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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锋:巴拉萨效应

     巴拉萨效应有助于对认识新时期人民币汇率变化趋势,但其最大的认识拦路虎在于如何解释: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一直持续追赶,人民币汇率一段时期却大幅贬值
  上周专栏介绍,20年前周小川与合作者提出人民币汇率先贬后升的“猜测”。借鉴适当的理论框架,把这个富有预见的前瞻性猜测,转换成更便于实证分析的研究假说,当代国际经济学的“巴拉萨效应”应是比较适当选择。
  然而,如何立足于中国现实,适当借鉴巴拉萨效应理论,揭示人民币汇率独特的演变轨迹背后的客观规律,却还面临着不少认识争议,至今仍未有定论。
  巴拉萨效应典出美国耶鲁大学巴拉萨(Bela Ballasa)教授1964年发表的“购买力平价教条:再评价”一文。该文直接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对穷国与富国相对价格系统差异的解释。由于两国相对价格等价于两国货币的实际汇率,巴拉萨效应间接包含了特定后进国在经济追赶时期本币实际汇率趋势性升值的理论假说,因而可作为讨论人民币走势的分析框架。
  这段议论有点抽象,不过道理并不复杂,容我略加申述。大凡有过国际旅行经验的朋友,对穷国一般物价便宜而富国物价较高的事实应有印象。这就是所谓的国际相对价格差异:用市场汇率衡量,大体可比且类别广泛的一篮子消费品,在穷国比较便宜而富国较贵。比如月收入700美元,在印度孟买或坦桑尼亚达市,或许能过挺不错的日子,在美国纽约则可能难以正常生活。
  现象是司空见惯的,原因却并非一目了然。例如,前些年有本畅销书宣称“世界是平的”,如果世界真的全是平的,国际上“一物一价”或“一价定理”条件就应能满足,这时不同国家相同的物品,其价格用市场汇率折算为同一货币标示应大体相同,穷国与富国物价水平就不应有观察到的系统偏差。巴拉萨教授借助几个简单的条件,对国际价格差异的现象提供理论解释。
  一是把经济活动分为可贸易与不可贸易两部门。汽车、家电、服装等可贸易部门商品,在开放环境下价格由国际竞争决定,大体满足一价定理。理发、餐饮、出租车等服务业属于不可贸易部门,不会直接面临国际竞争,价格由国内供求关系决定,与一价定理无缘。
  二是劳动力国际间不能流动,劳动力价格的国际差异不能通过劳动者迁徙的“套利行为”加以消除。但劳动者在国内不同行业与地区间可自由流动,类似素质的劳动力工资大体可比。
  三是穷国富国劳动生产率差别主要存在于可贸易部门,如改革开放初日本汽车业劳动生产率比中国高几十倍。然而不可贸易部门生产率的国际差别小得多,如餐馆服务员、出租车司机的劳动生产率甚至可以假设没有差别。
  巴拉萨教授正是利用这几个简单条件解释了国际相对价格的差异。发达国家可贸易部门生产率比穷国高,工人均衡工资相应也就高。不可贸易部门工人生产率虽然并不高,然而由于国内劳动市场具有流动性,他们也获得与可贸易部门工人可比的工资。两部门加权平均工资影响两部门加权平均价格即一般物价,因而发达国家物价比穷国高得多。
  这个理论的反面锋芒,是一劳永逸地否定了简单用购买力平价作为市场均衡汇率基准的理论观点。市场均衡汇率主要由可贸易部门竞争力及其决定的国际收支状态所决定,不可贸易部门相对竞争力并不直接影响均衡汇率。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确定汇率,穷国货币通常会被高估。换言之,两个国家如果贫富差别悬殊,两国货币在开放环境下与国际收支大体均衡状态相联系的市场均衡汇率,会有规律地偏离一价定理决定的购买力平价。
  不难把上述静态分析结论延伸推广到动态场合。既然生产率相对水平决定相对价格,那么假如在某个时期两国劳动生产率相对水平大幅变动,便会相应派生其相对价格变动。也就是说,经济追赶国家的可贸易部门生产率持续提升,会推动其本币实际汇率升值。如果两国通胀差异不大,追赶国本币汇率就存在名义升值压力。系统地观察战后的国际经验,可见“这一理论假设对广泛的经济现象具有相当强的解释能力”,对认识新时期人民币汇率变化趋势具有借鉴意义。
  但是,无法直接将巴拉萨效应搬到中国来解释人民币汇率现象。像其他场合一样,简单套用的教条主义做法必然劳而无功。最大的认识拦路虎在于如何解释: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一直持续追赶,但是人民币汇率一段时期却大幅贬值。需要在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现实结合方面多下一点工夫,才有望揭示隐含在人民币汇率特殊走势背后的真实规律。对此且待下周讨论。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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