降低融资门槛的方式,也让企业更乐于抱团取暖。但这一模式有先天性不足,即它会强化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在经济上升期时,联保联贷会让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扩大投资,这种易得性会让投资行为丧失理性,盲目扩张;而在经济放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则容易引发因单一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到整个联保小组,从而冲击区域或行业金融稳定。

以温州为例,在2008年“四万亿”刺激政策出台后,温州企业通过互保获得银行信贷,将资金投向主业以外的投机项目,炒房、炒矿、炒股、炒期货等等,随着货币政策在2011年左右收紧,投机炒作活动大幅回落,2012年温州就爆发了地区性联保危机。钢贸领域联保联贷危机也是这种周期结果。我们还可以发现,通过联保联贷获得资金的企业往往多元化发展,没有明显主业优势,温州企业当年挪用资产炒作资产,而齐星业务也是各种各样,盲目多元扩张很容易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将整个集团拖入泥潭。

联保联贷模式对企业而言有借款便利,而真正的推动者是银行。银行既有多放贷的冲动,又有规避和降低风险的压力,联保联贷制度刚好能够满足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要求。在“有担保则贷款就无风险”、“保证人越多贷款越安全”想法的指导下,联保联贷这种不需要银行承担多少风险的制度会产生道德风险,即银行会过分依赖担保而忽略贷前审查,因为这样可以放出更多贷款而又无风险的幻觉。在温州以及长三角地区联保联贷危机之中可以发现,互保行为大部分是经过银行动员的,或者说强迫性的要求任何一个企业贷款都必须互保。

中国金融体系缺乏风险文化,企业也缺乏破产意识。比如国有企业杠杆率越来越高,一些还是僵尸企业,但是由于存在隐形政府担保,可以源源不断获得资金输血。一些综合类的巨型民营企业,尤其是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也试图通过各种杠杆和方式扩大规模,最终形成“大而不能倒”的地位,避免破产。联保联贷制度很容易引起地区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地方政府与金融办也会介入维稳,比如最近辉山与齐星的债务问题都由地方政府处理。

这是因为政府厌恶和恐惧企业破产带来的问题,比如失业、坏账以及GDP损失,会尽可能帮助那些单个巨大企业或者联保成团的群体。

可以看出,联保联贷制度是中国金融体系中道德风险的放大器,会鼓励民营企业盲目投资,又会激励银行放松审查多放贷,政策周期性也让陷入困境的企业存在东山再起的预期,同时,政府积极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做法又让企业与银行少了一些后顾之忧。因此,应该改进目前的联保联贷制度,建立起基于法治的市场风险文化,完善法治体系,允许金融机构以及更多企业破产,激励企业与银行学会承担风险责任,避免产生系统性道德风险。这种弥漫整个金融体系的道德风险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源头与润滑剂。

当然,联保联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因此,在继续加大金融体系产品和制度创新的力度,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和非信贷融资成本的同时,应该积极规范联保联贷业务,强化业务风险的管控,而不是放松审查,错误的认为“保证人越多贷款越安全”。与此同时,单个企业出现风险之后,也不应该一味抽贷,引发连锁性的、区域性的债务风险,而是要从隔断风险入手,尽可能的稳定局势。

(编辑: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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